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20:54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4:09
一、苏州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
(1)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
(2)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二、提取人员
职工、配偶、同一本户口簿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子女配偶)
三、所需材料
1、新房提取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3)《销售不动产统一*》(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或契税完税证明或《*普通*》原件(有效期一年)。
(4)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5)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2、二手房提取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3)契税完税证明原件(有效期一年);
(4)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5)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3、自建大修提取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镇级以上城市建设规划部门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或相应的规范文本或建造(翻建、大修)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有效期一年) 原件;
(3)如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4)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拆迁协议原件;
(3)房屋拆迁部门开具的专用收款收据(有效期一年)原件;
(4)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5)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5、购买公有住房产权提取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买卖契约原件;
(3)一次性购买的,提供一次性付清的单位房改售房专用现金解款单(有效期一年)原件;
(4)分期付款购买的,提供分期付款的现金解款单或按月扣款的工资单(有效期一年)原件;
(5)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6)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扩展资料:
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
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购建住房提取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4:10
以下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包括退职);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七)农民合同制终止劳动合同的;
(八)调离北京市的(指北京市行政区域以外);
(九)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户口迁往外地的(含外地户口的);
(十)异地求学的;
(十一)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二)夫妻双方均失业两年(含两年)以上,且夫年满50周岁、妻年满45周岁;
(十三)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
提取时拿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公积金卡,密码,到所在公基金管理中心办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4:11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非常感谢您的提问,我是职场答主《小于》,有多年职场从业经验以及熟知各项法律法规,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正在给您整理相关答案,打字可能会需要一些时间,请稍等一下,我将在5分钟时间内,给您最详细的解答,不会不回复您的,谢谢,您好,亲,很高兴能为您解答这个问题,苏州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1、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
2、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
3、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
4、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
5、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