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22:20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00:38
可以,办理迁移并且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
办理流程如下:
一、到要迁入地方的居委会写接收证明;
二、到迁入的镇计生办写证明;
三、到迁入当地派出所领表填表,再由教导员批字;
四、到县户*批字(要写一份入户申请的);
五、到迁出的居委会写迁出证明;
六、到迁出的派出所注销户口;
七、到回要迁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户。
扩展资料:
居民因婚嫁、搬迁等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按经常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和整户迁移的原则,可直接在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需持证件为: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00:39
很遗憾回不去,迁户口不是随便你高兴了就迁着玩的,要符合相关的户籍法律和*才行。比如你结婚迁户口,是属于法律规定的夫妻投靠*,所以可以迁。但现在你想回去,是没有法律*可以符合的。你肯定觉得你父母的户口可以用来迁,但这是误区,你哪里户口就是哪里人了,虽然你父母户口可能在娘家,但投靠父母的*,只有未成年人才能办理。你成年人是办不了这个手续的,所以想回去必须要有符合法律*的理由才能提出申请。你这情况暂时是回不去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00:39
理论上是可以的,只要娘家那边的派出所同意接受你的户口迁入。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00:40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亲,您好。【可以】。这种情况是允许的,是投亲。【办理流程】流程进行。一、到要回迁入地方的居委会写答接收证明;二、到迁入的镇计生办写证明;三、到迁入当地派出所领表填表,再由教导员批字;四、到县户*批字(要写一份入户申请的);五、到迁出的居委会写迁出证明;六、到迁出的派出所注销户口;七、到回要迁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户。
亲,在线吗?居民因婚嫁、投亲、就业、搬迁等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按经常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和整户迁移的原则,可直接在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提问要迁入的派出所要求有离婚证才可以迁回娘家,没有离婚证该怎么办
回答亲,不需要。可以按“投亲”(投靠)来办理。
提问是直接去派出所处理吗?居委会是跟我说没有离婚证就没有合理的迁入理由
回答派出所户籍科。先到女方娘家开准许迁入证明。
提问好的,我还想问老公不同意离婚,起诉离婚应该怎么办,老公家是云南大理的,我该去哪里起诉
回答拿着准许迁入证明,去南方所在县{镇}户籍科开迁出证明,然后拿着迁出、迁入证明去女方娘家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
亲,可以不用起诉。
提问不起诉老公不同意离婚!那我该怎么样才可以离婚
回答起诉离婚很繁琐:起诉离婚需要收集以下的证据材料: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财产清单;
5、子女状况。
亲,可以选择分居,然后再起诉。不过时间有点长:“三年”
提问我们已经分居三年了,他一直不同意离婚,所以我想去起诉离婚
回答那需要搜集证据后起诉。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
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以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亲,可以起诉。如果您自己可以说明请清楚情况,不需要请律师。不过,就您现在所说的情况,我建议您请一位律师,会避免许多烦心事。
在律师指导下起诉。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补充:判决离婚的标准是感情破裂,只有分居满两年,才是感情破裂的证据。
另外,房产属于男方婚前财产是其个人财产,离婚时是不会分割的,放心啦。
亲,祝您心想事成,如意快乐,开始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