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21:0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4:42
法律分析:答辩内容包括对原告起诉状中所写的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对原告适用法律问题进行答辩、在对原告起诉的事实和法律适用方面答辩后提出自己的答辩主张三部分。
1、对原告起诉状中所写的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如果原告所诉事实是真实的,且对自己有利,你不妨承认事实的存在; 如果原告所诉事实部分不正确,你就否认这部分事实,然后将真实的事实加以陈述;如果原告所诉事实全部不能成立,就要全部予以否定,并提出符合客观真实的事实来加以证明。
2、对原告适用法律问题进行答辩。一般原告起诉都要适用一定的法律规定,被告在答辩时要四看:
一看原告所诉的事实是否成立,如果事实有出入,会引起适用法律上的改变,论证理由就可以简单一些,这叫事实胜于雄辩。
二看原告对实体法条文理解是否错误,或者是牛头不对马嘴,则可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反驳。
三看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合法。
四看原告起诉在程序方面有没有问题。
3、在对原告起诉的事实和法律适用方面答辩之后,你要提出你自己的答辩主张。即:对原告诉状中的请求是否接受,是部分不接受还是完全不接受。还要对本案的处理结果,依法提出自己的意见,最后请求*裁判时予以考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