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与实体法的冲突哪个优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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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0:00
您所说的两个概念不在同一平台上,无法进行比较,但是如果将高法的规定理解为司法解释,将实体法理解为全国*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则应以全国*制定的法律为准。
1、实体法与程序法:这是按照规定的内容的不同来进行的法律划分,不管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在国内制定的主体都应当是全国*及其常委会。
2、目前国内的法律法规制定主体情况如下:*,全国*;法律,全国*及其常委会;行*规,*;地方性法规,省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地的市和*规定的较大的市*及其常委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地方的*;经济特区规范性文件,经济特区根据全国*及其常委会授权制定;规章,*各部委、省级*、省会所在地的市和*规定的较大的市*;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制度方面的法律由全国*制定,其他由特别行政区自行制定;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由国家之间缔结或加入。
3、最高法高检的司法解释不属于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主要用于指导司法实践。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0:00
实体法一般由*或*常委会制定,是法律。
最高人民*的规定,一般是司法解释。
法律 效力 大于 司法解释。
如果发生冲突,肯定是适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