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2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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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01:27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从上世纪末起非师范、非医学、非*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规范校名后缀为"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而师范、医学、*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则应规范校名后缀为"高等专科学校"。 "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为高职院校的特有校名后缀,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响应教育部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规划,部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从2012年起开始试*层次的专业(与本科院校合办)。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包括本科和专科两个学历教育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