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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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9:29
如公司能够举证证明招聘时已确定录用条件和考核标准,并向劳动者明确告知,再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以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是合法的,哪怕该员工已怀孕也可以辞退,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在试用期是否合格,应当以招聘时确定的录用条件为标准,而不能凭感觉来判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据此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举证证明已经向劳动者明确告知了具体的录用条件,并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进而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9:29
这是不合法的!现在的劳动法规定!使用其三个月!要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6个月要签订5年的劳动合同!特别岗位有一年的试用期!但是不能以女职工怀孕为理由随便辞退!并且有一定的补助!你现在的情况可以去起诉单位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9:29
如公司能够举证证明招聘时已确定录用条件和考核标准,并向劳动者明确告知,再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以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是合法的,哪怕该员工已怀孕也可以辞退,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在试用期是否合格,应当以招聘时确定的录用条件为标准,而不能凭感觉来判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据此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举证证明已经向劳动者明确告知了具体的录用条件,并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进而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9:29
这是不合法的!现在的劳动法规定!使用其三个月!要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6个月要签订5年的劳动合同!特别岗位有一年的试用期!但是不能以女职工怀孕为理由随便辞退!并且有一定的补助!你现在的情况可以去起诉单位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9:30
“不能胜任”四个字不是随便说的,事先要有明确规定,而且规定条款必须是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并且告知员工了。如果没有这些证据,公司辞退员工是违法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9:31
要有证据的,看看劳动法吧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9:29
如公司能够举证证明招聘时已确定录用条件和考核标准,并向劳动者明确告知,再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以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是合法的,哪怕该员工已怀孕也可以辞退,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在试用期是否合格,应当以招聘时确定的录用条件为标准,而不能凭感觉来判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据此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举证证明已经向劳动者明确告知了具体的录用条件,并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进而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9:29
这是不合法的!现在的劳动法规定!使用其三个月!要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6个月要签订5年的劳动合同!特别岗位有一年的试用期!但是不能以女职工怀孕为理由随便辞退!并且有一定的补助!你现在的情况可以去起诉单位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9:29
如公司能够举证证明招聘时已确定录用条件和考核标准,并向劳动者明确告知,再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以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是合法的,哪怕该员工已怀孕也可以辞退,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在试用期是否合格,应当以招聘时确定的录用条件为标准,而不能凭感觉来判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据此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举证证明已经向劳动者明确告知了具体的录用条件,并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进而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9:30
“不能胜任”四个字不是随便说的,事先要有明确规定,而且规定条款必须是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并且告知员工了。如果没有这些证据,公司辞退员工是违法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9:31
要有证据的,看看劳动法吧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9:29
这是不合法的!现在的劳动法规定!使用其三个月!要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6个月要签订5年的劳动合同!特别岗位有一年的试用期!但是不能以女职工怀孕为理由随便辞退!并且有一定的补助!你现在的情况可以去起诉单位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9:30
“不能胜任”四个字不是随便说的,事先要有明确规定,而且规定条款必须是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并且告知员工了。如果没有这些证据,公司辞退员工是违法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9:31
要有证据的,看看劳动法吧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9:30
“不能胜任”四个字不是随便说的,事先要有明确规定,而且规定条款必须是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并且告知员工了。如果没有这些证据,公司辞退员工是违法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9:31
要有证据的,看看劳动法吧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9:29
如公司能够举证证明招聘时已确定录用条件和考核标准,并向劳动者明确告知,再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以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是合法的,哪怕该员工已怀孕也可以辞退,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在试用期是否合格,应当以招聘时确定的录用条件为标准,而不能凭感觉来判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据此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举证证明已经向劳动者明确告知了具体的录用条件,并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进而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9:30
这是不合法的!现在的劳动法规定!使用其三个月!要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6个月要签订5年的劳动合同!特别岗位有一年的试用期!但是不能以女职工怀孕为理由随便辞退!并且有一定的补助!你现在的情况可以去起诉单位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9:30
“不能胜任”四个字不是随便说的,事先要有明确规定,而且规定条款必须是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并且告知员工了。如果没有这些证据,公司辞退员工是违法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9:31
要有证据的,看看劳动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