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3 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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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4:39
中北大学理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小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一、根据我院《理学院青年志愿者章程》、《理学院志愿者管理办法》和我院实际情况,为提高大家的团结精神、志愿服务意识,锤炼一支团结奋进能干实干的志愿服务队伍,本学期我队特组建基层志愿服务小分队。 二、青年志愿者服务小队(以下简称小队)由每个团支部的志愿者组建而成,小队长由该团支部的团支书、组织委员或宣传委员担任,小队隶属理学院团委学生会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第二章 活动开展 各青年志愿者服务小队在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一、活动性质 小队组织和指导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与社会保障事业,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提高青年的整体素质,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开展自己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活动开展 1、一个小队可以自己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也可以几个小队合作开展一个志愿服务活动。 2、可以举办或参加我院、我校或校外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举办的志愿服务活动。 3、团支部开展的团日活动如果属于志愿服务性质的,可以算作小队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 4、活动策划书与审批 小分队举办的每个志愿活动必须要有活动策划书。如果志愿服务活动非团日活动,策划书交于我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由我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审批与上报;如果志愿活动与团日活动一起开展,策划书除上交我院团委外也要上交我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一份(策划书一定要写明志愿活动是否与团日活动一起开展)。上交活动策划书之后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5、落款 志愿活动与团日活动一起开展,落款:07070141团支部 青年志愿者服务小队;若只是志愿活动,落款:07070141青年志愿者服务小队。 第三章 工时计算 各小队的青年志愿者按以下办法注册服务工时: 一、 参加小队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 活动结束后由小队负责人携带志愿者服务时间和服务表现记录以及相关证明统一并及时到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注册服务时间。 二、 参加各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举办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活动结束后按服务时间和服务中表现注册时间。 三、 参加校青年志愿者总队举办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活动结束后按服务时间和服务中表现注册时间。 四、 参加其它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 活动结束后携带有关服务时间以及服务表现的证明到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注册服务时间。 五、具体服务时间计算办法 1、服务时间40分钟至一小时计工时一小时; 2、有些服务依情况而定,太累太苦的按照指定服务时间的20%加; 3、迎新工作每服务半天计四小时,最多不超过40工时; 4、三下乡按每天服务八小时计,最多不超过80工时; 5、每次活动组织者多计工时两小时; 6、青年志愿者部门内部成员每学期多计工时5小时。 注: 1、相关服务证明:活动照片、新闻报道等能够反映事实的相关物品和报刊杂志即可。 2、活动过后一周之内请及时到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注册服务时间。 3、青年志愿者证书只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 4、严禁个人乱写,所计时数将统一备案登记。 5、活动过后应及时到相关组织注册服务时间,过时将不予注册(原则上是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寒、暑假允许第二学期开学后一个月以内)。 第四章 经费问题 小队的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由团支部经费支出,视活动组织范围或影响范围可由我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经费支出。活动经费需我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支出的需在每学期第一周上报以便做预算。 第五章 评优制度 我院每学年将评出10名十佳青年志愿者、50名优秀青年志愿者、10名优秀志愿工作者、10个优秀志愿服务集体。评优将在大一和大二中进行。大二的志愿服务优秀个人和集体将选送校里参加评优。 一、推荐条件 (一)十佳青年志愿者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拥护党的领导,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注册志愿者。 2、具有助人为乐、扶贫济困、帮孤助残、无私奉献、拾金不昧等某一方面或其他方面的突出事迹。所进行的志愿服务受到服务对象的欢迎和好评,具有实际效果,在社会上具有广泛的影响; 3、通过志愿活动的开展,能够为在社会上树立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作出贡献,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能够从活动中受到教育和启发,自身得到锻炼和提高。 4、学习目的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