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20:4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3:17
本品不得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或治疗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本品可通过肾脏排泄。由于本品适用于中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规格尚未上市,因此本品不建议使用于中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肌酐清除率[CrCl]<50mL/min)。
与磺酰脲类药物联合使用时发生低血糖:在本品单药治疗或与已知不导致低血糖的药物(即二甲双胍或吡格列酮)进行联合治疗的临床试验中,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报告的低血糖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与其它抗高血糖药物和磺酰脲类药物联合使用时的情况相似,当本品与已知可导致低血糖的磺酰脲类药物联合使用时,磺酰脲类药物诱导的低血糖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参见不良反应)。因此,为了降低磺酰脲类药物诱导发生低血糖的风险,可以考虑减少磺酰脲类药物的剂量。目前尚未充分研究本品与胰岛素的联合使用。
超敏反应:本品上市后在患者的治疗过程中发现了以下严重超敏反应。这些反应包括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和剥脱性皮肤损害,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由于这些反应来自人数不定的人群自发性报告,因此通常不可能可靠地估计这些反应的发生率或确定这些不良反应与药物暴露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些反应发生在使用本品治疗的开始3个月内,有些报告发生在首次服用之后。如怀疑发生超敏反应,停止使用本品,评估是否有其他潜在的原因,采用其他方案治疗糖尿病。(参见禁忌和不良反应“上市后经验”部分。)
【儿童用药】
目前,尚未确定本品在18岁以下儿童患者中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老年患者用药】
临床研究中,本品在老年患者(≥65岁)中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与较年轻的患者(<65岁)是相当的。不需要依据年龄进行剂量调整。由于不建议中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品,因此建议在开始使用本品前及使用过程中定期评估患者的肾功能。(见用法用量,“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的部分)。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