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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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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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08:42
按我国现行公司法之规定,我国目前的公司分两类: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其不发行股票,公司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股东以出资额为计算基准来确定股东权的权重。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低,三万元即可注册公司,股东的人数较少,有上限规定,通常不得超过五十们股东。法律对其的管制较松,要求其对外公开披露的信息少,运作灵活,*少,但投资转让要求严格,股份的流通性差。
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其发行股票,股东入股投资后,公司应向股东交付股票,股东以股票数这计算基准来确定股东权的权重,注册资本要求高,五百万元方可注册成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可以有众多的股东,法律对其的管制较严,要求其向外界公开披露的信息多,公司运作过程中有许多强制性的程序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增资扩股容易,公司规模容易扩大,股票的流通性好,投资容易变现。大型巨型公司,通常需要采用该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两种常见的公司形式,它们都是股份制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以营利为目的,依法设立。这些是主要的共同之处,同时,它们又各有一些特点,主要表现在:
1.筹资能力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是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是无*的,因而除个别有限责任公司外,股份有限公司的筹资能力强于有限责任公司。
2.组成因素有差别。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联合为基础而组成,这是其显著特点,而有限责任公司除了资本的联合之外,还考虑了人的因素,就是股东之间是相互了解的并有一定的信任。
3.规模不同。与上述两个特点有关,一般来说,股份有限公司规模较大,而有限责任公司则规模较小。
4.出资的表现形式不一样。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的出资以占公司的出资比例来表现,不发行股票;股份有限公司将其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以发行股票来表现。
5.转让出资条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要受到较多的*,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流动性较强,易于变现。
6.公开性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程度较高,有较多的公开义务,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是比较封闭的。
7.规范化管理要求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规范化程度较高,而有限责任公司则相对较低,这是与它们的筹资状况、公司规模等相联系的。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还各有一些特点,投资者应当根据这些公司的特点和投资需要,以经营的实际来选择适宜的公司形式。在法律上,投资者也是有权选择公司形式的,可以比较各种因素,作出有利于投资,有利于经营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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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08:43
一、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各股东以其出资
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有以下几点:
1、股东人数有下限上限的*。法律规定股东人数必须在两人以上,不超过50人,但国有独资公司除外。
2、只能由各股东出资设立,在公司成立后由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
3、股东以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4、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但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经全体股东半数同意,股东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有:
1、设立程序简便;
2、便于股东对公司的监控;公司秘密不易泄漏;
3、股权集中,有利于增强股东的责任心。
有限责任公司的缺点:
1、只有发起人集资方式筹集资金,且人数有限,不利于资本大量集中;
2、股东股权的转让受到严格的*,资本流动性差,不利于用股权转让的方式规避风险。
二、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有五人以上的发起人,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有以下几点:
1、公司的股本全部分为等额股份,其总和即为公司资本总额;
2、股东人数没有上限规定,便于集中大量的资本;
3、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4、公司信用的基础是资本而不是股东的个人信用,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5、公司的重大事项必须向社会公开;
6、公司的设立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股份以股票的形式表现;
7、股东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发起人认购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在任职期间也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点:
1、可迅速聚集大量资本,可广泛聚集社会闲散资金形成资本,有利于公司的成长;
2、有利于分散投资者的风险;
3、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
股份有限公司的缺点:
1、设立的程序严格、复杂;
2、公司抗风险能力较差,大多数股东缺乏责任感;
3、大股东持有较多股权,不利于小股东的利益;
4、公司的商业秘密容易暴露。
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它们的共同点:
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以股东对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2、股东的财产和公司的财产是相分离的,股东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
3、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它们的不同点:
1、成立的条件和募集资金的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是:
(1)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是: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股东人数*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有最低限和最高限的*,而股份有限公司只有最低限的*。
3、两种公司转让股份的难易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东出资的*较多,而股份有限公司除对发起人、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股份转让有*外,其他转让比较自由。
4、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说明书,它是不能转让、流通的;而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它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见证,可以自由转让、流通。
5、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人数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可以不经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可以不存档和公告,只要按规定送交各股东就可以了;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送,故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如是经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还要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6、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一般由股东自己兼任,在所有权的经营权分离上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人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限,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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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我国现行公司法之规定,我国目前的公司分两类: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其不发行股票,公司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股东以出资额为计算基准来确定股东权的权重。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低,三万元即可注册公司,股东的人数较少,有上限规定,通常不得超过五十们股东。法律对其的管制较松,要求其对外公开披露的信息少,运作灵活,*少,但投资转让要求严格,股份的流通性差。
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其发行股票,股东入股投资后,公司应向股东交付股票,股东以股票数这计算基准来确定股东权的权重,注册资本要求高,五百万元方可注册成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可以有众多的股东,法律对其的管制较严,要求其向外界公开披露的信息多,公司运作过程中有许多强制性的程序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增资扩股容易,公司规模容易扩大,股票的流通性好,投资容易变现。大型巨型公司,通常需要采用该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两种常见的公司形式,它们都是股份制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以营利为目的,依法设立。这些是主要的共同之处,同时,它们又各有一些特点,主要表现在:
1.筹资能力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是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是无*的,因而除个别有限责任公司外,股份有限公司的筹资能力强于有限责任公司。
2.组成因素有差别。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联合为基础而组成,这是其显著特点,而有限责任公司除了资本的联合之外,还考虑了人的因素,就是股东之间是相互了解的并有一定的信任。
3.规模不同。与上述两个特点有关,一般来说,股份有限公司规模较大,而有限责任公司则规模较小。
4.出资的表现形式不一样。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的出资以占公司的出资比例来表现,不发行股票;股份有限公司将其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以发行股票来表现。
5.转让出资条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要受到较多的*,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流动性较强,易于变现。
6.公开性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程度较高,有较多的公开义务,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是比较封闭的。
7.规范化管理要求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规范化程度较高,而有限责任公司则相对较低,这是与它们的筹资状况、公司规模等相联系的。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还各有一些特点,投资者应当根据这些公司的特点和投资需要,以经营的实际来选择适宜的公司形式。在法律上,投资者也是有权选择公司形式的,可以比较各种因素,作出有利于投资,有利于经营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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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各股东以其出资
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有以下几点:
1、股东人数有下限上限的*。法律规定股东人数必须在两人以上,不超过50人,但国有独资公司除外。
2、只能由各股东出资设立,在公司成立后由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
3、股东以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4、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但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经全体股东半数同意,股东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有:
1、设立程序简便;
2、便于股东对公司的监控;公司秘密不易泄漏;
3、股权集中,有利于增强股东的责任心。
有限责任公司的缺点:
1、只有发起人集资方式筹集资金,且人数有限,不利于资本大量集中;
2、股东股权的转让受到严格的*,资本流动性差,不利于用股权转让的方式规避风险。
二、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有五人以上的发起人,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有以下几点:
1、公司的股本全部分为等额股份,其总和即为公司资本总额;
2、股东人数没有上限规定,便于集中大量的资本;
3、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4、公司信用的基础是资本而不是股东的个人信用,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5、公司的重大事项必须向社会公开;
6、公司的设立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股份以股票的形式表现;
7、股东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发起人认购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在任职期间也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点:
1、可迅速聚集大量资本,可广泛聚集社会闲散资金形成资本,有利于公司的成长;
2、有利于分散投资者的风险;
3、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
股份有限公司的缺点:
1、设立的程序严格、复杂;
2、公司抗风险能力较差,大多数股东缺乏责任感;
3、大股东持有较多股权,不利于小股东的利益;
4、公司的商业秘密容易暴露。
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它们的共同点:
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以股东对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2、股东的财产和公司的财产是相分离的,股东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
3、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它们的不同点:
1、成立的条件和募集资金的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是:
(1)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是: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股东人数*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有最低限和最高限的*,而股份有限公司只有最低限的*。
3、两种公司转让股份的难易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东出资的*较多,而股份有限公司除对发起人、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股份转让有*外,其他转让比较自由。
4、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说明书,它是不能转让、流通的;而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它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见证,可以自由转让、流通。
5、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人数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可以不经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可以不存档和公告,只要按规定送交各股东就可以了;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送,故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如是经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还要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6、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一般由股东自己兼任,在所有权的经营权分离上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人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限,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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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我国现行公司法之规定,我国目前的公司分两类: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其不发行股票,公司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股东以出资额为计算基准来确定股东权的权重。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低,三万元即可注册公司,股东的人数较少,有上限规定,通常不得超过五十们股东。法律对其的管制较松,要求其对外公开披露的信息少,运作灵活,*少,但投资转让要求严格,股份的流通性差。
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其发行股票,股东入股投资后,公司应向股东交付股票,股东以股票数这计算基准来确定股东权的权重,注册资本要求高,五百万元方可注册成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可以有众多的股东,法律对其的管制较严,要求其向外界公开披露的信息多,公司运作过程中有许多强制性的程序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增资扩股容易,公司规模容易扩大,股票的流通性好,投资容易变现。大型巨型公司,通常需要采用该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两种常见的公司形式,它们都是股份制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以营利为目的,依法设立。这些是主要的共同之处,同时,它们又各有一些特点,主要表现在:
1.筹资能力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是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是无*的,因而除个别有限责任公司外,股份有限公司的筹资能力强于有限责任公司。
2.组成因素有差别。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联合为基础而组成,这是其显著特点,而有限责任公司除了资本的联合之外,还考虑了人的因素,就是股东之间是相互了解的并有一定的信任。
3.规模不同。与上述两个特点有关,一般来说,股份有限公司规模较大,而有限责任公司则规模较小。
4.出资的表现形式不一样。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的出资以占公司的出资比例来表现,不发行股票;股份有限公司将其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以发行股票来表现。
5.转让出资条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要受到较多的*,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流动性较强,易于变现。
6.公开性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程度较高,有较多的公开义务,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是比较封闭的。
7.规范化管理要求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规范化程度较高,而有限责任公司则相对较低,这是与它们的筹资状况、公司规模等相联系的。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还各有一些特点,投资者应当根据这些公司的特点和投资需要,以经营的实际来选择适宜的公司形式。在法律上,投资者也是有权选择公司形式的,可以比较各种因素,作出有利于投资,有利于经营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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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我国现行公司法之规定,我国目前的公司分两类: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其不发行股票,公司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股东以出资额为计算基准来确定股东权的权重。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低,三万元即可注册公司,股东的人数较少,有上限规定,通常不得超过五十们股东。法律对其的管制较松,要求其对外公开披露的信息少,运作灵活,*少,但投资转让要求严格,股份的流通性差。
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其发行股票,股东入股投资后,公司应向股东交付股票,股东以股票数这计算基准来确定股东权的权重,注册资本要求高,五百万元方可注册成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可以有众多的股东,法律对其的管制较严,要求其向外界公开披露的信息多,公司运作过程中有许多强制性的程序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增资扩股容易,公司规模容易扩大,股票的流通性好,投资容易变现。大型巨型公司,通常需要采用该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两种常见的公司形式,它们都是股份制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以营利为目的,依法设立。这些是主要的共同之处,同时,它们又各有一些特点,主要表现在:
1.筹资能力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是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是无*的,因而除个别有限责任公司外,股份有限公司的筹资能力强于有限责任公司。
2.组成因素有差别。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联合为基础而组成,这是其显著特点,而有限责任公司除了资本的联合之外,还考虑了人的因素,就是股东之间是相互了解的并有一定的信任。
3.规模不同。与上述两个特点有关,一般来说,股份有限公司规模较大,而有限责任公司则规模较小。
4.出资的表现形式不一样。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的出资以占公司的出资比例来表现,不发行股票;股份有限公司将其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以发行股票来表现。
5.转让出资条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要受到较多的*,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流动性较强,易于变现。
6.公开性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程度较高,有较多的公开义务,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是比较封闭的。
7.规范化管理要求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规范化程度较高,而有限责任公司则相对较低,这是与它们的筹资状况、公司规模等相联系的。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还各有一些特点,投资者应当根据这些公司的特点和投资需要,以经营的实际来选择适宜的公司形式。在法律上,投资者也是有权选择公司形式的,可以比较各种因素,作出有利于投资,有利于经营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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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各股东以其出资
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有以下几点:
1、股东人数有下限上限的*。法律规定股东人数必须在两人以上,不超过50人,但国有独资公司除外。
2、只能由各股东出资设立,在公司成立后由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
3、股东以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4、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但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经全体股东半数同意,股东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有:
1、设立程序简便;
2、便于股东对公司的监控;公司秘密不易泄漏;
3、股权集中,有利于增强股东的责任心。
有限责任公司的缺点:
1、只有发起人集资方式筹集资金,且人数有限,不利于资本大量集中;
2、股东股权的转让受到严格的*,资本流动性差,不利于用股权转让的方式规避风险。
二、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有五人以上的发起人,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有以下几点:
1、公司的股本全部分为等额股份,其总和即为公司资本总额;
2、股东人数没有上限规定,便于集中大量的资本;
3、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4、公司信用的基础是资本而不是股东的个人信用,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5、公司的重大事项必须向社会公开;
6、公司的设立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股份以股票的形式表现;
7、股东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发起人认购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在任职期间也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点:
1、可迅速聚集大量资本,可广泛聚集社会闲散资金形成资本,有利于公司的成长;
2、有利于分散投资者的风险;
3、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
股份有限公司的缺点:
1、设立的程序严格、复杂;
2、公司抗风险能力较差,大多数股东缺乏责任感;
3、大股东持有较多股权,不利于小股东的利益;
4、公司的商业秘密容易暴露。
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它们的共同点:
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以股东对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2、股东的财产和公司的财产是相分离的,股东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
3、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它们的不同点:
1、成立的条件和募集资金的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是:
(1)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是: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股东人数*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有最低限和最高限的*,而股份有限公司只有最低限的*。
3、两种公司转让股份的难易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东出资的*较多,而股份有限公司除对发起人、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股份转让有*外,其他转让比较自由。
4、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说明书,它是不能转让、流通的;而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它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见证,可以自由转让、流通。
5、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人数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可以不经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可以不存档和公告,只要按规定送交各股东就可以了;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送,故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如是经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还要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6、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一般由股东自己兼任,在所有权的经营权分离上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人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限,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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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08:42
按我国现行公司法之规定,我国目前的公司分两类: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其不发行股票,公司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股东以出资额为计算基准来确定股东权的权重。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低,三万元即可注册公司,股东的人数较少,有上限规定,通常不得超过五十们股东。法律对其的管制较松,要求其对外公开披露的信息少,运作灵活,*少,但投资转让要求严格,股份的流通性差。
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其发行股票,股东入股投资后,公司应向股东交付股票,股东以股票数这计算基准来确定股东权的权重,注册资本要求高,五百万元方可注册成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可以有众多的股东,法律对其的管制较严,要求其向外界公开披露的信息多,公司运作过程中有许多强制性的程序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增资扩股容易,公司规模容易扩大,股票的流通性好,投资容易变现。大型巨型公司,通常需要采用该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两种常见的公司形式,它们都是股份制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以营利为目的,依法设立。这些是主要的共同之处,同时,它们又各有一些特点,主要表现在:
1.筹资能力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是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是无*的,因而除个别有限责任公司外,股份有限公司的筹资能力强于有限责任公司。
2.组成因素有差别。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联合为基础而组成,这是其显著特点,而有限责任公司除了资本的联合之外,还考虑了人的因素,就是股东之间是相互了解的并有一定的信任。
3.规模不同。与上述两个特点有关,一般来说,股份有限公司规模较大,而有限责任公司则规模较小。
4.出资的表现形式不一样。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的出资以占公司的出资比例来表现,不发行股票;股份有限公司将其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以发行股票来表现。
5.转让出资条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要受到较多的*,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流动性较强,易于变现。
6.公开性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程度较高,有较多的公开义务,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是比较封闭的。
7.规范化管理要求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规范化程度较高,而有限责任公司则相对较低,这是与它们的筹资状况、公司规模等相联系的。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还各有一些特点,投资者应当根据这些公司的特点和投资需要,以经营的实际来选择适宜的公司形式。在法律上,投资者也是有权选择公司形式的,可以比较各种因素,作出有利于投资,有利于经营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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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08:43
一、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各股东以其出资
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有以下几点:
1、股东人数有下限上限的*。法律规定股东人数必须在两人以上,不超过50人,但国有独资公司除外。
2、只能由各股东出资设立,在公司成立后由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
3、股东以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4、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但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经全体股东半数同意,股东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有:
1、设立程序简便;
2、便于股东对公司的监控;公司秘密不易泄漏;
3、股权集中,有利于增强股东的责任心。
有限责任公司的缺点:
1、只有发起人集资方式筹集资金,且人数有限,不利于资本大量集中;
2、股东股权的转让受到严格的*,资本流动性差,不利于用股权转让的方式规避风险。
二、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有五人以上的发起人,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有以下几点:
1、公司的股本全部分为等额股份,其总和即为公司资本总额;
2、股东人数没有上限规定,便于集中大量的资本;
3、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4、公司信用的基础是资本而不是股东的个人信用,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5、公司的重大事项必须向社会公开;
6、公司的设立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股份以股票的形式表现;
7、股东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发起人认购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在任职期间也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点:
1、可迅速聚集大量资本,可广泛聚集社会闲散资金形成资本,有利于公司的成长;
2、有利于分散投资者的风险;
3、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
股份有限公司的缺点:
1、设立的程序严格、复杂;
2、公司抗风险能力较差,大多数股东缺乏责任感;
3、大股东持有较多股权,不利于小股东的利益;
4、公司的商业秘密容易暴露。
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它们的共同点:
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以股东对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2、股东的财产和公司的财产是相分离的,股东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
3、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它们的不同点:
1、成立的条件和募集资金的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是:
(1)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是: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股东人数*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有最低限和最高限的*,而股份有限公司只有最低限的*。
3、两种公司转让股份的难易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东出资的*较多,而股份有限公司除对发起人、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股份转让有*外,其他转让比较自由。
4、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说明书,它是不能转让、流通的;而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它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见证,可以自由转让、流通。
5、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人数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可以不经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可以不存档和公告,只要按规定送交各股东就可以了;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送,故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如是经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还要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6、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一般由股东自己兼任,在所有权的经营权分离上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人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限,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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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08:42
按我国现行公司法之规定,我国目前的公司分两类: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其不发行股票,公司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股东以出资额为计算基准来确定股东权的权重。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低,三万元即可注册公司,股东的人数较少,有上限规定,通常不得超过五十们股东。法律对其的管制较松,要求其对外公开披露的信息少,运作灵活,*少,但投资转让要求严格,股份的流通性差。
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其发行股票,股东入股投资后,公司应向股东交付股票,股东以股票数这计算基准来确定股东权的权重,注册资本要求高,五百万元方可注册成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可以有众多的股东,法律对其的管制较严,要求其向外界公开披露的信息多,公司运作过程中有许多强制性的程序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增资扩股容易,公司规模容易扩大,股票的流通性好,投资容易变现。大型巨型公司,通常需要采用该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两种常见的公司形式,它们都是股份制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以营利为目的,依法设立。这些是主要的共同之处,同时,它们又各有一些特点,主要表现在:
1.筹资能力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是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是无*的,因而除个别有限责任公司外,股份有限公司的筹资能力强于有限责任公司。
2.组成因素有差别。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联合为基础而组成,这是其显著特点,而有限责任公司除了资本的联合之外,还考虑了人的因素,就是股东之间是相互了解的并有一定的信任。
3.规模不同。与上述两个特点有关,一般来说,股份有限公司规模较大,而有限责任公司则规模较小。
4.出资的表现形式不一样。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的出资以占公司的出资比例来表现,不发行股票;股份有限公司将其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以发行股票来表现。
5.转让出资条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要受到较多的*,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流动性较强,易于变现。
6.公开性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程度较高,有较多的公开义务,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是比较封闭的。
7.规范化管理要求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规范化程度较高,而有限责任公司则相对较低,这是与它们的筹资状况、公司规模等相联系的。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还各有一些特点,投资者应当根据这些公司的特点和投资需要,以经营的实际来选择适宜的公司形式。在法律上,投资者也是有权选择公司形式的,可以比较各种因素,作出有利于投资,有利于经营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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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各股东以其出资
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有以下几点:
1、股东人数有下限上限的*。法律规定股东人数必须在两人以上,不超过50人,但国有独资公司除外。
2、只能由各股东出资设立,在公司成立后由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
3、股东以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4、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但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经全体股东半数同意,股东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有:
1、设立程序简便;
2、便于股东对公司的监控;公司秘密不易泄漏;
3、股权集中,有利于增强股东的责任心。
有限责任公司的缺点:
1、只有发起人集资方式筹集资金,且人数有限,不利于资本大量集中;
2、股东股权的转让受到严格的*,资本流动性差,不利于用股权转让的方式规避风险。
二、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有五人以上的发起人,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有以下几点:
1、公司的股本全部分为等额股份,其总和即为公司资本总额;
2、股东人数没有上限规定,便于集中大量的资本;
3、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4、公司信用的基础是资本而不是股东的个人信用,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5、公司的重大事项必须向社会公开;
6、公司的设立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股份以股票的形式表现;
7、股东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发起人认购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在任职期间也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点:
1、可迅速聚集大量资本,可广泛聚集社会闲散资金形成资本,有利于公司的成长;
2、有利于分散投资者的风险;
3、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
股份有限公司的缺点:
1、设立的程序严格、复杂;
2、公司抗风险能力较差,大多数股东缺乏责任感;
3、大股东持有较多股权,不利于小股东的利益;
4、公司的商业秘密容易暴露。
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它们的共同点:
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以股东对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2、股东的财产和公司的财产是相分离的,股东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
3、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它们的不同点:
1、成立的条件和募集资金的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是:
(1)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是: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股东人数*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有最低限和最高限的*,而股份有限公司只有最低限的*。
3、两种公司转让股份的难易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东出资的*较多,而股份有限公司除对发起人、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股份转让有*外,其他转让比较自由。
4、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说明书,它是不能转让、流通的;而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它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见证,可以自由转让、流通。
5、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人数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可以不经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可以不存档和公告,只要按规定送交各股东就可以了;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送,故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如是经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还要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6、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一般由股东自己兼任,在所有权的经营权分离上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人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限,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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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我国现行公司法之规定,我国目前的公司分两类: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其不发行股票,公司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股东以出资额为计算基准来确定股东权的权重。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低,三万元即可注册公司,股东的人数较少,有上限规定,通常不得超过五十们股东。法律对其的管制较松,要求其对外公开披露的信息少,运作灵活,*少,但投资转让要求严格,股份的流通性差。
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其发行股票,股东入股投资后,公司应向股东交付股票,股东以股票数这计算基准来确定股东权的权重,注册资本要求高,五百万元方可注册成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可以有众多的股东,法律对其的管制较严,要求其向外界公开披露的信息多,公司运作过程中有许多强制性的程序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增资扩股容易,公司规模容易扩大,股票的流通性好,投资容易变现。大型巨型公司,通常需要采用该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两种常见的公司形式,它们都是股份制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以营利为目的,依法设立。这些是主要的共同之处,同时,它们又各有一些特点,主要表现在:
1.筹资能力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是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是无*的,因而除个别有限责任公司外,股份有限公司的筹资能力强于有限责任公司。
2.组成因素有差别。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联合为基础而组成,这是其显著特点,而有限责任公司除了资本的联合之外,还考虑了人的因素,就是股东之间是相互了解的并有一定的信任。
3.规模不同。与上述两个特点有关,一般来说,股份有限公司规模较大,而有限责任公司则规模较小。
4.出资的表现形式不一样。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的出资以占公司的出资比例来表现,不发行股票;股份有限公司将其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以发行股票来表现。
5.转让出资条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要受到较多的*,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流动性较强,易于变现。
6.公开性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程度较高,有较多的公开义务,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是比较封闭的。
7.规范化管理要求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规范化程度较高,而有限责任公司则相对较低,这是与它们的筹资状况、公司规模等相联系的。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还各有一些特点,投资者应当根据这些公司的特点和投资需要,以经营的实际来选择适宜的公司形式。在法律上,投资者也是有权选择公司形式的,可以比较各种因素,作出有利于投资,有利于经营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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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各股东以其出资
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有以下几点:
1、股东人数有下限上限的*。法律规定股东人数必须在两人以上,不超过50人,但国有独资公司除外。
2、只能由各股东出资设立,在公司成立后由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
3、股东以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4、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但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经全体股东半数同意,股东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有:
1、设立程序简便;
2、便于股东对公司的监控;公司秘密不易泄漏;
3、股权集中,有利于增强股东的责任心。
有限责任公司的缺点:
1、只有发起人集资方式筹集资金,且人数有限,不利于资本大量集中;
2、股东股权的转让受到严格的*,资本流动性差,不利于用股权转让的方式规避风险。
二、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有五人以上的发起人,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有以下几点:
1、公司的股本全部分为等额股份,其总和即为公司资本总额;
2、股东人数没有上限规定,便于集中大量的资本;
3、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4、公司信用的基础是资本而不是股东的个人信用,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5、公司的重大事项必须向社会公开;
6、公司的设立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股份以股票的形式表现;
7、股东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发起人认购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在任职期间也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点:
1、可迅速聚集大量资本,可广泛聚集社会闲散资金形成资本,有利于公司的成长;
2、有利于分散投资者的风险;
3、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
股份有限公司的缺点:
1、设立的程序严格、复杂;
2、公司抗风险能力较差,大多数股东缺乏责任感;
3、大股东持有较多股权,不利于小股东的利益;
4、公司的商业秘密容易暴露。
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它们的共同点:
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以股东对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2、股东的财产和公司的财产是相分离的,股东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
3、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它们的不同点:
1、成立的条件和募集资金的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是:
(1)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是: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股东人数*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有最低限和最高限的*,而股份有限公司只有最低限的*。
3、两种公司转让股份的难易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东出资的*较多,而股份有限公司除对发起人、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股份转让有*外,其他转让比较自由。
4、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说明书,它是不能转让、流通的;而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它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见证,可以自由转让、流通。
5、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人数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可以不经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可以不存档和公告,只要按规定送交各股东就可以了;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送,故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如是经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还要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6、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一般由股东自己兼任,在所有权的经营权分离上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人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限,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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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08:42
按我国现行公司法之规定,我国目前的公司分两类: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其不发行股票,公司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股东以出资额为计算基准来确定股东权的权重。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低,三万元即可注册公司,股东的人数较少,有上限规定,通常不得超过五十们股东。法律对其的管制较松,要求其对外公开披露的信息少,运作灵活,*少,但投资转让要求严格,股份的流通性差。
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其发行股票,股东入股投资后,公司应向股东交付股票,股东以股票数这计算基准来确定股东权的权重,注册资本要求高,五百万元方可注册成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可以有众多的股东,法律对其的管制较严,要求其向外界公开披露的信息多,公司运作过程中有许多强制性的程序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增资扩股容易,公司规模容易扩大,股票的流通性好,投资容易变现。大型巨型公司,通常需要采用该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两种常见的公司形式,它们都是股份制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以营利为目的,依法设立。这些是主要的共同之处,同时,它们又各有一些特点,主要表现在:
1.筹资能力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是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是无*的,因而除个别有限责任公司外,股份有限公司的筹资能力强于有限责任公司。
2.组成因素有差别。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联合为基础而组成,这是其显著特点,而有限责任公司除了资本的联合之外,还考虑了人的因素,就是股东之间是相互了解的并有一定的信任。
3.规模不同。与上述两个特点有关,一般来说,股份有限公司规模较大,而有限责任公司则规模较小。
4.出资的表现形式不一样。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的出资以占公司的出资比例来表现,不发行股票;股份有限公司将其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以发行股票来表现。
5.转让出资条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要受到较多的*,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流动性较强,易于变现。
6.公开性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程度较高,有较多的公开义务,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是比较封闭的。
7.规范化管理要求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规范化程度较高,而有限责任公司则相对较低,这是与它们的筹资状况、公司规模等相联系的。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还各有一些特点,投资者应当根据这些公司的特点和投资需要,以经营的实际来选择适宜的公司形式。在法律上,投资者也是有权选择公司形式的,可以比较各种因素,作出有利于投资,有利于经营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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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各股东以其出资
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有以下几点:
1、股东人数有下限上限的*。法律规定股东人数必须在两人以上,不超过50人,但国有独资公司除外。
2、只能由各股东出资设立,在公司成立后由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
3、股东以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4、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但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经全体股东半数同意,股东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有:
1、设立程序简便;
2、便于股东对公司的监控;公司秘密不易泄漏;
3、股权集中,有利于增强股东的责任心。
有限责任公司的缺点:
1、只有发起人集资方式筹集资金,且人数有限,不利于资本大量集中;
2、股东股权的转让受到严格的*,资本流动性差,不利于用股权转让的方式规避风险。
二、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有五人以上的发起人,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有以下几点:
1、公司的股本全部分为等额股份,其总和即为公司资本总额;
2、股东人数没有上限规定,便于集中大量的资本;
3、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4、公司信用的基础是资本而不是股东的个人信用,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5、公司的重大事项必须向社会公开;
6、公司的设立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股份以股票的形式表现;
7、股东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发起人认购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在任职期间也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点:
1、可迅速聚集大量资本,可广泛聚集社会闲散资金形成资本,有利于公司的成长;
2、有利于分散投资者的风险;
3、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
股份有限公司的缺点:
1、设立的程序严格、复杂;
2、公司抗风险能力较差,大多数股东缺乏责任感;
3、大股东持有较多股权,不利于小股东的利益;
4、公司的商业秘密容易暴露。
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它们的共同点:
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以股东对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2、股东的财产和公司的财产是相分离的,股东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
3、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它们的不同点:
1、成立的条件和募集资金的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是:
(1)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是: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股东人数*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有最低限和最高限的*,而股份有限公司只有最低限的*。
3、两种公司转让股份的难易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东出资的*较多,而股份有限公司除对发起人、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股份转让有*外,其他转让比较自由。
4、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说明书,它是不能转让、流通的;而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它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见证,可以自由转让、流通。
5、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人数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可以不经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可以不存档和公告,只要按规定送交各股东就可以了;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送,故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如是经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还要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6、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一般由股东自己兼任,在所有权的经营权分离上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人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限,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