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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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0:57
个人借款给公司不需要缴纳*,如果个人收取了借款利息会涉及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要与企业签好借贷相关的协议及明确双方的义务与权益等事项。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0:58
如果是无偿提供借款,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的文件精神:
①借款属于“金融服务”税目中的贷款服务;
②《试点实施办法》中的主体:只适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包括其他个人。
因此,个人无偿提供借款给公司,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
如果是有偿提供借款,公司支付利息。需要按照“金融服务”缴纳*,可以到税务局代开*,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