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04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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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00:26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四条 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应届研究生虽然以本科学历报考,但因其属于“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因此在转正定级的时候应该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追问针对二十五级里面的获得双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在山西,这个双学位指的是大学在校内取得的还是大学毕业后取得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00:26
双学位一般都是本科阶段的叫法。也就是同时修两个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