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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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9:58
法律分析:转移程序:1、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城市社保局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到新工作地社保局申请接收续保手续。3、新工作地社保局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标准。4、原参保城市社保局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原城市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城市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5、新参保城市社保局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结束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第七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社会保险基金检查结果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查阅、记录、复制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相关的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予以封存;(二)询问与调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调查事项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三)对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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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转移程序:1、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城市社保局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到新工作地社保局申请接收续保手续。3、新工作地社保局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标准。4、原参保城市社保局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原城市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城市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5、新参保城市社保局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结束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第七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社会保险基金检查结果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查阅、记录、复制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相关的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予以封存;(二)询问与调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调查事项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三)对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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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转移程序:1、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城市社保局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到新工作地社保局申请接收续保手续。3、新工作地社保局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标准。4、原参保城市社保局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原城市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城市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5、新参保城市社保局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结束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第七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社会保险基金检查结果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查阅、记录、复制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相关的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予以封存;(二)询问与调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调查事项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三)对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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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转移程序:1、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城市社保局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到新工作地社保局申请接收续保手续。3、新工作地社保局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标准。4、原参保城市社保局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原城市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城市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5、新参保城市社保局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结束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第七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社会保险基金检查结果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查阅、记录、复制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相关的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予以封存;(二)询问与调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调查事项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三)对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