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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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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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6 04:08
浅谈工程造价专业的现状和发展
工程造价,顾名思义就是工程项目的建造价格,建筑工程项目因其施工时间长、工艺复杂、投资额巨大,需要针对其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竣工及投产运行等不同阶段分别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及竣工决算,这“五算”就是工程造价的五种表现形式。造价计算的科学正确与否,小则关系到一个企业的兴衰,大则关系到整个建筑行就业的发展,因此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管理与控制是整个建设工程中的重要环节。促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加强管理,使人力、物力、财力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 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目前国际上的工程造价管理
从零几年开始,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工程造价管理,都把工程造价作为一门专门来加以建设。它是建筑经济、技术与管理高度结合的专业。以美国为例,美国工程造价管理组织“AACE”,提出的目标“全面工程造价管理”(ThroughTotalCostManage-ment),它指出“在当前日益加剧的竞争环境下,全面造价管理原则和实践所体现的效益是商业和公司关心和需要的。”在美国,*项目投资控制主要依据批准的预算。其投资和预算确定主要依靠已完工程造价的资料进行估算。在项目实施中进行招投标,由承包商报价,有关造价的预算工作一并委托给造价工程师进行。在比较完善的建筑市场和中介组织服务的条件下,工程价格由市场定价,而造价工程师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造价控制。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现存的问题:
1、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各行各业的法律法规*都存在着很多缺陷,建筑业亦是如此,尽管我国已经制定了与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这些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特别是加入WTO后,我国的法律仍然存在与WTO组织有关法律不符的地方。因此,加强行业立法,与国际惯例接轨已成为当务之急。 WTO规则对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冲击1.工程价格将*纳入国际经济一体化系统WTO规则的根本目的是解决各国市场准入问题,通过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非歧视等原则要求各国以关税减让或进口承诺方式开放市场。这种市场准入将促使各国尽快纳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系统,并遵守国际经济活动规则。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国加入WTO后,对工程造价管理行业而言,所受到的最大冲击将是工程价格的形成体系从国内各地区差异性很大的状态一下子纳入了全球统一的大市场,这一突然的变化会使过去的工程价格形成机制面临严峻的挑战,这会迫使我们不得不*引进并遵循工程造价管理的国际惯例。 那么WTO是通过一种什么机制来迫使我们接受国际惯例呢? 2、工程造价*管理不完善
工程造价*管理的不完善性主要体现在:工程造价管理条块分割,政出多门,协调配合乏力以及管理主体不明确等。
从基本建设程序和我国的管理*讲,建设项目全过程分为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项目发包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建设工程造价需分阶段分别进行计价,要分别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决(结)算等,其主管
部门分别为计委、规委、建委等,*各相关部门各自为政,各立章法,客观上存在相互间必要的联系和有效的协调配合不够,常出现文件规定不一致,前后脱节,甚至相互矛盾,间接导致工程造价“三超”(结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投资估算)严重等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管理*不顺畅、不协调、改革不同步、不配套,传统观念和因循守旧思想的束缚,没有形成对工程造价的统一协调管理。另外,就管理主体而言,主要体现在国家(或各级*部门)在管理整个工程造价活动中身份不明确,一方面是宏观*的制定者,作为市场管理主体的角色出现;另一方面在*投资项目(公共工程)中是具体的投资者,作为建设市场的一方直接参与具体建设项目的管理。这种双重角色无疑导致了各级*或主管部门在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中职责含混不清或重复交叉。 3、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全过程综合管理意识薄弱
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大多是阶段性的管理模式,业内人士普遍缺乏建设项目造价全过程综合管理的意识,特别是项目前期造价管理薄弱。造价业内人士历来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重点放在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注重承包造价、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造价变更和结算,往往忽视了立项阶段和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再者,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缺乏统一的造价管理目标和相互沟通,建设单位在立项阶段,往往从主观意愿出发,对工程立项缺乏科学的论证,估算不足,造成缺口。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虽作了工程概算,甚至细化到预算,但由于缺少对设计方案造价指标的控制约束,导致设计保守、投资偏高。监理单位受 项目业主的委托对项目实施监督与管理,往往只局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与进度管理,很少介入投资决策分析,监理人员只是偏重于对施工过程质量、进度负责,对造价方面考虑得很少,尤其在涉及到项目变更、现场签证时,不能将质量、进度、经济三方面有效地统筹起来考虑。从而直接导致长期以来我国建筑工程项目“三超”现象的普遍存在,严重困扰着建筑工程项目投资效益管理。 4、工程造价计价模式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现行的工程计价模式的特点可以归纳为一个字“套”,即套定额。简而言之,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根据工程图纸计算出工程量,然后套定额单价,求得直接费,再根据直接费套用有关定额取费费率,求得工程造价。这种计价模式在计划经济时代是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目前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进一步开放市场的需要,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病:
(1)不利于*职能的转变。建筑业属于一般竞争性行业,但建筑市场最重要的要素——价格却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即*定价色彩过浓。*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和干预反映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权力的越位。
(2)不利于微观主体的充分竞争。企业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却不是企业产品定价的主体,工程造价按企业资质等级或工程类别取费,按社会平均劳动水平定价的这套做法,阻止了企业参与完全的市场竞争,压抑了企业的创造力和活力,从而制约了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飞速发展和壮大。 5、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落后
随着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机制正逐步完善,工程造价管理也朝着适应市场需要的方向发展。伴随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的基本框架已经初步建立,以计算工程造价为核心的工程造价系列软件日趋完善,为工程造价管理及相关活动提供信息和服务的网站不断增多。因此,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建设有了一定的基础,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工程造价信息资源管理缺乏系统性
目前对工程造价信息的采集加工和传播缺乏统一规则,统一编码和系统分类,信息系统开发与资源拥有之间处于相互封闭,各自为战状态。其结果是无法达到信息资源共享的优势。更多的管理者满足于目前的纸上信息,忽略信息深加工。 (2)工程造价信息采集处理方法落后
采集技术落后,信息分类标准不统一,数据格式和存取方式不一致,使得对信息资源的远程传递加工处理变得非常困难,信息资源的内在质量很难提高,信息维护更新速度慢,不能满足信息市场的需要,落后于信息化社会的要求。 (3)信息网建设有待完善
现有工程造价网多为定额站或咨询公司所建,网站内容主要为定额发布,几个信息,相关文件转发,招投标信息发布,企业或公司介绍等;网站只是将已有的造价信息在网站上显示出来,缺乏对这些信息的整理与分析。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面对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客观现状以及工程造价管理国际化、信息化、网络化的日益加强,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应当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1、加快工程造价管理领域的立法工作;2、必须大力推行“实物量法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法;3、必须建立工程造价动态信息管理系统,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网络化;4、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工程造价管理人才队伍;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的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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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程造价专业的现状和发展
工程造价,顾名思义就是工程项目的建造价格,建筑工程项目因其施工时间长、工艺复杂、投资额巨大,需要针对其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竣工及投产运行等不同阶段分别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及竣工决算,这“五算”就是工程造价的五种表现形式。造价计算的科学正确与否,小则关系到一个企业的兴衰,大则关系到整个建筑行就业的发展,因此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管理与控制是整个建设工程中的重要环节。促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加强管理,使人力、物力、财力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 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目前国际上的工程造价管理
从零几年开始,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工程造价管理,都把工程造价作为一门专门来加以建设。它是建筑经济、技术与管理高度结合的专业。以美国为例,美国工程造价管理组织“AACE”,提出的目标“全面工程造价管理”(ThroughTotalCostManage-ment),它指出“在当前日益加剧的竞争环境下,全面造价管理原则和实践所体现的效益是商业和公司关心和需要的。”在美国,*项目投资控制主要依据批准的预算。其投资和预算确定主要依靠已完工程造价的资料进行估算。在项目实施中进行招投标,由承包商报价,有关造价的预算工作一并委托给造价工程师进行。在比较完善的建筑市场和中介组织服务的条件下,工程价格由市场定价,而造价工程师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造价控制。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现存的问题:
1、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各行各业的法律法规*都存在着很多缺陷,建筑业亦是如此,尽管我国已经制定了与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这些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特别是加入WTO后,我国的法律仍然存在与WTO组织有关法律不符的地方。因此,加强行业立法,与国际惯例接轨已成为当务之急。 WTO规则对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冲击1.工程价格将*纳入国际经济一体化系统WTO规则的根本目的是解决各国市场准入问题,通过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非歧视等原则要求各国以关税减让或进口承诺方式开放市场。这种市场准入将促使各国尽快纳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系统,并遵守国际经济活动规则。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国加入WTO后,对工程造价管理行业而言,所受到的最大冲击将是工程价格的形成体系从国内各地区差异性很大的状态一下子纳入了全球统一的大市场,这一突然的变化会使过去的工程价格形成机制面临严峻的挑战,这会迫使我们不得不*引进并遵循工程造价管理的国际惯例。 那么WTO是通过一种什么机制来迫使我们接受国际惯例呢? 2、工程造价*管理不完善
工程造价*管理的不完善性主要体现在:工程造价管理条块分割,政出多门,协调配合乏力以及管理主体不明确等。
从基本建设程序和我国的管理*讲,建设项目全过程分为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项目发包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建设工程造价需分阶段分别进行计价,要分别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决(结)算等,其主管
部门分别为计委、规委、建委等,*各相关部门各自为政,各立章法,客观上存在相互间必要的联系和有效的协调配合不够,常出现文件规定不一致,前后脱节,甚至相互矛盾,间接导致工程造价“三超”(结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投资估算)严重等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管理*不顺畅、不协调、改革不同步、不配套,传统观念和因循守旧思想的束缚,没有形成对工程造价的统一协调管理。另外,就管理主体而言,主要体现在国家(或各级*部门)在管理整个工程造价活动中身份不明确,一方面是宏观*的制定者,作为市场管理主体的角色出现;另一方面在*投资项目(公共工程)中是具体的投资者,作为建设市场的一方直接参与具体建设项目的管理。这种双重角色无疑导致了各级*或主管部门在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中职责含混不清或重复交叉。 3、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全过程综合管理意识薄弱
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大多是阶段性的管理模式,业内人士普遍缺乏建设项目造价全过程综合管理的意识,特别是项目前期造价管理薄弱。造价业内人士历来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重点放在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注重承包造价、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造价变更和结算,往往忽视了立项阶段和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再者,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缺乏统一的造价管理目标和相互沟通,建设单位在立项阶段,往往从主观意愿出发,对工程立项缺乏科学的论证,估算不足,造成缺口。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虽作了工程概算,甚至细化到预算,但由于缺少对设计方案造价指标的控制约束,导致设计保守、投资偏高。监理单位受 项目业主的委托对项目实施监督与管理,往往只局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与进度管理,很少介入投资决策分析,监理人员只是偏重于对施工过程质量、进度负责,对造价方面考虑得很少,尤其在涉及到项目变更、现场签证时,不能将质量、进度、经济三方面有效地统筹起来考虑。从而直接导致长期以来我国建筑工程项目“三超”现象的普遍存在,严重困扰着建筑工程项目投资效益管理。 4、工程造价计价模式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现行的工程计价模式的特点可以归纳为一个字“套”,即套定额。简而言之,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根据工程图纸计算出工程量,然后套定额单价,求得直接费,再根据直接费套用有关定额取费费率,求得工程造价。这种计价模式在计划经济时代是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目前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进一步开放市场的需要,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病:
(1)不利于*职能的转变。建筑业属于一般竞争性行业,但建筑市场最重要的要素——价格却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即*定价色彩过浓。*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和干预反映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权力的越位。
(2)不利于微观主体的充分竞争。企业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却不是企业产品定价的主体,工程造价按企业资质等级或工程类别取费,按社会平均劳动水平定价的这套做法,阻止了企业参与完全的市场竞争,压抑了企业的创造力和活力,从而制约了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飞速发展和壮大。 5、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落后
随着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机制正逐步完善,工程造价管理也朝着适应市场需要的方向发展。伴随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的基本框架已经初步建立,以计算工程造价为核心的工程造价系列软件日趋完善,为工程造价管理及相关活动提供信息和服务的网站不断增多。因此,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建设有了一定的基础,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工程造价信息资源管理缺乏系统性
目前对工程造价信息的采集加工和传播缺乏统一规则,统一编码和系统分类,信息系统开发与资源拥有之间处于相互封闭,各自为战状态。其结果是无法达到信息资源共享的优势。更多的管理者满足于目前的纸上信息,忽略信息深加工。 (2)工程造价信息采集处理方法落后
采集技术落后,信息分类标准不统一,数据格式和存取方式不一致,使得对信息资源的远程传递加工处理变得非常困难,信息资源的内在质量很难提高,信息维护更新速度慢,不能满足信息市场的需要,落后于信息化社会的要求。 (3)信息网建设有待完善
现有工程造价网多为定额站或咨询公司所建,网站内容主要为定额发布,几个信息,相关文件转发,招投标信息发布,企业或公司介绍等;网站只是将已有的造价信息在网站上显示出来,缺乏对这些信息的整理与分析。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面对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客观现状以及工程造价管理国际化、信息化、网络化的日益加强,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应当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1、加快工程造价管理领域的立法工作;2、必须大力推行“实物量法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法;3、必须建立工程造价动态信息管理系统,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网络化;4、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工程造价管理人才队伍;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的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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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6 04:08
浅谈工程造价专业的现状和发展
工程造价,顾名思义就是工程项目的建造价格,建筑工程项目因其施工时间长、工艺复杂、投资额巨大,需要针对其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竣工及投产运行等不同阶段分别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及竣工决算,这“五算”就是工程造价的五种表现形式。造价计算的科学正确与否,小则关系到一个企业的兴衰,大则关系到整个建筑行就业的发展,因此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管理与控制是整个建设工程中的重要环节。促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加强管理,使人力、物力、财力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 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目前国际上的工程造价管理
从零几年开始,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工程造价管理,都把工程造价作为一门专门来加以建设。它是建筑经济、技术与管理高度结合的专业。以美国为例,美国工程造价管理组织“AACE”,提出的目标“全面工程造价管理”(ThroughTotalCostManage-ment),它指出“在当前日益加剧的竞争环境下,全面造价管理原则和实践所体现的效益是商业和公司关心和需要的。”在美国,*项目投资控制主要依据批准的预算。其投资和预算确定主要依靠已完工程造价的资料进行估算。在项目实施中进行招投标,由承包商报价,有关造价的预算工作一并委托给造价工程师进行。在比较完善的建筑市场和中介组织服务的条件下,工程价格由市场定价,而造价工程师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造价控制。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现存的问题:
1、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各行各业的法律法规*都存在着很多缺陷,建筑业亦是如此,尽管我国已经制定了与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这些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特别是加入WTO后,我国的法律仍然存在与WTO组织有关法律不符的地方。因此,加强行业立法,与国际惯例接轨已成为当务之急。 WTO规则对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冲击1.工程价格将*纳入国际经济一体化系统WTO规则的根本目的是解决各国市场准入问题,通过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非歧视等原则要求各国以关税减让或进口承诺方式开放市场。这种市场准入将促使各国尽快纳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系统,并遵守国际经济活动规则。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国加入WTO后,对工程造价管理行业而言,所受到的最大冲击将是工程价格的形成体系从国内各地区差异性很大的状态一下子纳入了全球统一的大市场,这一突然的变化会使过去的工程价格形成机制面临严峻的挑战,这会迫使我们不得不*引进并遵循工程造价管理的国际惯例。 那么WTO是通过一种什么机制来迫使我们接受国际惯例呢? 2、工程造价*管理不完善
工程造价*管理的不完善性主要体现在:工程造价管理条块分割,政出多门,协调配合乏力以及管理主体不明确等。
从基本建设程序和我国的管理*讲,建设项目全过程分为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项目发包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建设工程造价需分阶段分别进行计价,要分别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决(结)算等,其主管
部门分别为计委、规委、建委等,*各相关部门各自为政,各立章法,客观上存在相互间必要的联系和有效的协调配合不够,常出现文件规定不一致,前后脱节,甚至相互矛盾,间接导致工程造价“三超”(结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投资估算)严重等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管理*不顺畅、不协调、改革不同步、不配套,传统观念和因循守旧思想的束缚,没有形成对工程造价的统一协调管理。另外,就管理主体而言,主要体现在国家(或各级*部门)在管理整个工程造价活动中身份不明确,一方面是宏观*的制定者,作为市场管理主体的角色出现;另一方面在*投资项目(公共工程)中是具体的投资者,作为建设市场的一方直接参与具体建设项目的管理。这种双重角色无疑导致了各级*或主管部门在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中职责含混不清或重复交叉。 3、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全过程综合管理意识薄弱
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大多是阶段性的管理模式,业内人士普遍缺乏建设项目造价全过程综合管理的意识,特别是项目前期造价管理薄弱。造价业内人士历来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重点放在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注重承包造价、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造价变更和结算,往往忽视了立项阶段和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再者,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缺乏统一的造价管理目标和相互沟通,建设单位在立项阶段,往往从主观意愿出发,对工程立项缺乏科学的论证,估算不足,造成缺口。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虽作了工程概算,甚至细化到预算,但由于缺少对设计方案造价指标的控制约束,导致设计保守、投资偏高。监理单位受 项目业主的委托对项目实施监督与管理,往往只局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与进度管理,很少介入投资决策分析,监理人员只是偏重于对施工过程质量、进度负责,对造价方面考虑得很少,尤其在涉及到项目变更、现场签证时,不能将质量、进度、经济三方面有效地统筹起来考虑。从而直接导致长期以来我国建筑工程项目“三超”现象的普遍存在,严重困扰着建筑工程项目投资效益管理。 4、工程造价计价模式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现行的工程计价模式的特点可以归纳为一个字“套”,即套定额。简而言之,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根据工程图纸计算出工程量,然后套定额单价,求得直接费,再根据直接费套用有关定额取费费率,求得工程造价。这种计价模式在计划经济时代是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目前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进一步开放市场的需要,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病:
(1)不利于*职能的转变。建筑业属于一般竞争性行业,但建筑市场最重要的要素——价格却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即*定价色彩过浓。*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和干预反映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权力的越位。
(2)不利于微观主体的充分竞争。企业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却不是企业产品定价的主体,工程造价按企业资质等级或工程类别取费,按社会平均劳动水平定价的这套做法,阻止了企业参与完全的市场竞争,压抑了企业的创造力和活力,从而制约了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飞速发展和壮大。 5、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落后
随着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机制正逐步完善,工程造价管理也朝着适应市场需要的方向发展。伴随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的基本框架已经初步建立,以计算工程造价为核心的工程造价系列软件日趋完善,为工程造价管理及相关活动提供信息和服务的网站不断增多。因此,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建设有了一定的基础,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工程造价信息资源管理缺乏系统性
目前对工程造价信息的采集加工和传播缺乏统一规则,统一编码和系统分类,信息系统开发与资源拥有之间处于相互封闭,各自为战状态。其结果是无法达到信息资源共享的优势。更多的管理者满足于目前的纸上信息,忽略信息深加工。 (2)工程造价信息采集处理方法落后
采集技术落后,信息分类标准不统一,数据格式和存取方式不一致,使得对信息资源的远程传递加工处理变得非常困难,信息资源的内在质量很难提高,信息维护更新速度慢,不能满足信息市场的需要,落后于信息化社会的要求。 (3)信息网建设有待完善
现有工程造价网多为定额站或咨询公司所建,网站内容主要为定额发布,几个信息,相关文件转发,招投标信息发布,企业或公司介绍等;网站只是将已有的造价信息在网站上显示出来,缺乏对这些信息的整理与分析。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面对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客观现状以及工程造价管理国际化、信息化、网络化的日益加强,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应当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1、加快工程造价管理领域的立法工作;2、必须大力推行“实物量法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法;3、必须建立工程造价动态信息管理系统,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网络化;4、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工程造价管理人才队伍;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的经济发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4:08
浅谈工程造价专业的现状和发展
工程造价,顾名思义就是工程项目的建造价格,建筑工程项目因其施工时间长、工艺复杂、投资额巨大,需要针对其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竣工及投产运行等不同阶段分别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及竣工决算,这“五算”就是工程造价的五种表现形式。造价计算的科学正确与否,小则关系到一个企业的兴衰,大则关系到整个建筑行就业的发展,因此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管理与控制是整个建设工程中的重要环节。促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加强管理,使人力、物力、财力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 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目前国际上的工程造价管理
从零几年开始,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工程造价管理,都把工程造价作为一门专门来加以建设。它是建筑经济、技术与管理高度结合的专业。以美国为例,美国工程造价管理组织“AACE”,提出的目标“全面工程造价管理”(ThroughTotalCostManage-ment),它指出“在当前日益加剧的竞争环境下,全面造价管理原则和实践所体现的效益是商业和公司关心和需要的。”在美国,*项目投资控制主要依据批准的预算。其投资和预算确定主要依靠已完工程造价的资料进行估算。在项目实施中进行招投标,由承包商报价,有关造价的预算工作一并委托给造价工程师进行。在比较完善的建筑市场和中介组织服务的条件下,工程价格由市场定价,而造价工程师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造价控制。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现存的问题:
1、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各行各业的法律法规*都存在着很多缺陷,建筑业亦是如此,尽管我国已经制定了与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这些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特别是加入WTO后,我国的法律仍然存在与WTO组织有关法律不符的地方。因此,加强行业立法,与国际惯例接轨已成为当务之急。 WTO规则对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冲击1.工程价格将*纳入国际经济一体化系统WTO规则的根本目的是解决各国市场准入问题,通过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非歧视等原则要求各国以关税减让或进口承诺方式开放市场。这种市场准入将促使各国尽快纳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系统,并遵守国际经济活动规则。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国加入WTO后,对工程造价管理行业而言,所受到的最大冲击将是工程价格的形成体系从国内各地区差异性很大的状态一下子纳入了全球统一的大市场,这一突然的变化会使过去的工程价格形成机制面临严峻的挑战,这会迫使我们不得不*引进并遵循工程造价管理的国际惯例。 那么WTO是通过一种什么机制来迫使我们接受国际惯例呢? 2、工程造价*管理不完善
工程造价*管理的不完善性主要体现在:工程造价管理条块分割,政出多门,协调配合乏力以及管理主体不明确等。
从基本建设程序和我国的管理*讲,建设项目全过程分为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项目发包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建设工程造价需分阶段分别进行计价,要分别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决(结)算等,其主管
部门分别为计委、规委、建委等,*各相关部门各自为政,各立章法,客观上存在相互间必要的联系和有效的协调配合不够,常出现文件规定不一致,前后脱节,甚至相互矛盾,间接导致工程造价“三超”(结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投资估算)严重等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管理*不顺畅、不协调、改革不同步、不配套,传统观念和因循守旧思想的束缚,没有形成对工程造价的统一协调管理。另外,就管理主体而言,主要体现在国家(或各级*部门)在管理整个工程造价活动中身份不明确,一方面是宏观*的制定者,作为市场管理主体的角色出现;另一方面在*投资项目(公共工程)中是具体的投资者,作为建设市场的一方直接参与具体建设项目的管理。这种双重角色无疑导致了各级*或主管部门在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中职责含混不清或重复交叉。 3、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全过程综合管理意识薄弱
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大多是阶段性的管理模式,业内人士普遍缺乏建设项目造价全过程综合管理的意识,特别是项目前期造价管理薄弱。造价业内人士历来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重点放在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注重承包造价、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造价变更和结算,往往忽视了立项阶段和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再者,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缺乏统一的造价管理目标和相互沟通,建设单位在立项阶段,往往从主观意愿出发,对工程立项缺乏科学的论证,估算不足,造成缺口。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虽作了工程概算,甚至细化到预算,但由于缺少对设计方案造价指标的控制约束,导致设计保守、投资偏高。监理单位受 项目业主的委托对项目实施监督与管理,往往只局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与进度管理,很少介入投资决策分析,监理人员只是偏重于对施工过程质量、进度负责,对造价方面考虑得很少,尤其在涉及到项目变更、现场签证时,不能将质量、进度、经济三方面有效地统筹起来考虑。从而直接导致长期以来我国建筑工程项目“三超”现象的普遍存在,严重困扰着建筑工程项目投资效益管理。 4、工程造价计价模式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现行的工程计价模式的特点可以归纳为一个字“套”,即套定额。简而言之,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根据工程图纸计算出工程量,然后套定额单价,求得直接费,再根据直接费套用有关定额取费费率,求得工程造价。这种计价模式在计划经济时代是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目前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进一步开放市场的需要,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病:
(1)不利于*职能的转变。建筑业属于一般竞争性行业,但建筑市场最重要的要素——价格却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即*定价色彩过浓。*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和干预反映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权力的越位。
(2)不利于微观主体的充分竞争。企业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却不是企业产品定价的主体,工程造价按企业资质等级或工程类别取费,按社会平均劳动水平定价的这套做法,阻止了企业参与完全的市场竞争,压抑了企业的创造力和活力,从而制约了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飞速发展和壮大。 5、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落后
随着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机制正逐步完善,工程造价管理也朝着适应市场需要的方向发展。伴随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的基本框架已经初步建立,以计算工程造价为核心的工程造价系列软件日趋完善,为工程造价管理及相关活动提供信息和服务的网站不断增多。因此,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建设有了一定的基础,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工程造价信息资源管理缺乏系统性
目前对工程造价信息的采集加工和传播缺乏统一规则,统一编码和系统分类,信息系统开发与资源拥有之间处于相互封闭,各自为战状态。其结果是无法达到信息资源共享的优势。更多的管理者满足于目前的纸上信息,忽略信息深加工。 (2)工程造价信息采集处理方法落后
采集技术落后,信息分类标准不统一,数据格式和存取方式不一致,使得对信息资源的远程传递加工处理变得非常困难,信息资源的内在质量很难提高,信息维护更新速度慢,不能满足信息市场的需要,落后于信息化社会的要求。 (3)信息网建设有待完善
现有工程造价网多为定额站或咨询公司所建,网站内容主要为定额发布,几个信息,相关文件转发,招投标信息发布,企业或公司介绍等;网站只是将已有的造价信息在网站上显示出来,缺乏对这些信息的整理与分析。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面对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客观现状以及工程造价管理国际化、信息化、网络化的日益加强,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应当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1、加快工程造价管理领域的立法工作;2、必须大力推行“实物量法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法;3、必须建立工程造价动态信息管理系统,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网络化;4、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工程造价管理人才队伍;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的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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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6 04:08
浅谈工程造价专业的现状和发展
工程造价,顾名思义就是工程项目的建造价格,建筑工程项目因其施工时间长、工艺复杂、投资额巨大,需要针对其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竣工及投产运行等不同阶段分别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及竣工决算,这“五算”就是工程造价的五种表现形式。造价计算的科学正确与否,小则关系到一个企业的兴衰,大则关系到整个建筑行就业的发展,因此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管理与控制是整个建设工程中的重要环节。促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加强管理,使人力、物力、财力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 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目前国际上的工程造价管理
从零几年开始,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工程造价管理,都把工程造价作为一门专门来加以建设。它是建筑经济、技术与管理高度结合的专业。以美国为例,美国工程造价管理组织“AACE”,提出的目标“全面工程造价管理”(ThroughTotalCostManage-ment),它指出“在当前日益加剧的竞争环境下,全面造价管理原则和实践所体现的效益是商业和公司关心和需要的。”在美国,*项目投资控制主要依据批准的预算。其投资和预算确定主要依靠已完工程造价的资料进行估算。在项目实施中进行招投标,由承包商报价,有关造价的预算工作一并委托给造价工程师进行。在比较完善的建筑市场和中介组织服务的条件下,工程价格由市场定价,而造价工程师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造价控制。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现存的问题:
1、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各行各业的法律法规*都存在着很多缺陷,建筑业亦是如此,尽管我国已经制定了与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这些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特别是加入WTO后,我国的法律仍然存在与WTO组织有关法律不符的地方。因此,加强行业立法,与国际惯例接轨已成为当务之急。 WTO规则对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冲击1.工程价格将*纳入国际经济一体化系统WTO规则的根本目的是解决各国市场准入问题,通过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非歧视等原则要求各国以关税减让或进口承诺方式开放市场。这种市场准入将促使各国尽快纳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系统,并遵守国际经济活动规则。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国加入WTO后,对工程造价管理行业而言,所受到的最大冲击将是工程价格的形成体系从国内各地区差异性很大的状态一下子纳入了全球统一的大市场,这一突然的变化会使过去的工程价格形成机制面临严峻的挑战,这会迫使我们不得不*引进并遵循工程造价管理的国际惯例。 那么WTO是通过一种什么机制来迫使我们接受国际惯例呢? 2、工程造价*管理不完善
工程造价*管理的不完善性主要体现在:工程造价管理条块分割,政出多门,协调配合乏力以及管理主体不明确等。
从基本建设程序和我国的管理*讲,建设项目全过程分为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项目发包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建设工程造价需分阶段分别进行计价,要分别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决(结)算等,其主管
部门分别为计委、规委、建委等,*各相关部门各自为政,各立章法,客观上存在相互间必要的联系和有效的协调配合不够,常出现文件规定不一致,前后脱节,甚至相互矛盾,间接导致工程造价“三超”(结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投资估算)严重等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管理*不顺畅、不协调、改革不同步、不配套,传统观念和因循守旧思想的束缚,没有形成对工程造价的统一协调管理。另外,就管理主体而言,主要体现在国家(或各级*部门)在管理整个工程造价活动中身份不明确,一方面是宏观*的制定者,作为市场管理主体的角色出现;另一方面在*投资项目(公共工程)中是具体的投资者,作为建设市场的一方直接参与具体建设项目的管理。这种双重角色无疑导致了各级*或主管部门在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中职责含混不清或重复交叉。 3、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全过程综合管理意识薄弱
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大多是阶段性的管理模式,业内人士普遍缺乏建设项目造价全过程综合管理的意识,特别是项目前期造价管理薄弱。造价业内人士历来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重点放在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注重承包造价、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造价变更和结算,往往忽视了立项阶段和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再者,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缺乏统一的造价管理目标和相互沟通,建设单位在立项阶段,往往从主观意愿出发,对工程立项缺乏科学的论证,估算不足,造成缺口。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虽作了工程概算,甚至细化到预算,但由于缺少对设计方案造价指标的控制约束,导致设计保守、投资偏高。监理单位受 项目业主的委托对项目实施监督与管理,往往只局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与进度管理,很少介入投资决策分析,监理人员只是偏重于对施工过程质量、进度负责,对造价方面考虑得很少,尤其在涉及到项目变更、现场签证时,不能将质量、进度、经济三方面有效地统筹起来考虑。从而直接导致长期以来我国建筑工程项目“三超”现象的普遍存在,严重困扰着建筑工程项目投资效益管理。 4、工程造价计价模式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现行的工程计价模式的特点可以归纳为一个字“套”,即套定额。简而言之,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根据工程图纸计算出工程量,然后套定额单价,求得直接费,再根据直接费套用有关定额取费费率,求得工程造价。这种计价模式在计划经济时代是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目前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进一步开放市场的需要,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病:
(1)不利于*职能的转变。建筑业属于一般竞争性行业,但建筑市场最重要的要素——价格却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即*定价色彩过浓。*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和干预反映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权力的越位。
(2)不利于微观主体的充分竞争。企业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却不是企业产品定价的主体,工程造价按企业资质等级或工程类别取费,按社会平均劳动水平定价的这套做法,阻止了企业参与完全的市场竞争,压抑了企业的创造力和活力,从而制约了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飞速发展和壮大。 5、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落后
随着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机制正逐步完善,工程造价管理也朝着适应市场需要的方向发展。伴随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的基本框架已经初步建立,以计算工程造价为核心的工程造价系列软件日趋完善,为工程造价管理及相关活动提供信息和服务的网站不断增多。因此,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建设有了一定的基础,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工程造价信息资源管理缺乏系统性
目前对工程造价信息的采集加工和传播缺乏统一规则,统一编码和系统分类,信息系统开发与资源拥有之间处于相互封闭,各自为战状态。其结果是无法达到信息资源共享的优势。更多的管理者满足于目前的纸上信息,忽略信息深加工。 (2)工程造价信息采集处理方法落后
采集技术落后,信息分类标准不统一,数据格式和存取方式不一致,使得对信息资源的远程传递加工处理变得非常困难,信息资源的内在质量很难提高,信息维护更新速度慢,不能满足信息市场的需要,落后于信息化社会的要求。 (3)信息网建设有待完善
现有工程造价网多为定额站或咨询公司所建,网站内容主要为定额发布,几个信息,相关文件转发,招投标信息发布,企业或公司介绍等;网站只是将已有的造价信息在网站上显示出来,缺乏对这些信息的整理与分析。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面对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客观现状以及工程造价管理国际化、信息化、网络化的日益加强,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应当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1、加快工程造价管理领域的立法工作;2、必须大力推行“实物量法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法;3、必须建立工程造价动态信息管理系统,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网络化;4、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工程造价管理人才队伍;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的经济发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4:08
浅谈工程造价专业的现状和发展
工程造价,顾名思义就是工程项目的建造价格,建筑工程项目因其施工时间长、工艺复杂、投资额巨大,需要针对其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竣工及投产运行等不同阶段分别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及竣工决算,这“五算”就是工程造价的五种表现形式。造价计算的科学正确与否,小则关系到一个企业的兴衰,大则关系到整个建筑行就业的发展,因此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管理与控制是整个建设工程中的重要环节。促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加强管理,使人力、物力、财力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 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目前国际上的工程造价管理
从零几年开始,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工程造价管理,都把工程造价作为一门专门来加以建设。它是建筑经济、技术与管理高度结合的专业。以美国为例,美国工程造价管理组织“AACE”,提出的目标“全面工程造价管理”(ThroughTotalCostManage-ment),它指出“在当前日益加剧的竞争环境下,全面造价管理原则和实践所体现的效益是商业和公司关心和需要的。”在美国,*项目投资控制主要依据批准的预算。其投资和预算确定主要依靠已完工程造价的资料进行估算。在项目实施中进行招投标,由承包商报价,有关造价的预算工作一并委托给造价工程师进行。在比较完善的建筑市场和中介组织服务的条件下,工程价格由市场定价,而造价工程师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造价控制。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现存的问题:
1、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各行各业的法律法规*都存在着很多缺陷,建筑业亦是如此,尽管我国已经制定了与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这些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特别是加入WTO后,我国的法律仍然存在与WTO组织有关法律不符的地方。因此,加强行业立法,与国际惯例接轨已成为当务之急。 WTO规则对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冲击1.工程价格将*纳入国际经济一体化系统WTO规则的根本目的是解决各国市场准入问题,通过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非歧视等原则要求各国以关税减让或进口承诺方式开放市场。这种市场准入将促使各国尽快纳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系统,并遵守国际经济活动规则。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国加入WTO后,对工程造价管理行业而言,所受到的最大冲击将是工程价格的形成体系从国内各地区差异性很大的状态一下子纳入了全球统一的大市场,这一突然的变化会使过去的工程价格形成机制面临严峻的挑战,这会迫使我们不得不*引进并遵循工程造价管理的国际惯例。 那么WTO是通过一种什么机制来迫使我们接受国际惯例呢? 2、工程造价*管理不完善
工程造价*管理的不完善性主要体现在:工程造价管理条块分割,政出多门,协调配合乏力以及管理主体不明确等。
从基本建设程序和我国的管理*讲,建设项目全过程分为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项目发包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建设工程造价需分阶段分别进行计价,要分别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决(结)算等,其主管
部门分别为计委、规委、建委等,*各相关部门各自为政,各立章法,客观上存在相互间必要的联系和有效的协调配合不够,常出现文件规定不一致,前后脱节,甚至相互矛盾,间接导致工程造价“三超”(结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投资估算)严重等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管理*不顺畅、不协调、改革不同步、不配套,传统观念和因循守旧思想的束缚,没有形成对工程造价的统一协调管理。另外,就管理主体而言,主要体现在国家(或各级*部门)在管理整个工程造价活动中身份不明确,一方面是宏观*的制定者,作为市场管理主体的角色出现;另一方面在*投资项目(公共工程)中是具体的投资者,作为建设市场的一方直接参与具体建设项目的管理。这种双重角色无疑导致了各级*或主管部门在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中职责含混不清或重复交叉。 3、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全过程综合管理意识薄弱
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大多是阶段性的管理模式,业内人士普遍缺乏建设项目造价全过程综合管理的意识,特别是项目前期造价管理薄弱。造价业内人士历来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重点放在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注重承包造价、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造价变更和结算,往往忽视了立项阶段和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再者,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缺乏统一的造价管理目标和相互沟通,建设单位在立项阶段,往往从主观意愿出发,对工程立项缺乏科学的论证,估算不足,造成缺口。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虽作了工程概算,甚至细化到预算,但由于缺少对设计方案造价指标的控制约束,导致设计保守、投资偏高。监理单位受 项目业主的委托对项目实施监督与管理,往往只局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与进度管理,很少介入投资决策分析,监理人员只是偏重于对施工过程质量、进度负责,对造价方面考虑得很少,尤其在涉及到项目变更、现场签证时,不能将质量、进度、经济三方面有效地统筹起来考虑。从而直接导致长期以来我国建筑工程项目“三超”现象的普遍存在,严重困扰着建筑工程项目投资效益管理。 4、工程造价计价模式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现行的工程计价模式的特点可以归纳为一个字“套”,即套定额。简而言之,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根据工程图纸计算出工程量,然后套定额单价,求得直接费,再根据直接费套用有关定额取费费率,求得工程造价。这种计价模式在计划经济时代是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目前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进一步开放市场的需要,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病:
(1)不利于*职能的转变。建筑业属于一般竞争性行业,但建筑市场最重要的要素——价格却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即*定价色彩过浓。*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和干预反映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权力的越位。
(2)不利于微观主体的充分竞争。企业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却不是企业产品定价的主体,工程造价按企业资质等级或工程类别取费,按社会平均劳动水平定价的这套做法,阻止了企业参与完全的市场竞争,压抑了企业的创造力和活力,从而制约了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飞速发展和壮大。 5、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落后
随着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机制正逐步完善,工程造价管理也朝着适应市场需要的方向发展。伴随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的基本框架已经初步建立,以计算工程造价为核心的工程造价系列软件日趋完善,为工程造价管理及相关活动提供信息和服务的网站不断增多。因此,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建设有了一定的基础,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工程造价信息资源管理缺乏系统性
目前对工程造价信息的采集加工和传播缺乏统一规则,统一编码和系统分类,信息系统开发与资源拥有之间处于相互封闭,各自为战状态。其结果是无法达到信息资源共享的优势。更多的管理者满足于目前的纸上信息,忽略信息深加工。 (2)工程造价信息采集处理方法落后
采集技术落后,信息分类标准不统一,数据格式和存取方式不一致,使得对信息资源的远程传递加工处理变得非常困难,信息资源的内在质量很难提高,信息维护更新速度慢,不能满足信息市场的需要,落后于信息化社会的要求。 (3)信息网建设有待完善
现有工程造价网多为定额站或咨询公司所建,网站内容主要为定额发布,几个信息,相关文件转发,招投标信息发布,企业或公司介绍等;网站只是将已有的造价信息在网站上显示出来,缺乏对这些信息的整理与分析。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面对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客观现状以及工程造价管理国际化、信息化、网络化的日益加强,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应当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1、加快工程造价管理领域的立法工作;2、必须大力推行“实物量法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法;3、必须建立工程造价动态信息管理系统,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网络化;4、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工程造价管理人才队伍;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的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