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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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6 12:59
里甲是明代社会基层组织。城市中的里又称坊,近城者则称厢。每里人户为一百一十户。洪武三年(1370)始在江南个别地区实行。十四年,经户部尚书范敏倡议,推行于全国城乡。
一里之中多推丁粮较多的十户为里长,其余百户分为十甲,甲设甲首。里长对上级官府负责,管束所属人户,统计本里人户丁产的消长变化,监督人户生产事宜,调理里内民刑纠纷,并以丁粮和财产多寡为序,按赋役黄册排年应役。初期里甲不可挪移。正统六年(1441)规定:排年里长“设有消乏,许于一百十户推丁多粮多者补充”;如里内有死亡绝户,本里又无带管分析人户补充,可从邻里多余人户中拨补。如邻里亦无多余人户,准许同人户至少的里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