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21:05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4:59
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修改即可。
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如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
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学籍进行转接或学生毕业(结业、肄业)时,学校应及时维护电子学籍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学籍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更新。
扩展资料:
幼儿学前学籍的相关要求规定:
1、小学一年级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并在开学2个月内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2、学校不得为违反招生*、擅自扩大招生范围、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和未报到的学生建立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上述情况的学生不予确认学籍。
3、学校应当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等要求,为学生建立学籍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管理使用全省统一的学籍管理系统,纸质档案由学校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5:00
如果是非关键信息变更,在“幼儿信息维护里”在要更改的幼儿前打勾,再右上角“修改”。就可以。如果是关键信息变更,“幼儿管理”一栏左边有一排,第三个绿色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