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下中世纪西欧封建制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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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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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5 01:22
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经历过一个演变过程。罗马时期,奴隶制度曾经达到高度发展。奴隶数量之多,价格之低,在古代世界是空前的。到中世纪,封建制度取代奴隶制而在西欧占有统治地位。从历史分期来说,我国史学界以西罗马帝国的灭亡作为世界古代史的结束。而从一种剥削代替另一种剥削制度来说,则有一个逐渐演变和发展的过程。从历史上看,一种剥削制度取代另一种剥削制度,新的生产关系总是在旧社会的内部产生的。西欧的封建生产关系也是在罗马奴隶社会内部萌芽的。西欧封建制度是在罗马封建因素产生和日耳曼人氏族制度解体的基础上形成的。
大家知道,还在罗马时期,封建因素已经存在,这就是隶农制。隶农原指耕种小块土地的自耕农或移民。后来由于奴隶制的危机不断加深,以奴隶劳动为基础的大农庄越来越无利可图,大土地所有者于是把土地分成小块,出租给小农,奴隶或入境的日耳曼人。这些租种土地的人统称为隶农。这种剥削方式在共和国末期已经出现,而在以后危机不断发展的情况下,它作为延缓危机的手段,越来越占据重要地位。隶农租种土地,必须按照规定履行义务,如交纳一部分收成,在耕种和收获期向土地所有者提供劳役,等等。完成这些义务,隶农就可以使用土地,使用大地产上原有的水源、树林、草地,还可以在交税的条件下使用磨坊和压榨机。
这里需要指出,大土地所有者在分块出租其土地的同时,往往保留一部分土地,归其自用;他们在利用其奴隶各自耕种小块份地的同时,也往往保留一部分奴隶耕种自用地。这部分奴隶与前一种奴隶有所不同,他们由主人统一使用,没有自己的经济;而租种土地的奴隶则有自己的小茅屋,虽然他们也像租地小农一样交租,提供劳役,不过他们的身分仍然是奴隶。这些租种土地的小农和奴隶是大土地所有者自用地的补充劳动人手。
这种现象,表明罗马大地产的经营方式出现一些变化。它已经不是集中管理的奴隶制大农庄,而是一部分出租,一部分自用,由一块块大大小小的田地交错而成的一种结构。两部分土地既交错又相邻近,便于佃户履行劳役。这种经济结构我国或称之为庄园,或称之为别庄,它除经营农业生产外,还有作坊生产日常用品,经济基本可以自给。
这种经济结构是罗马大土地所有者的一种经营方式。实际上,土地经营情况多种多样,并非千篇一律。劳动者的身分也有各种差别。罗马学者老普林尼的外甥兼养子小普林尼,在给他友人的一封信中,就说他的一处地产上已经没有奴隶,与它相毗邻的另一处地产上也没有。而且,社会上还存在其他形式的租佃关系和雇佣关系,也还有独立的小农。这种小农靠家庭成员和少数奴隶种地,不过根据估计,隶农越来越处于重要地位。
到了罗马帝国晚期,由于小农不堪豪强压迫勒索,已经出现*将土地交给有势力的人,再向他领种土地的情况。这时奴隶和隶农起义,奴隶逃亡频频发生奴隶制更是岌岌可危。
日耳曼人长期处在民族社会阶段。根据塔西佗的记载,1世纪时,日耳曼人也有一些奴隶,但是这些奴隶并不像罗马奴隶制盛行时的奴隶那样从事有组织的劳动,而是分别居住,各有家室;他们耕种土地,只须向主人交纳一定数量的谷物和牛等实物,此外并无负担。日耳曼人经常作战,军事首领拥有很多亲兵,结成依从关系。亲兵分成若干等级,效忠首领,平时拥护他的地位,战时保护他的身体;首领供养亲兵,并将掳获的战利品分给他们。这时日耳曼人已经开始出现阶级分化。到灭亡西罗马帝国时,他们的民族正趋于解体。
日耳曼人击溃了罗马奴隶主的政权,克洛维由一个部落首领顿时成为大片土地的统治者。但是日耳曼人为数不多,在高卢人口中所占比重甚小,其社会发展阶段又低于罗马,过去并没有一套管理整个国家的行政机构和制度,也缺少这方面的经验,因此他们在处理日常政务方面,特别是在教会事务方面,大量起用文化程度较高、经验较丰富的高卢——罗马人。而高卢的土地,则大量为日耳曼人分享,其中无以国王占地为多。日耳曼人原有的亲兵制,也在新的物质条件下有了新的内容。过去,日耳曼部落首领酬赏亲兵的是掠获的战利品。现在国王占有广大地产就以土地赏赐亲兵、部下。虽然长时期内连年征伐,内乱频仍。出征掠夺仍不失为一个额外财源,但地土毕竟已成为重要财富。亲兵们在分得土地的同时,也得到土地上的劳动者,并沿用现有的土地经营方式。封建制度在这种条件下逐渐发展起来。
奴隶劳动这时已经不占主要地位。但是奴隶并未随着西罗马帝国的崩溃而消失净尽。而且由于日耳曼人连年征战,掠人为奴,加上天灾人祸,生活无着的人卖身为奴,有人因此认为在最初的时候,有的地方奴隶反而有所增加。但这只能看成暂时现象,奴隶制度毕竟已经过时,而且这时候的奴隶与希腊、罗马奴隶制高峰时期的奴隶处境有所不同。这时农业奴隶大多分有土地,有独立的的经济和家室。向主人交租并服劳役,只是他们的负担比较重。后来,由于破产农民迫不得已向附近的贵族、教会“献地”,由于采邑制的推行,等等,大土地所有制逐渐发展,封建化的进程加速推进,奴隶逐渐消失,各种类型的依附农民区别不断缩小,汇合到农奴的行列中去。
为了减轻难度,减少理论概念,九年制义务教材没有也不必讲封建制度的形成过程,而只是说明在封建社会里,封建主“主要依靠剥削农奴为生。”对于初中学生来说,知道封建主和农奴这两个名词概念就可以了。教师需要掌握的是,在封建社会里,仍然存在自由农民。虽然他们地位并不稳定,常因破产丧失土地,沦为依附农民,但是并非全部自由农民一概沦为农奴。他们有的私有土地,有的租种土地,身分自由。因此课文提到“主要”二字,是为了更符合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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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5 01:22
西欧封建等级制度(feudal hierarchy),一般指西欧封建主之间依据土地占有和人身依附关系而形成的一种等级关系。由于我们从社会形态的角度来理解封建制度,其上下限与中世纪大致相同,因此,封建等级制度又称为中世纪等级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等级的划分及其之间的关系首先以一种人身的依附关系为依托,这种人身依附关系,在西欧典型地表现为封君封臣制度。
封建等级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封君封臣制源于一种服从与保护的关系,由罗马的家丁护卫制与日耳曼的亲兵制融合发展而来。罗马帝国晚期*混乱,多大地苇都养家丁以自早。大地主与家丁之间结成一种主从关系,前者供应后者以衣食装备,而后者则负担前者家庭财产的护卫之责。与此同时,日耳曼人中盛行亲兵制,亲兵制中军事首领与亲兵的关系与罗马家丁护卫制具有相似的特点,这使得作为征服者的日耳曼人似乎熟悉而易于接受这种制度。于是亲兵制与家丁制渐趋合流,由此产生了一种新的制度 封臣制。起初,国王将封臣招进宫内供养,后来由于封臣人数增加,这种方式难以实行,国王遂以封赐土地代之,让封臣自养。所赐土地只能终身使用,不可世袭,称为"采邑"。查理·马特任法兰克宫相时大力推广采邑制,由此建立起以土地关系为纽带的封君封臣制。加洛林王朝统治时期,封建主纷纷割地称雄,与国王分庭抗礼,封建割据日烈,王权日衰,封君封臣制得以巨大发展。作为这种发展的重要表现,除了土地采邑化外,官职和许多教职也采邑化了。封君封臣关系的建立需要举行一定的仪式,即臣服礼和宣誓效忠礼。起初,这二者是单独进行的,直到8世纪才结合起来。仪式一般是择良辰吉日举行。受对者解刃、脱帽、下跪,合掌置于封君掌中,说"阁下,我是您的人了",以示自己的一切将听任封君的处置。然后封君也说一句话表示愿意接受他,并与之拥抱亲吻,而后还要举行宣誓效忠礼,目的是用*教的力量巩固彼此的关系。这时,封臣站立,将手放在《圣经》或圣徒的遗物上宣誓,表示要忠于封君,爱其所爱,恶其所恶,鞠躬尽瘁,永矢不渝。这样,封君封臣关系就算结成了。
一对君臣关系结成后,双方互有义务。『世纪的封建法学家把封臣对封君的义务归为三项:其一是"效忠",即从消极方面讲,封臣不得做危害封君之事,包括不得损伤封君的肢体,不得泄露他的秘密或出卖他的城堡以致危害他的安全,不得在司法审判或其他与封君名誉有关的事件中伤害封君,不得损害他的财产,不得给封君制造麻烦等。o其二是"帮助",其中最重要的是奉石为封吞服军役;它是封君封臣关系的核心。封臣要自备战马武器、顶盔贯甲为君作战、守城、管理庄园或护君出巡,大封建主还要带定额骑士共往。服役期限一般一年为40日,倘若超期,他们可自动回家。然战事未了,封君若要封臣继续服役,必须负担臣子所需费用,且支付报酬。另外,封臣还须在封君危难之际提供金钱支持,如负担封君被俘时的赎金。这项负担初约由封臣志愿缴纳,后来发展成为一种强制性赋税。另外,在封君长子成年晋封为骑士、长女出嫁时也须提供资助,这些费用统称为"协助金"。其二是"劝告"。封臣应出席封君法庭,为封君出谋划策。封君对封臣也有义务,封君不得对封臣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还要在封臣受到攻击时出面相救。更重要的是封君要维持封臣的生活供应,这或为封臣提供食宿;或赐予采邑,使其自养。后者后来渐成主导
形式。
上述仅仅是一对封建君臣的关系,或者说是封建等级金字塔中的一个环节,封君封臣关系的实际表现则要复杂得多。一个人往往兼封君与对臣于一身,同时既有若干个封君,也有更多的封臣,"这就给这种表面似乎和谐一致的关系增加了很多混乱"o。如在一臣多看的情况下,若两位封君不和,问题献出现了:他应该支持哪位封君?后来演化的结果是,在众君中选择一位主君,再
后来,一个封臣又不只一位主君了。总之,封君封臣关系在实践中表现异常复杂,所以恩格斯说它"造成了一团乱麻般的权利和义务"Q。年秃头查理颁布的《凯尔西赖令》正式表明了对采邑世袭的承认。此后,"采邑"一词渐渐不用,而以对土代之。到了封建社会盛期,封土制与封君封臣制紧密地结合起来。封土的封受仪式也紧跟在行臣服礼和宣誓效忠后立即进行,一般是封君以小树枝、权杖、一块草皮等作为封土的象征赐予封臣。这样,封君封臣关系就不仅
仅表现为一种忠诚与否的关系,而是有了深刻的经济内涵。例如,n67年在香摈地区的亨利伯爵授予巴托罗缨主教封土的仪式上,路易斯伯爵说:"为了那块封土,主教已经许诺并约定为亨利伯爵提供一个骑士,为他评判、服役。"而封臣向封君宣誓时更是少不了诸如"我向某某效忠是因为我接受了他所赐予的封土"o之类的言辞。一块土地经过分封,成为封土。封君与封臣对之都有相应的权利。封君有扣押权、收回权、监护权、转封权等等,封臣则有占有权和使用权。随着封土继承制的深入与普及,到12世纪,封臣还可以自由买卖、转移其封土。而封土经过多次封受之后,在其上面就层层叠叠凝固了多层的权利和义务。这一方面使得土地所有权问题变得模糊不清,封君与封臣之间成为一种个人之间互相制约互相依赖的关系;另一方面又使封土呈现出一种等级性,所
以我们往往称西欧封建土地所有制为等级所有制。西欧封建等级制度,就是依据这种等级所有制以及以之为基础的封君封臣制而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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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5 01:23
中世纪一般是指欧洲的封建制时代。欧洲特别是西欧的封建社会比较典型,所以,这一名称主要适用于欧洲。传统上认为这是欧洲文明史上比较贫乏的时期。欧洲的封建社会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公元5世纪至11世纪,这是欧洲封建社会的形成时期;公元11世纪至15世纪,欧洲处于封建制度的鼎盛时期;公元15世纪至17世纪,欧洲的封建经济逐渐瓦解,开始从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过渡。
476年,西罗马帝国的灭亡,标志着欧洲奴隶制度的崩溃。此后,随着日耳曼各民族的大迁徙,欧洲逐渐向封建社会过渡。在欧洲封建社会初期,领主制盛行,庄园里的主要生产者是农奴,农奴依附于领主。国王和大封建主层层分封土地,彼此结成以土地为纽带的阶梯式的封主、封臣关系。而且,土地所有权和统治权(行政、司法)相结合,封建主往往对农奴有统治权。大约在11世纪左右,随着城市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庄园逐渐解体,领主制被地主制取代。农民没有或者只有少量土地,他们被束缚在土地上,对地主存在着人身依附关系。地主阶级占有农民劳动和劳动产品的形式有地租、国税和什一税等。封建地租大致有劳役、实物和货币地租三种。封建领主土地所有制和自然经济相适应,造成了*上的*和思想上的保守,商品流通和文化交流都受到了严重的阻碍。由于农民几乎都是一家一户使用简单的工具进行生产,生产技术极端低下,甚至陷入停滞状态,经济发展非常缓慢。直到14、15世纪以后,西欧的技术进步才比较快,开始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资本主义的大生产渐渐取代农民的小生产。
西欧封建社会初期,各地之间经济联系薄弱。*上,*割据占据支配地位,王权弱小。查理大帝虽然建立了强大的帝国,但它只是暂时的军事、行政联合,很快走向解体。城市兴起之后,各地经济联系增多。新兴的市民阶级与王权结成联盟,反对割据势力,从而帮助王权取得胜利,实现了国家的统一。13、14世纪,英国和法国出现了全国性的代表机关——议会和*会议,形成议会君主制(又称等级君主制)。15世纪以后,由于资产阶级和贵族势均力敌,国家暂时获得一定的独立性,英、法两国又形成君主专权,即绝对君主制。西班牙和*则形成了*集权制国家。德国和意大利则长期处于*割据状态,大大小小的诸侯和独立的城市国家为所欲为,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西欧封建制度的精神统治工具是*教(主要是天主教)。在封建制度形成过程中,*教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其地位日益得到提高和巩固。随着*教的扩张,一切异教的文化都被消灭了。整个西欧社会都处在严酷的思想和愚昧的*统治下。在当时,除了教会的《教义问答》外,不允许任何异端思想存在。这是一个*教盛行和罗马天主教会主宰社会的时期。天主教成为西欧最大的封建主,一般占有各国土地的1/3或者更多。它不但垄断着意识形态,而且有自己的行政系统、税收和法律制度,有自己的军队和监狱,俨然如国中之国。有时教皇甚至可以废黜国王,将其土地转赠别人。公元8世纪到10世纪,*教会又发展出经院哲学,成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官方哲学。经院哲学所进行的一切论证都以圣经的词句作为出发点和终极真理,根本无视经验和实践的存在,并对科学研究采取敌对的态度。1230年,*教会成立了宗教裁判所,对各种新思想的传播都以“异端”的罪名进行残酷*。恩格斯曾说过:罗马天主教会是西欧“封建制度的巨大的国际中心”,“它把整个封建的西欧(尽管有各种内部战争)联合为一个大的*体系,同闹*的希腊正教徒和*教的国家相对抗,它给封建制度绕上一圈神圣的光环”。
14世纪左右,资本主义在欧洲开始萌芽,由此,新兴资产阶级逐渐登上历史舞台。为了发展资本主义*和经济,他们首先在意识形态领域展开了反对封建制度和天主教会的斗争,发动了文艺复兴运动和宗教改革运动,不断冲击着封建制度,促使它逐渐走向崩溃。
我已经概括简单化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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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5 01:23
等级森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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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5 01:22
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经历过一个演变过程。罗马时期,奴隶制度曾经达到高度发展。奴隶数量之多,价格之低,在古代世界是空前的。到中世纪,封建制度取代奴隶制而在西欧占有统治地位。从历史分期来说,我国史学界以西罗马帝国的灭亡作为世界古代史的结束。而从一种剥削代替另一种剥削制度来说,则有一个逐渐演变和发展的过程。从历史上看,一种剥削制度取代另一种剥削制度,新的生产关系总是在旧社会的内部产生的。西欧的封建生产关系也是在罗马奴隶社会内部萌芽的。西欧封建制度是在罗马封建因素产生和日耳曼人氏族制度解体的基础上形成的。
大家知道,还在罗马时期,封建因素已经存在,这就是隶农制。隶农原指耕种小块土地的自耕农或移民。后来由于奴隶制的危机不断加深,以奴隶劳动为基础的大农庄越来越无利可图,大土地所有者于是把土地分成小块,出租给小农,奴隶或入境的日耳曼人。这些租种土地的人统称为隶农。这种剥削方式在共和国末期已经出现,而在以后危机不断发展的情况下,它作为延缓危机的手段,越来越占据重要地位。隶农租种土地,必须按照规定履行义务,如交纳一部分收成,在耕种和收获期向土地所有者提供劳役,等等。完成这些义务,隶农就可以使用土地,使用大地产上原有的水源、树林、草地,还可以在交税的条件下使用磨坊和压榨机。
这里需要指出,大土地所有者在分块出租其土地的同时,往往保留一部分土地,归其自用;他们在利用其奴隶各自耕种小块份地的同时,也往往保留一部分奴隶耕种自用地。这部分奴隶与前一种奴隶有所不同,他们由主人统一使用,没有自己的经济;而租种土地的奴隶则有自己的小茅屋,虽然他们也像租地小农一样交租,提供劳役,不过他们的身分仍然是奴隶。这些租种土地的小农和奴隶是大土地所有者自用地的补充劳动人手。
这种现象,表明罗马大地产的经营方式出现一些变化。它已经不是集中管理的奴隶制大农庄,而是一部分出租,一部分自用,由一块块大大小小的田地交错而成的一种结构。两部分土地既交错又相邻近,便于佃户履行劳役。这种经济结构我国或称之为庄园,或称之为别庄,它除经营农业生产外,还有作坊生产日常用品,经济基本可以自给。
这种经济结构是罗马大土地所有者的一种经营方式。实际上,土地经营情况多种多样,并非千篇一律。劳动者的身分也有各种差别。罗马学者老普林尼的外甥兼养子小普林尼,在给他友人的一封信中,就说他的一处地产上已经没有奴隶,与它相毗邻的另一处地产上也没有。而且,社会上还存在其他形式的租佃关系和雇佣关系,也还有独立的小农。这种小农靠家庭成员和少数奴隶种地,不过根据估计,隶农越来越处于重要地位。
到了罗马帝国晚期,由于小农不堪豪强压迫勒索,已经出现*将土地交给有势力的人,再向他领种土地的情况。这时奴隶和隶农起义,奴隶逃亡频频发生奴隶制更是岌岌可危。
日耳曼人长期处在民族社会阶段。根据塔西佗的记载,1世纪时,日耳曼人也有一些奴隶,但是这些奴隶并不像罗马奴隶制盛行时的奴隶那样从事有组织的劳动,而是分别居住,各有家室;他们耕种土地,只须向主人交纳一定数量的谷物和牛等实物,此外并无负担。日耳曼人经常作战,军事首领拥有很多亲兵,结成依从关系。亲兵分成若干等级,效忠首领,平时拥护他的地位,战时保护他的身体;首领供养亲兵,并将掳获的战利品分给他们。这时日耳曼人已经开始出现阶级分化。到灭亡西罗马帝国时,他们的民族正趋于解体。
日耳曼人击溃了罗马奴隶主的政权,克洛维由一个部落首领顿时成为大片土地的统治者。但是日耳曼人为数不多,在高卢人口中所占比重甚小,其社会发展阶段又低于罗马,过去并没有一套管理整个国家的行政机构和制度,也缺少这方面的经验,因此他们在处理日常政务方面,特别是在教会事务方面,大量起用文化程度较高、经验较丰富的高卢——罗马人。而高卢的土地,则大量为日耳曼人分享,其中无以国王占地为多。日耳曼人原有的亲兵制,也在新的物质条件下有了新的内容。过去,日耳曼部落首领酬赏亲兵的是掠获的战利品。现在国王占有广大地产就以土地赏赐亲兵、部下。虽然长时期内连年征伐,内乱频仍。出征掠夺仍不失为一个额外财源,但地土毕竟已成为重要财富。亲兵们在分得土地的同时,也得到土地上的劳动者,并沿用现有的土地经营方式。封建制度在这种条件下逐渐发展起来。
奴隶劳动这时已经不占主要地位。但是奴隶并未随着西罗马帝国的崩溃而消失净尽。而且由于日耳曼人连年征战,掠人为奴,加上天灾人祸,生活无着的人卖身为奴,有人因此认为在最初的时候,有的地方奴隶反而有所增加。但这只能看成暂时现象,奴隶制度毕竟已经过时,而且这时候的奴隶与希腊、罗马奴隶制高峰时期的奴隶处境有所不同。这时农业奴隶大多分有土地,有独立的的经济和家室。向主人交租并服劳役,只是他们的负担比较重。后来,由于破产农民迫不得已向附近的贵族、教会“献地”,由于采邑制的推行,等等,大土地所有制逐渐发展,封建化的进程加速推进,奴隶逐渐消失,各种类型的依附农民区别不断缩小,汇合到农奴的行列中去。
为了减轻难度,减少理论概念,九年制义务教材没有也不必讲封建制度的形成过程,而只是说明在封建社会里,封建主“主要依靠剥削农奴为生。”对于初中学生来说,知道封建主和农奴这两个名词概念就可以了。教师需要掌握的是,在封建社会里,仍然存在自由农民。虽然他们地位并不稳定,常因破产丧失土地,沦为依附农民,但是并非全部自由农民一概沦为农奴。他们有的私有土地,有的租种土地,身分自由。因此课文提到“主要”二字,是为了更符合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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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5 01:22
西欧封建等级制度(feudal hierarchy),一般指西欧封建主之间依据土地占有和人身依附关系而形成的一种等级关系。由于我们从社会形态的角度来理解封建制度,其上下限与中世纪大致相同,因此,封建等级制度又称为中世纪等级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等级的划分及其之间的关系首先以一种人身的依附关系为依托,这种人身依附关系,在西欧典型地表现为封君封臣制度。
封建等级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封君封臣制源于一种服从与保护的关系,由罗马的家丁护卫制与日耳曼的亲兵制融合发展而来。罗马帝国晚期*混乱,多大地苇都养家丁以自早。大地主与家丁之间结成一种主从关系,前者供应后者以衣食装备,而后者则负担前者家庭财产的护卫之责。与此同时,日耳曼人中盛行亲兵制,亲兵制中军事首领与亲兵的关系与罗马家丁护卫制具有相似的特点,这使得作为征服者的日耳曼人似乎熟悉而易于接受这种制度。于是亲兵制与家丁制渐趋合流,由此产生了一种新的制度 封臣制。起初,国王将封臣招进宫内供养,后来由于封臣人数增加,这种方式难以实行,国王遂以封赐土地代之,让封臣自养。所赐土地只能终身使用,不可世袭,称为"采邑"。查理·马特任法兰克宫相时大力推广采邑制,由此建立起以土地关系为纽带的封君封臣制。加洛林王朝统治时期,封建主纷纷割地称雄,与国王分庭抗礼,封建割据日烈,王权日衰,封君封臣制得以巨大发展。作为这种发展的重要表现,除了土地采邑化外,官职和许多教职也采邑化了。封君封臣关系的建立需要举行一定的仪式,即臣服礼和宣誓效忠礼。起初,这二者是单独进行的,直到8世纪才结合起来。仪式一般是择良辰吉日举行。受对者解刃、脱帽、下跪,合掌置于封君掌中,说"阁下,我是您的人了",以示自己的一切将听任封君的处置。然后封君也说一句话表示愿意接受他,并与之拥抱亲吻,而后还要举行宣誓效忠礼,目的是用*教的力量巩固彼此的关系。这时,封臣站立,将手放在《圣经》或圣徒的遗物上宣誓,表示要忠于封君,爱其所爱,恶其所恶,鞠躬尽瘁,永矢不渝。这样,封君封臣关系就算结成了。
一对君臣关系结成后,双方互有义务。『世纪的封建法学家把封臣对封君的义务归为三项:其一是"效忠",即从消极方面讲,封臣不得做危害封君之事,包括不得损伤封君的肢体,不得泄露他的秘密或出卖他的城堡以致危害他的安全,不得在司法审判或其他与封君名誉有关的事件中伤害封君,不得损害他的财产,不得给封君制造麻烦等。o其二是"帮助",其中最重要的是奉石为封吞服军役;它是封君封臣关系的核心。封臣要自备战马武器、顶盔贯甲为君作战、守城、管理庄园或护君出巡,大封建主还要带定额骑士共往。服役期限一般一年为40日,倘若超期,他们可自动回家。然战事未了,封君若要封臣继续服役,必须负担臣子所需费用,且支付报酬。另外,封臣还须在封君危难之际提供金钱支持,如负担封君被俘时的赎金。这项负担初约由封臣志愿缴纳,后来发展成为一种强制性赋税。另外,在封君长子成年晋封为骑士、长女出嫁时也须提供资助,这些费用统称为"协助金"。其二是"劝告"。封臣应出席封君法庭,为封君出谋划策。封君对封臣也有义务,封君不得对封臣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还要在封臣受到攻击时出面相救。更重要的是封君要维持封臣的生活供应,这或为封臣提供食宿;或赐予采邑,使其自养。后者后来渐成主导
形式。
上述仅仅是一对封建君臣的关系,或者说是封建等级金字塔中的一个环节,封君封臣关系的实际表现则要复杂得多。一个人往往兼封君与对臣于一身,同时既有若干个封君,也有更多的封臣,"这就给这种表面似乎和谐一致的关系增加了很多混乱"o。如在一臣多看的情况下,若两位封君不和,问题献出现了:他应该支持哪位封君?后来演化的结果是,在众君中选择一位主君,再
后来,一个封臣又不只一位主君了。总之,封君封臣关系在实践中表现异常复杂,所以恩格斯说它"造成了一团乱麻般的权利和义务"Q。年秃头查理颁布的《凯尔西赖令》正式表明了对采邑世袭的承认。此后,"采邑"一词渐渐不用,而以对土代之。到了封建社会盛期,封土制与封君封臣制紧密地结合起来。封土的封受仪式也紧跟在行臣服礼和宣誓效忠后立即进行,一般是封君以小树枝、权杖、一块草皮等作为封土的象征赐予封臣。这样,封君封臣关系就不仅
仅表现为一种忠诚与否的关系,而是有了深刻的经济内涵。例如,n67年在香摈地区的亨利伯爵授予巴托罗缨主教封土的仪式上,路易斯伯爵说:"为了那块封土,主教已经许诺并约定为亨利伯爵提供一个骑士,为他评判、服役。"而封臣向封君宣誓时更是少不了诸如"我向某某效忠是因为我接受了他所赐予的封土"o之类的言辞。一块土地经过分封,成为封土。封君与封臣对之都有相应的权利。封君有扣押权、收回权、监护权、转封权等等,封臣则有占有权和使用权。随着封土继承制的深入与普及,到12世纪,封臣还可以自由买卖、转移其封土。而封土经过多次封受之后,在其上面就层层叠叠凝固了多层的权利和义务。这一方面使得土地所有权问题变得模糊不清,封君与封臣之间成为一种个人之间互相制约互相依赖的关系;另一方面又使封土呈现出一种等级性,所
以我们往往称西欧封建土地所有制为等级所有制。西欧封建等级制度,就是依据这种等级所有制以及以之为基础的封君封臣制而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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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5 01:23
中世纪一般是指欧洲的封建制时代。欧洲特别是西欧的封建社会比较典型,所以,这一名称主要适用于欧洲。传统上认为这是欧洲文明史上比较贫乏的时期。欧洲的封建社会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公元5世纪至11世纪,这是欧洲封建社会的形成时期;公元11世纪至15世纪,欧洲处于封建制度的鼎盛时期;公元15世纪至17世纪,欧洲的封建经济逐渐瓦解,开始从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过渡。
476年,西罗马帝国的灭亡,标志着欧洲奴隶制度的崩溃。此后,随着日耳曼各民族的大迁徙,欧洲逐渐向封建社会过渡。在欧洲封建社会初期,领主制盛行,庄园里的主要生产者是农奴,农奴依附于领主。国王和大封建主层层分封土地,彼此结成以土地为纽带的阶梯式的封主、封臣关系。而且,土地所有权和统治权(行政、司法)相结合,封建主往往对农奴有统治权。大约在11世纪左右,随着城市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庄园逐渐解体,领主制被地主制取代。农民没有或者只有少量土地,他们被束缚在土地上,对地主存在着人身依附关系。地主阶级占有农民劳动和劳动产品的形式有地租、国税和什一税等。封建地租大致有劳役、实物和货币地租三种。封建领主土地所有制和自然经济相适应,造成了*上的*和思想上的保守,商品流通和文化交流都受到了严重的阻碍。由于农民几乎都是一家一户使用简单的工具进行生产,生产技术极端低下,甚至陷入停滞状态,经济发展非常缓慢。直到14、15世纪以后,西欧的技术进步才比较快,开始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资本主义的大生产渐渐取代农民的小生产。
西欧封建社会初期,各地之间经济联系薄弱。*上,*割据占据支配地位,王权弱小。查理大帝虽然建立了强大的帝国,但它只是暂时的军事、行政联合,很快走向解体。城市兴起之后,各地经济联系增多。新兴的市民阶级与王权结成联盟,反对割据势力,从而帮助王权取得胜利,实现了国家的统一。13、14世纪,英国和法国出现了全国性的代表机关——议会和*会议,形成议会君主制(又称等级君主制)。15世纪以后,由于资产阶级和贵族势均力敌,国家暂时获得一定的独立性,英、法两国又形成君主专权,即绝对君主制。西班牙和*则形成了*集权制国家。德国和意大利则长期处于*割据状态,大大小小的诸侯和独立的城市国家为所欲为,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西欧封建制度的精神统治工具是*教(主要是天主教)。在封建制度形成过程中,*教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其地位日益得到提高和巩固。随着*教的扩张,一切异教的文化都被消灭了。整个西欧社会都处在严酷的思想和愚昧的*统治下。在当时,除了教会的《教义问答》外,不允许任何异端思想存在。这是一个*教盛行和罗马天主教会主宰社会的时期。天主教成为西欧最大的封建主,一般占有各国土地的1/3或者更多。它不但垄断着意识形态,而且有自己的行政系统、税收和法律制度,有自己的军队和监狱,俨然如国中之国。有时教皇甚至可以废黜国王,将其土地转赠别人。公元8世纪到10世纪,*教会又发展出经院哲学,成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官方哲学。经院哲学所进行的一切论证都以圣经的词句作为出发点和终极真理,根本无视经验和实践的存在,并对科学研究采取敌对的态度。1230年,*教会成立了宗教裁判所,对各种新思想的传播都以“异端”的罪名进行残酷*。恩格斯曾说过:罗马天主教会是西欧“封建制度的巨大的国际中心”,“它把整个封建的西欧(尽管有各种内部战争)联合为一个大的*体系,同闹*的希腊正教徒和*教的国家相对抗,它给封建制度绕上一圈神圣的光环”。
14世纪左右,资本主义在欧洲开始萌芽,由此,新兴资产阶级逐渐登上历史舞台。为了发展资本主义*和经济,他们首先在意识形态领域展开了反对封建制度和天主教会的斗争,发动了文艺复兴运动和宗教改革运动,不断冲击着封建制度,促使它逐渐走向崩溃。
我已经概括简单化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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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森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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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5 01:22
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经历过一个演变过程。罗马时期,奴隶制度曾经达到高度发展。奴隶数量之多,价格之低,在古代世界是空前的。到中世纪,封建制度取代奴隶制而在西欧占有统治地位。从历史分期来说,我国史学界以西罗马帝国的灭亡作为世界古代史的结束。而从一种剥削代替另一种剥削制度来说,则有一个逐渐演变和发展的过程。从历史上看,一种剥削制度取代另一种剥削制度,新的生产关系总是在旧社会的内部产生的。西欧的封建生产关系也是在罗马奴隶社会内部萌芽的。西欧封建制度是在罗马封建因素产生和日耳曼人氏族制度解体的基础上形成的。
大家知道,还在罗马时期,封建因素已经存在,这就是隶农制。隶农原指耕种小块土地的自耕农或移民。后来由于奴隶制的危机不断加深,以奴隶劳动为基础的大农庄越来越无利可图,大土地所有者于是把土地分成小块,出租给小农,奴隶或入境的日耳曼人。这些租种土地的人统称为隶农。这种剥削方式在共和国末期已经出现,而在以后危机不断发展的情况下,它作为延缓危机的手段,越来越占据重要地位。隶农租种土地,必须按照规定履行义务,如交纳一部分收成,在耕种和收获期向土地所有者提供劳役,等等。完成这些义务,隶农就可以使用土地,使用大地产上原有的水源、树林、草地,还可以在交税的条件下使用磨坊和压榨机。
这里需要指出,大土地所有者在分块出租其土地的同时,往往保留一部分土地,归其自用;他们在利用其奴隶各自耕种小块份地的同时,也往往保留一部分奴隶耕种自用地。这部分奴隶与前一种奴隶有所不同,他们由主人统一使用,没有自己的经济;而租种土地的奴隶则有自己的小茅屋,虽然他们也像租地小农一样交租,提供劳役,不过他们的身分仍然是奴隶。这些租种土地的小农和奴隶是大土地所有者自用地的补充劳动人手。
这种现象,表明罗马大地产的经营方式出现一些变化。它已经不是集中管理的奴隶制大农庄,而是一部分出租,一部分自用,由一块块大大小小的田地交错而成的一种结构。两部分土地既交错又相邻近,便于佃户履行劳役。这种经济结构我国或称之为庄园,或称之为别庄,它除经营农业生产外,还有作坊生产日常用品,经济基本可以自给。
这种经济结构是罗马大土地所有者的一种经营方式。实际上,土地经营情况多种多样,并非千篇一律。劳动者的身分也有各种差别。罗马学者老普林尼的外甥兼养子小普林尼,在给他友人的一封信中,就说他的一处地产上已经没有奴隶,与它相毗邻的另一处地产上也没有。而且,社会上还存在其他形式的租佃关系和雇佣关系,也还有独立的小农。这种小农靠家庭成员和少数奴隶种地,不过根据估计,隶农越来越处于重要地位。
到了罗马帝国晚期,由于小农不堪豪强压迫勒索,已经出现*将土地交给有势力的人,再向他领种土地的情况。这时奴隶和隶农起义,奴隶逃亡频频发生奴隶制更是岌岌可危。
日耳曼人长期处在民族社会阶段。根据塔西佗的记载,1世纪时,日耳曼人也有一些奴隶,但是这些奴隶并不像罗马奴隶制盛行时的奴隶那样从事有组织的劳动,而是分别居住,各有家室;他们耕种土地,只须向主人交纳一定数量的谷物和牛等实物,此外并无负担。日耳曼人经常作战,军事首领拥有很多亲兵,结成依从关系。亲兵分成若干等级,效忠首领,平时拥护他的地位,战时保护他的身体;首领供养亲兵,并将掳获的战利品分给他们。这时日耳曼人已经开始出现阶级分化。到灭亡西罗马帝国时,他们的民族正趋于解体。
日耳曼人击溃了罗马奴隶主的政权,克洛维由一个部落首领顿时成为大片土地的统治者。但是日耳曼人为数不多,在高卢人口中所占比重甚小,其社会发展阶段又低于罗马,过去并没有一套管理整个国家的行政机构和制度,也缺少这方面的经验,因此他们在处理日常政务方面,特别是在教会事务方面,大量起用文化程度较高、经验较丰富的高卢——罗马人。而高卢的土地,则大量为日耳曼人分享,其中无以国王占地为多。日耳曼人原有的亲兵制,也在新的物质条件下有了新的内容。过去,日耳曼部落首领酬赏亲兵的是掠获的战利品。现在国王占有广大地产就以土地赏赐亲兵、部下。虽然长时期内连年征伐,内乱频仍。出征掠夺仍不失为一个额外财源,但地土毕竟已成为重要财富。亲兵们在分得土地的同时,也得到土地上的劳动者,并沿用现有的土地经营方式。封建制度在这种条件下逐渐发展起来。
奴隶劳动这时已经不占主要地位。但是奴隶并未随着西罗马帝国的崩溃而消失净尽。而且由于日耳曼人连年征战,掠人为奴,加上天灾人祸,生活无着的人卖身为奴,有人因此认为在最初的时候,有的地方奴隶反而有所增加。但这只能看成暂时现象,奴隶制度毕竟已经过时,而且这时候的奴隶与希腊、罗马奴隶制高峰时期的奴隶处境有所不同。这时农业奴隶大多分有土地,有独立的的经济和家室。向主人交租并服劳役,只是他们的负担比较重。后来,由于破产农民迫不得已向附近的贵族、教会“献地”,由于采邑制的推行,等等,大土地所有制逐渐发展,封建化的进程加速推进,奴隶逐渐消失,各种类型的依附农民区别不断缩小,汇合到农奴的行列中去。
为了减轻难度,减少理论概念,九年制义务教材没有也不必讲封建制度的形成过程,而只是说明在封建社会里,封建主“主要依靠剥削农奴为生。”对于初中学生来说,知道封建主和农奴这两个名词概念就可以了。教师需要掌握的是,在封建社会里,仍然存在自由农民。虽然他们地位并不稳定,常因破产丧失土地,沦为依附农民,但是并非全部自由农民一概沦为农奴。他们有的私有土地,有的租种土地,身分自由。因此课文提到“主要”二字,是为了更符合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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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5 01:22
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经历过一个演变过程。罗马时期,奴隶制度曾经达到高度发展。奴隶数量之多,价格之低,在古代世界是空前的。到中世纪,封建制度取代奴隶制而在西欧占有统治地位。从历史分期来说,我国史学界以西罗马帝国的灭亡作为世界古代史的结束。而从一种剥削代替另一种剥削制度来说,则有一个逐渐演变和发展的过程。从历史上看,一种剥削制度取代另一种剥削制度,新的生产关系总是在旧社会的内部产生的。西欧的封建生产关系也是在罗马奴隶社会内部萌芽的。西欧封建制度是在罗马封建因素产生和日耳曼人氏族制度解体的基础上形成的。
大家知道,还在罗马时期,封建因素已经存在,这就是隶农制。隶农原指耕种小块土地的自耕农或移民。后来由于奴隶制的危机不断加深,以奴隶劳动为基础的大农庄越来越无利可图,大土地所有者于是把土地分成小块,出租给小农,奴隶或入境的日耳曼人。这些租种土地的人统称为隶农。这种剥削方式在共和国末期已经出现,而在以后危机不断发展的情况下,它作为延缓危机的手段,越来越占据重要地位。隶农租种土地,必须按照规定履行义务,如交纳一部分收成,在耕种和收获期向土地所有者提供劳役,等等。完成这些义务,隶农就可以使用土地,使用大地产上原有的水源、树林、草地,还可以在交税的条件下使用磨坊和压榨机。
这里需要指出,大土地所有者在分块出租其土地的同时,往往保留一部分土地,归其自用;他们在利用其奴隶各自耕种小块份地的同时,也往往保留一部分奴隶耕种自用地。这部分奴隶与前一种奴隶有所不同,他们由主人统一使用,没有自己的经济;而租种土地的奴隶则有自己的小茅屋,虽然他们也像租地小农一样交租,提供劳役,不过他们的身分仍然是奴隶。这些租种土地的小农和奴隶是大土地所有者自用地的补充劳动人手。
这种现象,表明罗马大地产的经营方式出现一些变化。它已经不是集中管理的奴隶制大农庄,而是一部分出租,一部分自用,由一块块大大小小的田地交错而成的一种结构。两部分土地既交错又相邻近,便于佃户履行劳役。这种经济结构我国或称之为庄园,或称之为别庄,它除经营农业生产外,还有作坊生产日常用品,经济基本可以自给。
这种经济结构是罗马大土地所有者的一种经营方式。实际上,土地经营情况多种多样,并非千篇一律。劳动者的身分也有各种差别。罗马学者老普林尼的外甥兼养子小普林尼,在给他友人的一封信中,就说他的一处地产上已经没有奴隶,与它相毗邻的另一处地产上也没有。而且,社会上还存在其他形式的租佃关系和雇佣关系,也还有独立的小农。这种小农靠家庭成员和少数奴隶种地,不过根据估计,隶农越来越处于重要地位。
到了罗马帝国晚期,由于小农不堪豪强压迫勒索,已经出现*将土地交给有势力的人,再向他领种土地的情况。这时奴隶和隶农起义,奴隶逃亡频频发生奴隶制更是岌岌可危。
日耳曼人长期处在民族社会阶段。根据塔西佗的记载,1世纪时,日耳曼人也有一些奴隶,但是这些奴隶并不像罗马奴隶制盛行时的奴隶那样从事有组织的劳动,而是分别居住,各有家室;他们耕种土地,只须向主人交纳一定数量的谷物和牛等实物,此外并无负担。日耳曼人经常作战,军事首领拥有很多亲兵,结成依从关系。亲兵分成若干等级,效忠首领,平时拥护他的地位,战时保护他的身体;首领供养亲兵,并将掳获的战利品分给他们。这时日耳曼人已经开始出现阶级分化。到灭亡西罗马帝国时,他们的民族正趋于解体。
日耳曼人击溃了罗马奴隶主的政权,克洛维由一个部落首领顿时成为大片土地的统治者。但是日耳曼人为数不多,在高卢人口中所占比重甚小,其社会发展阶段又低于罗马,过去并没有一套管理整个国家的行政机构和制度,也缺少这方面的经验,因此他们在处理日常政务方面,特别是在教会事务方面,大量起用文化程度较高、经验较丰富的高卢——罗马人。而高卢的土地,则大量为日耳曼人分享,其中无以国王占地为多。日耳曼人原有的亲兵制,也在新的物质条件下有了新的内容。过去,日耳曼部落首领酬赏亲兵的是掠获的战利品。现在国王占有广大地产就以土地赏赐亲兵、部下。虽然长时期内连年征伐,内乱频仍。出征掠夺仍不失为一个额外财源,但地土毕竟已成为重要财富。亲兵们在分得土地的同时,也得到土地上的劳动者,并沿用现有的土地经营方式。封建制度在这种条件下逐渐发展起来。
奴隶劳动这时已经不占主要地位。但是奴隶并未随着西罗马帝国的崩溃而消失净尽。而且由于日耳曼人连年征战,掠人为奴,加上天灾人祸,生活无着的人卖身为奴,有人因此认为在最初的时候,有的地方奴隶反而有所增加。但这只能看成暂时现象,奴隶制度毕竟已经过时,而且这时候的奴隶与希腊、罗马奴隶制高峰时期的奴隶处境有所不同。这时农业奴隶大多分有土地,有独立的的经济和家室。向主人交租并服劳役,只是他们的负担比较重。后来,由于破产农民迫不得已向附近的贵族、教会“献地”,由于采邑制的推行,等等,大土地所有制逐渐发展,封建化的进程加速推进,奴隶逐渐消失,各种类型的依附农民区别不断缩小,汇合到农奴的行列中去。
为了减轻难度,减少理论概念,九年制义务教材没有也不必讲封建制度的形成过程,而只是说明在封建社会里,封建主“主要依靠剥削农奴为生。”对于初中学生来说,知道封建主和农奴这两个名词概念就可以了。教师需要掌握的是,在封建社会里,仍然存在自由农民。虽然他们地位并不稳定,常因破产丧失土地,沦为依附农民,但是并非全部自由农民一概沦为农奴。他们有的私有土地,有的租种土地,身分自由。因此课文提到“主要”二字,是为了更符合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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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5 01:22
西欧封建等级制度(feudal hierarchy),一般指西欧封建主之间依据土地占有和人身依附关系而形成的一种等级关系。由于我们从社会形态的角度来理解封建制度,其上下限与中世纪大致相同,因此,封建等级制度又称为中世纪等级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等级的划分及其之间的关系首先以一种人身的依附关系为依托,这种人身依附关系,在西欧典型地表现为封君封臣制度。
封建等级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封君封臣制源于一种服从与保护的关系,由罗马的家丁护卫制与日耳曼的亲兵制融合发展而来。罗马帝国晚期*混乱,多大地苇都养家丁以自早。大地主与家丁之间结成一种主从关系,前者供应后者以衣食装备,而后者则负担前者家庭财产的护卫之责。与此同时,日耳曼人中盛行亲兵制,亲兵制中军事首领与亲兵的关系与罗马家丁护卫制具有相似的特点,这使得作为征服者的日耳曼人似乎熟悉而易于接受这种制度。于是亲兵制与家丁制渐趋合流,由此产生了一种新的制度 封臣制。起初,国王将封臣招进宫内供养,后来由于封臣人数增加,这种方式难以实行,国王遂以封赐土地代之,让封臣自养。所赐土地只能终身使用,不可世袭,称为"采邑"。查理·马特任法兰克宫相时大力推广采邑制,由此建立起以土地关系为纽带的封君封臣制。加洛林王朝统治时期,封建主纷纷割地称雄,与国王分庭抗礼,封建割据日烈,王权日衰,封君封臣制得以巨大发展。作为这种发展的重要表现,除了土地采邑化外,官职和许多教职也采邑化了。封君封臣关系的建立需要举行一定的仪式,即臣服礼和宣誓效忠礼。起初,这二者是单独进行的,直到8世纪才结合起来。仪式一般是择良辰吉日举行。受对者解刃、脱帽、下跪,合掌置于封君掌中,说"阁下,我是您的人了",以示自己的一切将听任封君的处置。然后封君也说一句话表示愿意接受他,并与之拥抱亲吻,而后还要举行宣誓效忠礼,目的是用*教的力量巩固彼此的关系。这时,封臣站立,将手放在《圣经》或圣徒的遗物上宣誓,表示要忠于封君,爱其所爱,恶其所恶,鞠躬尽瘁,永矢不渝。这样,封君封臣关系就算结成了。
一对君臣关系结成后,双方互有义务。『世纪的封建法学家把封臣对封君的义务归为三项:其一是"效忠",即从消极方面讲,封臣不得做危害封君之事,包括不得损伤封君的肢体,不得泄露他的秘密或出卖他的城堡以致危害他的安全,不得在司法审判或其他与封君名誉有关的事件中伤害封君,不得损害他的财产,不得给封君制造麻烦等。o其二是"帮助",其中最重要的是奉石为封吞服军役;它是封君封臣关系的核心。封臣要自备战马武器、顶盔贯甲为君作战、守城、管理庄园或护君出巡,大封建主还要带定额骑士共往。服役期限一般一年为40日,倘若超期,他们可自动回家。然战事未了,封君若要封臣继续服役,必须负担臣子所需费用,且支付报酬。另外,封臣还须在封君危难之际提供金钱支持,如负担封君被俘时的赎金。这项负担初约由封臣志愿缴纳,后来发展成为一种强制性赋税。另外,在封君长子成年晋封为骑士、长女出嫁时也须提供资助,这些费用统称为"协助金"。其二是"劝告"。封臣应出席封君法庭,为封君出谋划策。封君对封臣也有义务,封君不得对封臣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还要在封臣受到攻击时出面相救。更重要的是封君要维持封臣的生活供应,这或为封臣提供食宿;或赐予采邑,使其自养。后者后来渐成主导
形式。
上述仅仅是一对封建君臣的关系,或者说是封建等级金字塔中的一个环节,封君封臣关系的实际表现则要复杂得多。一个人往往兼封君与对臣于一身,同时既有若干个封君,也有更多的封臣,"这就给这种表面似乎和谐一致的关系增加了很多混乱"o。如在一臣多看的情况下,若两位封君不和,问题献出现了:他应该支持哪位封君?后来演化的结果是,在众君中选择一位主君,再
后来,一个封臣又不只一位主君了。总之,封君封臣关系在实践中表现异常复杂,所以恩格斯说它"造成了一团乱麻般的权利和义务"Q。年秃头查理颁布的《凯尔西赖令》正式表明了对采邑世袭的承认。此后,"采邑"一词渐渐不用,而以对土代之。到了封建社会盛期,封土制与封君封臣制紧密地结合起来。封土的封受仪式也紧跟在行臣服礼和宣誓效忠后立即进行,一般是封君以小树枝、权杖、一块草皮等作为封土的象征赐予封臣。这样,封君封臣关系就不仅
仅表现为一种忠诚与否的关系,而是有了深刻的经济内涵。例如,n67年在香摈地区的亨利伯爵授予巴托罗缨主教封土的仪式上,路易斯伯爵说:"为了那块封土,主教已经许诺并约定为亨利伯爵提供一个骑士,为他评判、服役。"而封臣向封君宣誓时更是少不了诸如"我向某某效忠是因为我接受了他所赐予的封土"o之类的言辞。一块土地经过分封,成为封土。封君与封臣对之都有相应的权利。封君有扣押权、收回权、监护权、转封权等等,封臣则有占有权和使用权。随着封土继承制的深入与普及,到12世纪,封臣还可以自由买卖、转移其封土。而封土经过多次封受之后,在其上面就层层叠叠凝固了多层的权利和义务。这一方面使得土地所有权问题变得模糊不清,封君与封臣之间成为一种个人之间互相制约互相依赖的关系;另一方面又使封土呈现出一种等级性,所
以我们往往称西欧封建土地所有制为等级所有制。西欧封建等级制度,就是依据这种等级所有制以及以之为基础的封君封臣制而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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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5 01:22
西欧封建等级制度(feudal hierarchy),一般指西欧封建主之间依据土地占有和人身依附关系而形成的一种等级关系。由于我们从社会形态的角度来理解封建制度,其上下限与中世纪大致相同,因此,封建等级制度又称为中世纪等级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等级的划分及其之间的关系首先以一种人身的依附关系为依托,这种人身依附关系,在西欧典型地表现为封君封臣制度。
封建等级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封君封臣制源于一种服从与保护的关系,由罗马的家丁护卫制与日耳曼的亲兵制融合发展而来。罗马帝国晚期*混乱,多大地苇都养家丁以自早。大地主与家丁之间结成一种主从关系,前者供应后者以衣食装备,而后者则负担前者家庭财产的护卫之责。与此同时,日耳曼人中盛行亲兵制,亲兵制中军事首领与亲兵的关系与罗马家丁护卫制具有相似的特点,这使得作为征服者的日耳曼人似乎熟悉而易于接受这种制度。于是亲兵制与家丁制渐趋合流,由此产生了一种新的制度 封臣制。起初,国王将封臣招进宫内供养,后来由于封臣人数增加,这种方式难以实行,国王遂以封赐土地代之,让封臣自养。所赐土地只能终身使用,不可世袭,称为"采邑"。查理·马特任法兰克宫相时大力推广采邑制,由此建立起以土地关系为纽带的封君封臣制。加洛林王朝统治时期,封建主纷纷割地称雄,与国王分庭抗礼,封建割据日烈,王权日衰,封君封臣制得以巨大发展。作为这种发展的重要表现,除了土地采邑化外,官职和许多教职也采邑化了。封君封臣关系的建立需要举行一定的仪式,即臣服礼和宣誓效忠礼。起初,这二者是单独进行的,直到8世纪才结合起来。仪式一般是择良辰吉日举行。受对者解刃、脱帽、下跪,合掌置于封君掌中,说"阁下,我是您的人了",以示自己的一切将听任封君的处置。然后封君也说一句话表示愿意接受他,并与之拥抱亲吻,而后还要举行宣誓效忠礼,目的是用*教的力量巩固彼此的关系。这时,封臣站立,将手放在《圣经》或圣徒的遗物上宣誓,表示要忠于封君,爱其所爱,恶其所恶,鞠躬尽瘁,永矢不渝。这样,封君封臣关系就算结成了。
一对君臣关系结成后,双方互有义务。『世纪的封建法学家把封臣对封君的义务归为三项:其一是"效忠",即从消极方面讲,封臣不得做危害封君之事,包括不得损伤封君的肢体,不得泄露他的秘密或出卖他的城堡以致危害他的安全,不得在司法审判或其他与封君名誉有关的事件中伤害封君,不得损害他的财产,不得给封君制造麻烦等。o其二是"帮助",其中最重要的是奉石为封吞服军役;它是封君封臣关系的核心。封臣要自备战马武器、顶盔贯甲为君作战、守城、管理庄园或护君出巡,大封建主还要带定额骑士共往。服役期限一般一年为40日,倘若超期,他们可自动回家。然战事未了,封君若要封臣继续服役,必须负担臣子所需费用,且支付报酬。另外,封臣还须在封君危难之际提供金钱支持,如负担封君被俘时的赎金。这项负担初约由封臣志愿缴纳,后来发展成为一种强制性赋税。另外,在封君长子成年晋封为骑士、长女出嫁时也须提供资助,这些费用统称为"协助金"。其二是"劝告"。封臣应出席封君法庭,为封君出谋划策。封君对封臣也有义务,封君不得对封臣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还要在封臣受到攻击时出面相救。更重要的是封君要维持封臣的生活供应,这或为封臣提供食宿;或赐予采邑,使其自养。后者后来渐成主导
形式。
上述仅仅是一对封建君臣的关系,或者说是封建等级金字塔中的一个环节,封君封臣关系的实际表现则要复杂得多。一个人往往兼封君与对臣于一身,同时既有若干个封君,也有更多的封臣,"这就给这种表面似乎和谐一致的关系增加了很多混乱"o。如在一臣多看的情况下,若两位封君不和,问题献出现了:他应该支持哪位封君?后来演化的结果是,在众君中选择一位主君,再
后来,一个封臣又不只一位主君了。总之,封君封臣关系在实践中表现异常复杂,所以恩格斯说它"造成了一团乱麻般的权利和义务"Q。年秃头查理颁布的《凯尔西赖令》正式表明了对采邑世袭的承认。此后,"采邑"一词渐渐不用,而以对土代之。到了封建社会盛期,封土制与封君封臣制紧密地结合起来。封土的封受仪式也紧跟在行臣服礼和宣誓效忠后立即进行,一般是封君以小树枝、权杖、一块草皮等作为封土的象征赐予封臣。这样,封君封臣关系就不仅
仅表现为一种忠诚与否的关系,而是有了深刻的经济内涵。例如,n67年在香摈地区的亨利伯爵授予巴托罗缨主教封土的仪式上,路易斯伯爵说:"为了那块封土,主教已经许诺并约定为亨利伯爵提供一个骑士,为他评判、服役。"而封臣向封君宣誓时更是少不了诸如"我向某某效忠是因为我接受了他所赐予的封土"o之类的言辞。一块土地经过分封,成为封土。封君与封臣对之都有相应的权利。封君有扣押权、收回权、监护权、转封权等等,封臣则有占有权和使用权。随着封土继承制的深入与普及,到12世纪,封臣还可以自由买卖、转移其封土。而封土经过多次封受之后,在其上面就层层叠叠凝固了多层的权利和义务。这一方面使得土地所有权问题变得模糊不清,封君与封臣之间成为一种个人之间互相制约互相依赖的关系;另一方面又使封土呈现出一种等级性,所
以我们往往称西欧封建土地所有制为等级所有制。西欧封建等级制度,就是依据这种等级所有制以及以之为基础的封君封臣制而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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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一般是指欧洲的封建制时代。欧洲特别是西欧的封建社会比较典型,所以,这一名称主要适用于欧洲。传统上认为这是欧洲文明史上比较贫乏的时期。欧洲的封建社会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公元5世纪至11世纪,这是欧洲封建社会的形成时期;公元11世纪至15世纪,欧洲处于封建制度的鼎盛时期;公元15世纪至17世纪,欧洲的封建经济逐渐瓦解,开始从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过渡。
476年,西罗马帝国的灭亡,标志着欧洲奴隶制度的崩溃。此后,随着日耳曼各民族的大迁徙,欧洲逐渐向封建社会过渡。在欧洲封建社会初期,领主制盛行,庄园里的主要生产者是农奴,农奴依附于领主。国王和大封建主层层分封土地,彼此结成以土地为纽带的阶梯式的封主、封臣关系。而且,土地所有权和统治权(行政、司法)相结合,封建主往往对农奴有统治权。大约在11世纪左右,随着城市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庄园逐渐解体,领主制被地主制取代。农民没有或者只有少量土地,他们被束缚在土地上,对地主存在着人身依附关系。地主阶级占有农民劳动和劳动产品的形式有地租、国税和什一税等。封建地租大致有劳役、实物和货币地租三种。封建领主土地所有制和自然经济相适应,造成了*上的*和思想上的保守,商品流通和文化交流都受到了严重的阻碍。由于农民几乎都是一家一户使用简单的工具进行生产,生产技术极端低下,甚至陷入停滞状态,经济发展非常缓慢。直到14、15世纪以后,西欧的技术进步才比较快,开始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资本主义的大生产渐渐取代农民的小生产。
西欧封建社会初期,各地之间经济联系薄弱。*上,*割据占据支配地位,王权弱小。查理大帝虽然建立了强大的帝国,但它只是暂时的军事、行政联合,很快走向解体。城市兴起之后,各地经济联系增多。新兴的市民阶级与王权结成联盟,反对割据势力,从而帮助王权取得胜利,实现了国家的统一。13、14世纪,英国和法国出现了全国性的代表机关——议会和*会议,形成议会君主制(又称等级君主制)。15世纪以后,由于资产阶级和贵族势均力敌,国家暂时获得一定的独立性,英、法两国又形成君主专权,即绝对君主制。西班牙和*则形成了*集权制国家。德国和意大利则长期处于*割据状态,大大小小的诸侯和独立的城市国家为所欲为,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西欧封建制度的精神统治工具是*教(主要是天主教)。在封建制度形成过程中,*教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其地位日益得到提高和巩固。随着*教的扩张,一切异教的文化都被消灭了。整个西欧社会都处在严酷的思想和愚昧的*统治下。在当时,除了教会的《教义问答》外,不允许任何异端思想存在。这是一个*教盛行和罗马天主教会主宰社会的时期。天主教成为西欧最大的封建主,一般占有各国土地的1/3或者更多。它不但垄断着意识形态,而且有自己的行政系统、税收和法律制度,有自己的军队和监狱,俨然如国中之国。有时教皇甚至可以废黜国王,将其土地转赠别人。公元8世纪到10世纪,*教会又发展出经院哲学,成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官方哲学。经院哲学所进行的一切论证都以圣经的词句作为出发点和终极真理,根本无视经验和实践的存在,并对科学研究采取敌对的态度。1230年,*教会成立了宗教裁判所,对各种新思想的传播都以“异端”的罪名进行残酷*。恩格斯曾说过:罗马天主教会是西欧“封建制度的巨大的国际中心”,“它把整个封建的西欧(尽管有各种内部战争)联合为一个大的*体系,同闹*的希腊正教徒和*教的国家相对抗,它给封建制度绕上一圈神圣的光环”。
14世纪左右,资本主义在欧洲开始萌芽,由此,新兴资产阶级逐渐登上历史舞台。为了发展资本主义*和经济,他们首先在意识形态领域展开了反对封建制度和天主教会的斗争,发动了文艺复兴运动和宗教改革运动,不断冲击着封建制度,促使它逐渐走向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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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经历过一个演变过程。罗马时期,奴隶制度曾经达到高度发展。奴隶数量之多,价格之低,在古代世界是空前的。到中世纪,封建制度取代奴隶制而在西欧占有统治地位。从历史分期来说,我国史学界以西罗马帝国的灭亡作为世界古代史的结束。而从一种剥削代替另一种剥削制度来说,则有一个逐渐演变和发展的过程。从历史上看,一种剥削制度取代另一种剥削制度,新的生产关系总是在旧社会的内部产生的。西欧的封建生产关系也是在罗马奴隶社会内部萌芽的。西欧封建制度是在罗马封建因素产生和日耳曼人氏族制度解体的基础上形成的。
大家知道,还在罗马时期,封建因素已经存在,这就是隶农制。隶农原指耕种小块土地的自耕农或移民。后来由于奴隶制的危机不断加深,以奴隶劳动为基础的大农庄越来越无利可图,大土地所有者于是把土地分成小块,出租给小农,奴隶或入境的日耳曼人。这些租种土地的人统称为隶农。这种剥削方式在共和国末期已经出现,而在以后危机不断发展的情况下,它作为延缓危机的手段,越来越占据重要地位。隶农租种土地,必须按照规定履行义务,如交纳一部分收成,在耕种和收获期向土地所有者提供劳役,等等。完成这些义务,隶农就可以使用土地,使用大地产上原有的水源、树林、草地,还可以在交税的条件下使用磨坊和压榨机。
这里需要指出,大土地所有者在分块出租其土地的同时,往往保留一部分土地,归其自用;他们在利用其奴隶各自耕种小块份地的同时,也往往保留一部分奴隶耕种自用地。这部分奴隶与前一种奴隶有所不同,他们由主人统一使用,没有自己的经济;而租种土地的奴隶则有自己的小茅屋,虽然他们也像租地小农一样交租,提供劳役,不过他们的身分仍然是奴隶。这些租种土地的小农和奴隶是大土地所有者自用地的补充劳动人手。
这种现象,表明罗马大地产的经营方式出现一些变化。它已经不是集中管理的奴隶制大农庄,而是一部分出租,一部分自用,由一块块大大小小的田地交错而成的一种结构。两部分土地既交错又相邻近,便于佃户履行劳役。这种经济结构我国或称之为庄园,或称之为别庄,它除经营农业生产外,还有作坊生产日常用品,经济基本可以自给。
这种经济结构是罗马大土地所有者的一种经营方式。实际上,土地经营情况多种多样,并非千篇一律。劳动者的身分也有各种差别。罗马学者老普林尼的外甥兼养子小普林尼,在给他友人的一封信中,就说他的一处地产上已经没有奴隶,与它相毗邻的另一处地产上也没有。而且,社会上还存在其他形式的租佃关系和雇佣关系,也还有独立的小农。这种小农靠家庭成员和少数奴隶种地,不过根据估计,隶农越来越处于重要地位。
到了罗马帝国晚期,由于小农不堪豪强压迫勒索,已经出现*将土地交给有势力的人,再向他领种土地的情况。这时奴隶和隶农起义,奴隶逃亡频频发生奴隶制更是岌岌可危。
日耳曼人长期处在民族社会阶段。根据塔西佗的记载,1世纪时,日耳曼人也有一些奴隶,但是这些奴隶并不像罗马奴隶制盛行时的奴隶那样从事有组织的劳动,而是分别居住,各有家室;他们耕种土地,只须向主人交纳一定数量的谷物和牛等实物,此外并无负担。日耳曼人经常作战,军事首领拥有很多亲兵,结成依从关系。亲兵分成若干等级,效忠首领,平时拥护他的地位,战时保护他的身体;首领供养亲兵,并将掳获的战利品分给他们。这时日耳曼人已经开始出现阶级分化。到灭亡西罗马帝国时,他们的民族正趋于解体。
日耳曼人击溃了罗马奴隶主的政权,克洛维由一个部落首领顿时成为大片土地的统治者。但是日耳曼人为数不多,在高卢人口中所占比重甚小,其社会发展阶段又低于罗马,过去并没有一套管理整个国家的行政机构和制度,也缺少这方面的经验,因此他们在处理日常政务方面,特别是在教会事务方面,大量起用文化程度较高、经验较丰富的高卢——罗马人。而高卢的土地,则大量为日耳曼人分享,其中无以国王占地为多。日耳曼人原有的亲兵制,也在新的物质条件下有了新的内容。过去,日耳曼部落首领酬赏亲兵的是掠获的战利品。现在国王占有广大地产就以土地赏赐亲兵、部下。虽然长时期内连年征伐,内乱频仍。出征掠夺仍不失为一个额外财源,但地土毕竟已成为重要财富。亲兵们在分得土地的同时,也得到土地上的劳动者,并沿用现有的土地经营方式。封建制度在这种条件下逐渐发展起来。
奴隶劳动这时已经不占主要地位。但是奴隶并未随着西罗马帝国的崩溃而消失净尽。而且由于日耳曼人连年征战,掠人为奴,加上天灾人祸,生活无着的人卖身为奴,有人因此认为在最初的时候,有的地方奴隶反而有所增加。但这只能看成暂时现象,奴隶制度毕竟已经过时,而且这时候的奴隶与希腊、罗马奴隶制高峰时期的奴隶处境有所不同。这时农业奴隶大多分有土地,有独立的的经济和家室。向主人交租并服劳役,只是他们的负担比较重。后来,由于破产农民迫不得已向附近的贵族、教会“献地”,由于采邑制的推行,等等,大土地所有制逐渐发展,封建化的进程加速推进,奴隶逐渐消失,各种类型的依附农民区别不断缩小,汇合到农奴的行列中去。
为了减轻难度,减少理论概念,九年制义务教材没有也不必讲封建制度的形成过程,而只是说明在封建社会里,封建主“主要依靠剥削农奴为生。”对于初中学生来说,知道封建主和农奴这两个名词概念就可以了。教师需要掌握的是,在封建社会里,仍然存在自由农民。虽然他们地位并不稳定,常因破产丧失土地,沦为依附农民,但是并非全部自由农民一概沦为农奴。他们有的私有土地,有的租种土地,身分自由。因此课文提到“主要”二字,是为了更符合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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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一般是指欧洲的封建制时代。欧洲特别是西欧的封建社会比较典型,所以,这一名称主要适用于欧洲。传统上认为这是欧洲文明史上比较贫乏的时期。欧洲的封建社会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公元5世纪至11世纪,这是欧洲封建社会的形成时期;公元11世纪至15世纪,欧洲处于封建制度的鼎盛时期;公元15世纪至17世纪,欧洲的封建经济逐渐瓦解,开始从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过渡。
476年,西罗马帝国的灭亡,标志着欧洲奴隶制度的崩溃。此后,随着日耳曼各民族的大迁徙,欧洲逐渐向封建社会过渡。在欧洲封建社会初期,领主制盛行,庄园里的主要生产者是农奴,农奴依附于领主。国王和大封建主层层分封土地,彼此结成以土地为纽带的阶梯式的封主、封臣关系。而且,土地所有权和统治权(行政、司法)相结合,封建主往往对农奴有统治权。大约在11世纪左右,随着城市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庄园逐渐解体,领主制被地主制取代。农民没有或者只有少量土地,他们被束缚在土地上,对地主存在着人身依附关系。地主阶级占有农民劳动和劳动产品的形式有地租、国税和什一税等。封建地租大致有劳役、实物和货币地租三种。封建领主土地所有制和自然经济相适应,造成了*上的*和思想上的保守,商品流通和文化交流都受到了严重的阻碍。由于农民几乎都是一家一户使用简单的工具进行生产,生产技术极端低下,甚至陷入停滞状态,经济发展非常缓慢。直到14、15世纪以后,西欧的技术进步才比较快,开始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资本主义的大生产渐渐取代农民的小生产。
西欧封建社会初期,各地之间经济联系薄弱。*上,*割据占据支配地位,王权弱小。查理大帝虽然建立了强大的帝国,但它只是暂时的军事、行政联合,很快走向解体。城市兴起之后,各地经济联系增多。新兴的市民阶级与王权结成联盟,反对割据势力,从而帮助王权取得胜利,实现了国家的统一。13、14世纪,英国和法国出现了全国性的代表机关——议会和*会议,形成议会君主制(又称等级君主制)。15世纪以后,由于资产阶级和贵族势均力敌,国家暂时获得一定的独立性,英、法两国又形成君主专权,即绝对君主制。西班牙和*则形成了*集权制国家。德国和意大利则长期处于*割据状态,大大小小的诸侯和独立的城市国家为所欲为,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西欧封建制度的精神统治工具是*教(主要是天主教)。在封建制度形成过程中,*教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其地位日益得到提高和巩固。随着*教的扩张,一切异教的文化都被消灭了。整个西欧社会都处在严酷的思想和愚昧的*统治下。在当时,除了教会的《教义问答》外,不允许任何异端思想存在。这是一个*教盛行和罗马天主教会主宰社会的时期。天主教成为西欧最大的封建主,一般占有各国土地的1/3或者更多。它不但垄断着意识形态,而且有自己的行政系统、税收和法律制度,有自己的军队和监狱,俨然如国中之国。有时教皇甚至可以废黜国王,将其土地转赠别人。公元8世纪到10世纪,*教会又发展出经院哲学,成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官方哲学。经院哲学所进行的一切论证都以圣经的词句作为出发点和终极真理,根本无视经验和实践的存在,并对科学研究采取敌对的态度。1230年,*教会成立了宗教裁判所,对各种新思想的传播都以“异端”的罪名进行残酷*。恩格斯曾说过:罗马天主教会是西欧“封建制度的巨大的国际中心”,“它把整个封建的西欧(尽管有各种内部战争)联合为一个大的*体系,同闹*的希腊正教徒和*教的国家相对抗,它给封建制度绕上一圈神圣的光环”。
14世纪左右,资本主义在欧洲开始萌芽,由此,新兴资产阶级逐渐登上历史舞台。为了发展资本主义*和经济,他们首先在意识形态领域展开了反对封建制度和天主教会的斗争,发动了文艺复兴运动和宗教改革运动,不断冲击着封建制度,促使它逐渐走向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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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欧封建等级制度(feudal hierarchy),一般指西欧封建主之间依据土地占有和人身依附关系而形成的一种等级关系。由于我们从社会形态的角度来理解封建制度,其上下限与中世纪大致相同,因此,封建等级制度又称为中世纪等级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等级的划分及其之间的关系首先以一种人身的依附关系为依托,这种人身依附关系,在西欧典型地表现为封君封臣制度。
封建等级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封君封臣制源于一种服从与保护的关系,由罗马的家丁护卫制与日耳曼的亲兵制融合发展而来。罗马帝国晚期*混乱,多大地苇都养家丁以自早。大地主与家丁之间结成一种主从关系,前者供应后者以衣食装备,而后者则负担前者家庭财产的护卫之责。与此同时,日耳曼人中盛行亲兵制,亲兵制中军事首领与亲兵的关系与罗马家丁护卫制具有相似的特点,这使得作为征服者的日耳曼人似乎熟悉而易于接受这种制度。于是亲兵制与家丁制渐趋合流,由此产生了一种新的制度 封臣制。起初,国王将封臣招进宫内供养,后来由于封臣人数增加,这种方式难以实行,国王遂以封赐土地代之,让封臣自养。所赐土地只能终身使用,不可世袭,称为"采邑"。查理·马特任法兰克宫相时大力推广采邑制,由此建立起以土地关系为纽带的封君封臣制。加洛林王朝统治时期,封建主纷纷割地称雄,与国王分庭抗礼,封建割据日烈,王权日衰,封君封臣制得以巨大发展。作为这种发展的重要表现,除了土地采邑化外,官职和许多教职也采邑化了。封君封臣关系的建立需要举行一定的仪式,即臣服礼和宣誓效忠礼。起初,这二者是单独进行的,直到8世纪才结合起来。仪式一般是择良辰吉日举行。受对者解刃、脱帽、下跪,合掌置于封君掌中,说"阁下,我是您的人了",以示自己的一切将听任封君的处置。然后封君也说一句话表示愿意接受他,并与之拥抱亲吻,而后还要举行宣誓效忠礼,目的是用*教的力量巩固彼此的关系。这时,封臣站立,将手放在《圣经》或圣徒的遗物上宣誓,表示要忠于封君,爱其所爱,恶其所恶,鞠躬尽瘁,永矢不渝。这样,封君封臣关系就算结成了。
一对君臣关系结成后,双方互有义务。『世纪的封建法学家把封臣对封君的义务归为三项:其一是"效忠",即从消极方面讲,封臣不得做危害封君之事,包括不得损伤封君的肢体,不得泄露他的秘密或出卖他的城堡以致危害他的安全,不得在司法审判或其他与封君名誉有关的事件中伤害封君,不得损害他的财产,不得给封君制造麻烦等。o其二是"帮助",其中最重要的是奉石为封吞服军役;它是封君封臣关系的核心。封臣要自备战马武器、顶盔贯甲为君作战、守城、管理庄园或护君出巡,大封建主还要带定额骑士共往。服役期限一般一年为40日,倘若超期,他们可自动回家。然战事未了,封君若要封臣继续服役,必须负担臣子所需费用,且支付报酬。另外,封臣还须在封君危难之际提供金钱支持,如负担封君被俘时的赎金。这项负担初约由封臣志愿缴纳,后来发展成为一种强制性赋税。另外,在封君长子成年晋封为骑士、长女出嫁时也须提供资助,这些费用统称为"协助金"。其二是"劝告"。封臣应出席封君法庭,为封君出谋划策。封君对封臣也有义务,封君不得对封臣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还要在封臣受到攻击时出面相救。更重要的是封君要维持封臣的生活供应,这或为封臣提供食宿;或赐予采邑,使其自养。后者后来渐成主导
形式。
上述仅仅是一对封建君臣的关系,或者说是封建等级金字塔中的一个环节,封君封臣关系的实际表现则要复杂得多。一个人往往兼封君与对臣于一身,同时既有若干个封君,也有更多的封臣,"这就给这种表面似乎和谐一致的关系增加了很多混乱"o。如在一臣多看的情况下,若两位封君不和,问题献出现了:他应该支持哪位封君?后来演化的结果是,在众君中选择一位主君,再
后来,一个封臣又不只一位主君了。总之,封君封臣关系在实践中表现异常复杂,所以恩格斯说它"造成了一团乱麻般的权利和义务"Q。年秃头查理颁布的《凯尔西赖令》正式表明了对采邑世袭的承认。此后,"采邑"一词渐渐不用,而以对土代之。到了封建社会盛期,封土制与封君封臣制紧密地结合起来。封土的封受仪式也紧跟在行臣服礼和宣誓效忠后立即进行,一般是封君以小树枝、权杖、一块草皮等作为封土的象征赐予封臣。这样,封君封臣关系就不仅
仅表现为一种忠诚与否的关系,而是有了深刻的经济内涵。例如,n67年在香摈地区的亨利伯爵授予巴托罗缨主教封土的仪式上,路易斯伯爵说:"为了那块封土,主教已经许诺并约定为亨利伯爵提供一个骑士,为他评判、服役。"而封臣向封君宣誓时更是少不了诸如"我向某某效忠是因为我接受了他所赐予的封土"o之类的言辞。一块土地经过分封,成为封土。封君与封臣对之都有相应的权利。封君有扣押权、收回权、监护权、转封权等等,封臣则有占有权和使用权。随着封土继承制的深入与普及,到12世纪,封臣还可以自由买卖、转移其封土。而封土经过多次封受之后,在其上面就层层叠叠凝固了多层的权利和义务。这一方面使得土地所有权问题变得模糊不清,封君与封臣之间成为一种个人之间互相制约互相依赖的关系;另一方面又使封土呈现出一种等级性,所
以我们往往称西欧封建土地所有制为等级所有制。西欧封建等级制度,就是依据这种等级所有制以及以之为基础的封君封臣制而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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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一般是指欧洲的封建制时代。欧洲特别是西欧的封建社会比较典型,所以,这一名称主要适用于欧洲。传统上认为这是欧洲文明史上比较贫乏的时期。欧洲的封建社会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公元5世纪至11世纪,这是欧洲封建社会的形成时期;公元11世纪至15世纪,欧洲处于封建制度的鼎盛时期;公元15世纪至17世纪,欧洲的封建经济逐渐瓦解,开始从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过渡。
476年,西罗马帝国的灭亡,标志着欧洲奴隶制度的崩溃。此后,随着日耳曼各民族的大迁徙,欧洲逐渐向封建社会过渡。在欧洲封建社会初期,领主制盛行,庄园里的主要生产者是农奴,农奴依附于领主。国王和大封建主层层分封土地,彼此结成以土地为纽带的阶梯式的封主、封臣关系。而且,土地所有权和统治权(行政、司法)相结合,封建主往往对农奴有统治权。大约在11世纪左右,随着城市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庄园逐渐解体,领主制被地主制取代。农民没有或者只有少量土地,他们被束缚在土地上,对地主存在着人身依附关系。地主阶级占有农民劳动和劳动产品的形式有地租、国税和什一税等。封建地租大致有劳役、实物和货币地租三种。封建领主土地所有制和自然经济相适应,造成了*上的*和思想上的保守,商品流通和文化交流都受到了严重的阻碍。由于农民几乎都是一家一户使用简单的工具进行生产,生产技术极端低下,甚至陷入停滞状态,经济发展非常缓慢。直到14、15世纪以后,西欧的技术进步才比较快,开始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资本主义的大生产渐渐取代农民的小生产。
西欧封建社会初期,各地之间经济联系薄弱。*上,*割据占据支配地位,王权弱小。查理大帝虽然建立了强大的帝国,但它只是暂时的军事、行政联合,很快走向解体。城市兴起之后,各地经济联系增多。新兴的市民阶级与王权结成联盟,反对割据势力,从而帮助王权取得胜利,实现了国家的统一。13、14世纪,英国和法国出现了全国性的代表机关——议会和*会议,形成议会君主制(又称等级君主制)。15世纪以后,由于资产阶级和贵族势均力敌,国家暂时获得一定的独立性,英、法两国又形成君主专权,即绝对君主制。西班牙和*则形成了*集权制国家。德国和意大利则长期处于*割据状态,大大小小的诸侯和独立的城市国家为所欲为,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西欧封建制度的精神统治工具是*教(主要是天主教)。在封建制度形成过程中,*教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其地位日益得到提高和巩固。随着*教的扩张,一切异教的文化都被消灭了。整个西欧社会都处在严酷的思想和愚昧的*统治下。在当时,除了教会的《教义问答》外,不允许任何异端思想存在。这是一个*教盛行和罗马天主教会主宰社会的时期。天主教成为西欧最大的封建主,一般占有各国土地的1/3或者更多。它不但垄断着意识形态,而且有自己的行政系统、税收和法律制度,有自己的军队和监狱,俨然如国中之国。有时教皇甚至可以废黜国王,将其土地转赠别人。公元8世纪到10世纪,*教会又发展出经院哲学,成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官方哲学。经院哲学所进行的一切论证都以圣经的词句作为出发点和终极真理,根本无视经验和实践的存在,并对科学研究采取敌对的态度。1230年,*教会成立了宗教裁判所,对各种新思想的传播都以“异端”的罪名进行残酷*。恩格斯曾说过:罗马天主教会是西欧“封建制度的巨大的国际中心”,“它把整个封建的西欧(尽管有各种内部战争)联合为一个大的*体系,同闹*的希腊正教徒和*教的国家相对抗,它给封建制度绕上一圈神圣的光环”。
14世纪左右,资本主义在欧洲开始萌芽,由此,新兴资产阶级逐渐登上历史舞台。为了发展资本主义*和经济,他们首先在意识形态领域展开了反对封建制度和天主教会的斗争,发动了文艺复兴运动和宗教改革运动,不断冲击着封建制度,促使它逐渐走向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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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下中世纪西欧封建制度解析?
从历史上看,一种剥削制度取代另一种剥削制度,新的生产关系总是在旧社会的内部产生的。西欧的封建生产关系也是在罗马奴隶社会内部萌芽的。西欧封建制度是在罗马封建因素产生和日耳曼人氏族制度解体的基础上形成的。大家知道,还在罗马时期,封建因素已经存在,这就是隶农制。隶农原指耕种小块土地的自耕农或...
谁能给讲一下,中世纪的欧洲封建制度的有关知识.
中世纪西欧的城市一般都兴起于国王或教俗封建主的领地上,他们象对待自己的庄园那样对待城市,行使其领主权.即使在最好的情况下,本意良好的封建领主也不会管理商人的事务,因为封建法律和习惯法并不了解商业问题.何况封建领主极可能借口提供保护而进行勒索.商人们在商业活动中形成了他们自己的商业习惯法,...
分析中世纪西欧的典型封建制度
教会和地主占有大量土地,圈地运动英国。法国的三级议会制度。西班牙葡萄牙积累大量黄金封建制度腐朽
中世纪西欧的封建形式是什么?
中世纪西欧的封建制度是一种社会政治组织形式,主要特点是地主对农民进行土地授予,而农民则为地主提供劳动和服从。这种封建形式是中世纪欧洲社会组织的主要特征,大约从5世纪后期持续到15世纪。封建制度的主要特征如下:1. 封建契约:地主向农民或诸侯授予土地,以换取农民对其效忠、军事支持和劳动。这种交换关...
欧洲中世纪时期的封建制度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制度
不过西欧的封建制度毕竟还有一些普遍性的规范。总的来说,封建领主与附庸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双向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他们必须相互承担一系列的责任和义务。领主除给予附庸封地作为其武器、衣食等费用的资源外,还有保护附庸不受任何伤害的责任,而附庸则必须宣誓效忠于领主并向领主履行诸种义务,大致包括应领主之召随领主征战...
中世纪西欧封建制度是完全专制吗?
经济方面:土地私有制,封建领主享有土地的绝对的经营权或转让权,农民充当土地的劳动者,不享有土地上的劳动成果,是地方经济的主要来源 军事方面:封建领主、大地主、地方专员等统治阶层都有独立的私人武装,都享有任命军事人员编制的权利 综上所述,西欧的诸多制度都具有绝对封建制的特征,其专制是核心地位...
西欧中世纪君主制和中国古代封建专制有何不同
1. 中世纪西欧的君主制是一种封建制度,其核心在于封臣与封君之间的土地授予与效忠关系。这种制度类似于中国周朝及以前的政治体制,其中国王将土地及其居民授予大臣,大臣对国王负有特定的义务,如承认国王的权威、纳贡和提供军事服务。2. 在西欧的封建体系中,大臣拥有对自己领地的一切权利,包括对人民的...
中古西欧的封建制度
中古西欧的封建制度是一种基于土地保有和军事服役的复杂社会体系。在中古西欧,封建制度的核心是土地。封建领主,通常是国王或大公,会将土地分封给其下的封臣,作为对他们效忠和军事服役的回报。封臣则必须向领主宣誓效忠,并提供军事支持。这种关系不仅限于领主和封臣之间,还会在封臣之间进一步细分,形成多...
中世纪西欧封建制度是完全专制吗?
在中世纪的西欧,政治体制并非完全的专制。王权与教会的权力相互制衡,形成了独特的政治结构。在这种结构下,国王与教皇对于平民百姓拥有一定的权威,而封建领主则对农民实行统治。在身份体系中,贵族的等级地位主要是通过世袭来维持的。自由民的地位逐渐下降,变成了被剥削的贱民。社会等级的维系往往依赖于政治...
关于西欧的封建制度和中国的封建制度
在中国,“封建”的概念可以意指三个不同的对象∶第一是指中国古代的封建,如西周的“封建亲戚,以蕃屏周”;第二是指中国从古代延续到近代的“封建社会”,久讼不已的中国何时进入封建社会与中国封建社会为何长期延续等问题即由此而来;第三是指欧洲中世纪的一种社会制度,它常被看作是各种封建社会的参照原型。我们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