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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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14:33
摘要关于军队转业复员干部安置地点的*规定,以下四个现行的文件中都有提到:①**、*、**《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发【2001】3号)②**、*、**《印发的通知》(中发【2007】8号)、③**、*、**《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④民政部等7部门《关于做好2003年军队复员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民发【2003】105号)。为方便大家观看,小军整理了一下,供战友们查看一、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点*规定1、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中发【2001】3号)2、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①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②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③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 (自治区首府 )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④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中发【2001】3号)3、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中发【2001】3号)4、军队转业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①自主择业的;②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③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④因战因公致残的。(中发【2001】3号)5、因国家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单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军队转业干部,经接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规定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该地区安置。(中发【2001】3号)6、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5年的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市安置。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16转业安置地三类地区什么意思我已经看到你的问题了,正在给您整理回复,您也可以提供更多有效信息,以便我更好给您解答。关于军队转业复员干部安置地点的*规定,以下四个现行的文件中都有提到:①**、*、**《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发【2001】3号)②**、*、**《印发的通知》(中发【2007】8号)、③**、*、**《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④民政部等7部门《关于做好2003年军队复员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民发【2003】105号)。为方便大家观看,小军整理了一下,供战友们查看一、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点*规定1、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中发【2001】3号)2、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①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②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③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 (自治区首府 )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④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中发【2001】3号)3、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中发【2001】3号)4、军队转业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①自主择业的;②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③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④因战因公致残的。(中发【2001】3号)5、因国家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单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军队转业干部,经接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规定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该地区安置。(中发【2001】3号)6、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5年的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市安置。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14:33
摘要关于军队转业复员干部安置地点的*规定,以下四个现行的文件中都有提到:①**、*、**《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发【2001】3号)②**、*、**《印发的通知》(中发【2007】8号)、③**、*、**《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④民政部等7部门《关于做好2003年军队复员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民发【2003】105号)。为方便大家观看,小军整理了一下,供战友们查看一、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点*规定1、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中发【2001】3号)2、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①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②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③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 (自治区首府 )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④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中发【2001】3号)3、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中发【2001】3号)4、军队转业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①自主择业的;②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③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④因战因公致残的。(中发【2001】3号)5、因国家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单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军队转业干部,经接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规定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该地区安置。(中发【2001】3号)6、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5年的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市安置。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16转业安置地三类地区什么意思我已经看到你的问题了,正在给您整理回复,您也可以提供更多有效信息,以便我更好给您解答。关于军队转业复员干部安置地点的*规定,以下四个现行的文件中都有提到:①**、*、**《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发【2001】3号)②**、*、**《印发的通知》(中发【2007】8号)、③**、*、**《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④民政部等7部门《关于做好2003年军队复员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民发【2003】105号)。为方便大家观看,小军整理了一下,供战友们查看一、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点*规定1、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中发【2001】3号)2、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①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②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③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 (自治区首府 )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④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中发【2001】3号)3、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中发【2001】3号)4、军队转业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①自主择业的;②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③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④因战因公致残的。(中发【2001】3号)5、因国家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单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军队转业干部,经接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规定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该地区安置。(中发【2001】3号)6、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5年的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市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