已经下达理赔通知书了保险公司还能再更改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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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6:06
对于题主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已经下达理赔通知书并且签字之后,已经具有了法律效应,保险公司是没有权利进行更改的。但是如果题主对于保险公司给出的理赔不满意,那么是可以带上自己的证明文件,和身份证等信息去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如果保险公司答应了你的请求,那么还是可以更改理赔的。对于修改合同来说,是有一定的时间*的,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10天(银行保险渠道为15天)内,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将合同退还保险人并申请撤消。在此期间,保险人同意投保人的申请,撤消合同并退还已收全部保费。该10天(银行保险渠道为15天)即通常所说的“犹豫期”。
犹豫期内退保,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接收保单,最好提前通知保险公司。其次,收到保险单后,一定要亲自填写保单回执,并注明日期。因为保险公司对犹豫期的认定,是以回执日期为起始日进行计算的;
2.如果犹豫期最后一天是在节假日期间,绝大多数公司可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受理;
3.投保人必须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对自己还不够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内容,要及时向代理人询问,以免误保;
4.*要求各家保险公司对购买投资连结险和分红险的客户进行100%的电话回访,并进行电话录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该抓住这个时机,将自己从代理人处了解的权益通过电话,在回访人员那里进行核实,以保证合同能够满足需要,为自己和家人提供一份妥贴、周到的保障;
5.退保,投保人无需任何理由,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口头请求无效。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的题主,如果还有哪里不了解可以继续追问。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6:07
保险公司已经结案的案子,不能随意更改。如果有以下情况,保险公司内部审批后可以变更。
1、起诉后*判保险公司输。保险公司必须重新理赔。
2、监管投诉成功或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也会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