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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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10:34
法律分析:XXX派出所:
申请人:姓名,年龄,电话等基本情况。
申请事由:本人于XX年X月X日在XX地医院生育一男孩,现取名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申请入户,望准予申请为盼。
申请人:(手写)
年月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