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20:00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0:38
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0:38
收养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收养被收养人。其之间的关系主要有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女关系,二是对被收养人及其生父母之间的父*女关系以及基于此的其他亲属关系同时消灭。符合这些条件的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收养协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报主管机关进行收养登记后,收养关系便产生法律效力。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0:38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希望答案让你满意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0:39
首先是夫妻是没有孩子的,第二是夫妻有稳定的收入,第三夫妻五犯罪记录,第四,有固定居所,经济能力能支撑再养一个小孩。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0:40
我们两个不会去*一个孩子,我希望能帮我解决一下这种这种问题,我们两个只想领养一个小姑娘,我们会好好的对待他,喜欢她,疼爱她,会供他上大学,让他最最有能力的回归社会,我希望我们俩结婚十年了,都没有孩子,我都32了,再不瘦给孩子,我没能力抚养他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