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论文题目,“发展和完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思考”、、、5000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22:06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2:05
1 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和住宅商品化的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应运而生,成为房地产业中的新兴子产业。
一、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从广义上理解,是指住宅小区的开发、租凭、销售及售后服务,包括房屋的保养、维修,小区的清洁、绿化及其公益性经营服务等的总称。某些物业管理公司还从事小区内的商业服务、搬家服务以及房屋装修、装饰等综合性经营活动。因此,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所包括的经营服务的范围极其广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从狭义上理解,则主要是指小区内房屋的维修,机电设备和公共设施的维修,为住户实施治安保卫、分送信报、传呼电话、打扫公共区卫生以及清扫垃圾等经营服务的总称。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应运而生,是房地产业发展和住宅商品化、住宅消费及其家务劳动社会化的必然趋势和结果
(一)住宅小区功能的多元化呼唤物业管理 随着房地产业的方兴未艾和人民居住条件的改善、居住水平的提高,住宅小区像雨后春笋般的拔地而起,功能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过去分散的、单一的传统功能结构向多元化、综合化和现代化功能结构的方向发展。例如,目前新建的小区大多建有商业与服务业网点、有文化教育设施,有医疗卫生保健的分支机构,还有若干企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等。小区内的住宅建筑及其配套建设和设施组成一个完整的或功能互补的多功能小区。小区功能的多元化要求各类建筑和居住环境之间相互协调和有机耦合。因此,迫切需要一种专业性的经营管理实体,来协调和配置小区的多种功能,以更好的满足住户的各种消费需求。
(二)住宅小区房屋结构和设备的贯通性需要物业管理 虽然住宅小区内的房屋不全是住宅,其房屋可以是多功能的,甚至可以是商业、服务业等用房兼顾;其房屋不仅可以直接由个人占有使用,也可以由若干个单位分别使用。其房屋及其设施在价值形态上显然是能够分割的,但是,由于小区的房屋及其设备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房屋的结构总是相连而无法分割的;尤其是供电、供暖、高压水泵和上下水管道呈有机的整体系统,贯通到小区内的各个住户和用房单位,更是在实物上无法分割。如果采用各个住户和用房单位按价值形态上的分割实施“分治”的措施,是难以管好这些专业性强的“综合系统”的。所以,一种专门从事这种经营服务的实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就在这种急切的需要中诞生了
三)住宅小区内房屋产权的多重化要求物业管理
由于住宅建设投资和营销渠道多,以及住宅商品化的推行,使小区内房屋的产权结构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即由过去单一的住宅所有制变为多重化的所有制。过去是一些房屋产权结构单一且多家占有使用的“大杂院”格局,现在是小区内房屋产权多重化且多家占有使用的更为复杂的“大杂楼”现象。目前,一个小区或一幢楼房常常在产权上分属国家、集体和个人等不同的所有者。即使有某一小区或某幢楼宇是单一的全民所有制的情况下,也有不同的具体产权占有形式。例如,房屋产权人可能分属*和地方行政单位系统;在同一系统中,又可能分属不同的独立核算单位。由此,便产生了住宅整体性要求统一管理,与住户产权多重化要求分散管理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途径,就是组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并由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受产权人之委托,对各类产权的房屋实施统一的有效管理
(四)住宅消费及家务劳动的社会化渴望物业管理
住宅小区是一个“小社会”。在这个小社会中,住户的消费不仅具有个人消费或家庭消费的特征,而且住户作为这个小社会中的成员,他的住宅消费也必须具有社会化的特征:他需要在小区中与他人沟通信息,需要另外的一些人为他提供各种服务,包括住房的室内装修、住户报信的分送、住户生活垃圾的清扫、公共绿化地带的维护、治安的防范等等。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消费观念的转换,家务劳动的社会化趋势已显露端倪,家庭保姆已进入了千家万户,各种上门向住户提供家务劳动,比如订送牛奶、早中晚餐,接送孩子上幼儿园和小学等等也日益普遍化。这些社会性的住宅消费及家务劳动需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来统一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
五)物业管理是住宅生产和营销活动的延伸和拓展
住房被生产出来,通过交换进入消费领域之后,并没有完全结束其再生产过程。特别是住宅消费是一个很长的过程,在这一消费过程中,还需要若干的维修保养活动和售后服务,需要直接生产活动向住宅消费领域延伸,以更好的维护住房的使用价值,从而更好的满足住户的消费需求。鉴于住宅消费有很明显的个性,有的人喜欢房屋的大开间,有点则希望在一套住宅中有更多的可分割的“小天地”;有的人喜欢室内装修的暖色,有的人则偏好冷色;还有的人为了赶时髦,还要进行住宅的二次、三次甚至多次装修等等。为了满足住户的不同消费需求,但又不至于损害住宅的整体结构和公共设备系统,就需要有一个统一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来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来为住户提供这些生产性服务。另外,住宅小区的房屋中,不仅有卖的,而且有租凭的。这些住宅和房屋需要有一个经营实体来管理和运作。这些经营活动拓展了房地产发展商和经营商的业务,使这些房地产企业能借助于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与经营,派生了独立的住宅小区经营服务实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
二、住宅小区目前尚存在着“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
从全国总的情况看,住宅小区目前尚存在着“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远远落后于住宅建设发展速度和人民居住的消费需求。目前,很多小区由于没有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没有为住户提供必要的社会化的经营服务,从而造成住宅小区的“诸侯割据”。一个小区或一幢楼房,往往人为地分为几家合管,管理力量、维修投资、租金标准等各自为政,造成管修标准和服务质量的差异以及住房邻里之间的矛盾;住户单位实施的室内二次装修,对楼宇造成损害,甚至出现了某些不安全的隐患,呈现出“一年新、二年旧、三年乱、四年滥”的局面。有的住宅小区绿化用地和公共活动场地被住户随意占用,住宅小区内没有实行统一的验收,房屋建设质量问题突出;有的小区没有完整的竣工图纸和技术资料,造成后天物业管理和维修工作的困难等等。概括起来,我国住宅小区总的情况是:“旧的先天不足欠账多,新的后天物业管理没跟上”。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以下方面
(一)物业管理没有超前设计,滞后于住房的消费使用 目前,在小区的投资建设与物业管理上存在明显的脱节现象,没有从住宅的生产,流通与消费的全过程来通盘设计和全方位运作。当住宅投入使用和消费的过程中出现明显的问题时,才不得不“头痛医痛、脚痛医脚”地搞一些单项的物业管理。结果往往是顾此失彼,或者是物业使用中的矛盾积压过多,难以理出 管理的头绪和切入点。而且,物业管理的滞后,还带来了住房消费观念方面的一些摩擦与冲突,从而为新型小区物业管理*的构建带来后天的障碍与阻滞
(二)物业管理*有待进一步理顺和重新构建 虽然我国的住宅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尚未形成规范运作的物业管理*。例如,成都市近年来已竣工的住宅小区中,房屋及其他物业管理有三种基本模式:一是*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的,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的,三是产权单位自管的。在成都市,这三种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大约各占三分之一。而且,其中个别小区的物业管理往往是局部或单一的,住宅小区内的土地使用、道路管网、绿化环卫、消防、治安、商业服务、文教体卫等分属各专业部门,政出多门,各行其政,互相掣肘。在小区中,有利的物业都插手管,无利可图的环节则互相“踢球”。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的住宅小区,其治安防范的薄弱,已使住户缺乏安全感,并成为一大社会问题
抱歉应字数有限,请先追问再采纳后我再把下文传给您。追问太棒了,好全,很希望看到下解
追答三)物业管理经费难以为继 物业管理和建设一样,也需要资金的投入。在物业管理中,应该贯彻“谁投入多,谁收益多”的基本原则,形成物业管理资金的源泉。但是,传统的福利住宅消费观还有相当的惯性,不少住户往往把物业管理理解为无偿服务或低偿服务。这有孛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住宅消费原则,也是影响物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一大症结所在。由此造成了小区内物业失养失修的恶性循环,给住户造成经济上和身心上的巨大损失。这无疑是一种顾此失彼的住宅消费行为短期化的表现及其苦果
四)物业管理法制不健全
在我国住宅建设和物业管理的实践中,法制建设远远落后于住宅建设速度和物业管理的要求,全国性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很不健全,诸如物业管理*、物业管理经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审查、住宅小区的物业验收交接等关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的重大问题都还待于进一步的明确规定。由此造成了物业管理很难纳入依法管理的法制化轨道,实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等缺乏法制的根本性保障。
三、目前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所面临的问题 根据目前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所面临的问题,当务之急是要建立健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运作规范与运作机制。形成与社会主义房地产经济和住宅商品化、社会化相适应的运作模式
抱歉,字数超过*,发不出去。。 请追问,才能输出下半文。
唉,给了资源人就没了 , 你是没想过给我们分吗? 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