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您所说的有依据吗? 劳动法得几条规定能,能告诉出自哪里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5:23

我来回答

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5:25

  、未签订劳动合同,需双倍赔偿。
  2、辞退员工按不同情况分:
  A、符合法定不需补偿的情况下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则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费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B、符合法定需要补偿情况下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则需要在支付法定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
  C、如果是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则除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支付二倍的赔偿金。

  3、在解除过程中的不同具体操作可导致不同后果出现。建议你找个资深的HR专员或是律师来办理。另外,现行法律对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很是严格,建议你公司一定要建立有效的劳动制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我这边有相关范本及概要。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上述第三十九条解除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北京雄志所阚宁律师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5:25

是去看法条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5:26

老兄,你直接上网查劳动法不完事了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5:25

  、未签订劳动合同,需双倍赔偿。
  2、辞退员工按不同情况分:
  A、符合法定不需补偿的情况下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则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费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B、符合法定需要补偿情况下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则需要在支付法定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
  C、如果是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则除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支付二倍的赔偿金。

  3、在解除过程中的不同具体操作可导致不同后果出现。建议你找个资深的HR专员或是律师来办理。另外,现行法律对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很是严格,建议你公司一定要建立有效的劳动制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我这边有相关范本及概要。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上述第三十九条解除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北京雄志所阚宁律师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5:25

  、未签订劳动合同,需双倍赔偿。
  2、辞退员工按不同情况分:
  A、符合法定不需补偿的情况下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则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费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B、符合法定需要补偿情况下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则需要在支付法定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
  C、如果是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则除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支付二倍的赔偿金。

  3、在解除过程中的不同具体操作可导致不同后果出现。建议你找个资深的HR专员或是律师来办理。另外,现行法律对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很是严格,建议你公司一定要建立有效的劳动制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我这边有相关范本及概要。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上述第三十九条解除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北京雄志所阚宁律师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5:25

是去看法条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5:25

是去看法条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5:26

老兄,你直接上网查劳动法不完事了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5:25

  、未签订劳动合同,需双倍赔偿。
  2、辞退员工按不同情况分:
  A、符合法定不需补偿的情况下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则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费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B、符合法定需要补偿情况下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则需要在支付法定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
  C、如果是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则除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支付二倍的赔偿金。

  3、在解除过程中的不同具体操作可导致不同后果出现。建议你找个资深的HR专员或是律师来办理。另外,现行法律对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很是严格,建议你公司一定要建立有效的劳动制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我这边有相关范本及概要。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上述第三十九条解除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北京雄志所阚宁律师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5:25

是去看法条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5:25

  、未签订劳动合同,需双倍赔偿。
  2、辞退员工按不同情况分:
  A、符合法定不需补偿的情况下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则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费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B、符合法定需要补偿情况下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则需要在支付法定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
  C、如果是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则除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支付二倍的赔偿金。

  3、在解除过程中的不同具体操作可导致不同后果出现。建议你找个资深的HR专员或是律师来办理。另外,现行法律对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很是严格,建议你公司一定要建立有效的劳动制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我这边有相关范本及概要。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上述第三十九条解除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北京雄志所阚宁律师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5:25

是去看法条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5:26

老兄,你直接上网查劳动法不完事了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5:26

老兄,你直接上网查劳动法不完事了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5:26

老兄,你直接上网查劳动法不完事了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5:25

  、未签订劳动合同,需双倍赔偿。
  2、辞退员工按不同情况分:
  A、符合法定不需补偿的情况下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则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费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B、符合法定需要补偿情况下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则需要在支付法定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
  C、如果是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则除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支付二倍的赔偿金。

  3、在解除过程中的不同具体操作可导致不同后果出现。建议你找个资深的HR专员或是律师来办理。另外,现行法律对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很是严格,建议你公司一定要建立有效的劳动制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我这边有相关范本及概要。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上述第三十九条解除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北京雄志所阚宁律师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5:25

是去看法条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5:26

老兄,你直接上网查劳动法不完事了吗?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
街头篮球手游中锋攻略汇总 C位攻略大全 街头篮球手游中锋有什么技巧 中锋C技巧详解 php一个表单提交数据怎么区分开,隐藏域可以吗,如果可以怎么用。 梦见牙掉光了什么预兆 梦见牙齿掉完了是什么征兆 梦见牙齿全掉了是什么预兆 梦见一口牙全部掉了是什么预兆 教师年度考核不认课的领导班子成员,干的工作不少,怎样考核办法公平... 湖北省郧西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 事业单位年底是否有绩效奖金的 160W220v单相电机配多大电容? 广州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微信拉黑了之后 我修改个性签名等个人资料 对方可以收到吗 为什么食品中会添加二氧化硅?二氧化硅在其中的作用是什么? 微信换签名对话框会有提示吗 150瓦的单相电机配6UF可以吗? 1415赛季曼联球员名单 150W单向排风扇电机应该配多大电容? 为什么食品中会添加二氧化硅,在其中的作用是什么? 曼联2014-2015赛季球员表+球员号码! 我把女友微信置顶她要改个性签名我会收到消息提示吗? 护肤品里面有成分二氧化硅有什么作用? 150w的单相电机使多大的启动电容? 拜求一篇3000字左右的英文文章,主要内容得是和劳动合同法有关!!! 163邮箱在那里进入操作 二氧化硅的用途 150w的电机配多大电容? 劳动合同种类是什么意思 简述《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内容? 机动车占用道路行驶的盲道应该怎么处罚 二氧化硅的主要用途有哪些 曼联首发阵容2014-2015 微信怎么设置对特定的好友改签名提醒我 有没有这样的软件 求2014—2015赛季,英超曼联各位置首发替补阵容(包括没有进大名单的),就是这次关闭夏季转会窗 100瓦的单相电机配多大的电容它们之间有什么规律 广州生命人寿保险公司 二氧化硅是可以食用的吗,什么功效? 曼联球员名单 二氧化矽的作用与功效? 曼联的最新名单(要球员编号) 2.2KW的单相电动机需要多大容量的电容 二氧化硅有什么作用 求英超曼联历年主力和替补阵容! 750瓦的单相电机用多大的电容? 二氧化硅 是什么?在人体中起什么作用? 广州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曼联的最新阵容 什么是二氧化硅,二氧化硅的用途是什么? 广州市人寿保险公司 为什么安装了Ikea store一直闪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