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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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6:06
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的10%。但应纳税额则分两种情况,主要分割点在每次/月收入是否超过4000元。
1.每次/月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含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每次/月收入额扣除住房出租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出租住房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再减去800元。
2.若每次/月收入额在4000元以上的,则应纳税所得额中减去的800就换成减去收入的20%。
注意事项:
1.房屋租赁是由房屋的所以者或经营者将其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
2.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有关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用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起征点缴纳。
3.我国的税收规定,个人房屋出租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12%的税率缴纳房产税、5%的税率缴纳营业按税、按20%的税率缴纳财产租赁个人所得税。
4.在缴纳营业税时还应缴纳相应的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5.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对房屋租赁征收租赁管理费,代征私人房屋租赁税和外地驻深企业房屋租赁税。租赁管理费和房屋租赁税都是以租金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标准组织征收。
6.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是房屋租赁税费计征的核心问题。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主要有两个原则:一是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二是核定租金原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屋租赁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6:06
个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应按照5%征收。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第三条 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
(一)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第七条 预缴税款的计算
(一)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
(二)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6:07
1、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6:07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6:08
单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