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学校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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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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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1:08
你的要求是什么?
给你一把大院门钥匙?那夜里如果发生了公共财物丢失损坏的事件应该由谁负责呢?你?还是门卫?还是你们对半赔偿?
让学校推迟关门时间?估计门卫该不干了.5点起12点睡估计谁也不愿意干.
还有,这样的房子一定是学校集资盖的,你父亲如果是学校的老师,那么房子自然是你的;而你父亲如果是从该学校老师的手里买来的话,从善意第三人的角度来讲,房子依然可以作为合法财产归属于你,但是有证吗?用没有证的房子打官司也是很困难的.
退一万步说,即使你决定打官司,你能提出一个双方都会接受的办法吗?如果能,那么就不需要打官司了;现在的实际情况是不能,既然不能,那么即使*支持你的请求,也是一个很牵强的判决或者调解的结果.
不管怎么样,诉讼费是要出的;与其这样处处"树敌",不如和门卫搞好关系,多大事也就都不大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1:08
刘学东诉机电公司案跟本案有相似的地方 可以参考一下
《物权法》
第八十七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此即相邻关系通行权的规定 此处相邻只是要求用益上的相邻 必要的便利应循一般人的理解 为使用不动产并且不损害相邻不动产安全及权利人基本利益的一切行为
其法律责任一般设定为排除妨碍 赔礼道歉等 建议先协商 协商不成则保留证据 此举对法庭诉求会有帮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1:09
1,如果房子是私人的啦,你应该享有物权和物权相应的权利
2,所谓相应权利指的是你享有通道,采光等权利
3,学校的行为明显侵犯了你权利
4,这样的情况你可以去*起诉要求排除妨碍,恢复你自由通行的权利,基本能胜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1:09
如果你是合法产权人,学校的做法就是对业主的侵权。这管理规定就不合理,你起诉*解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1:10
看房产证没有,学校住房是不允许买卖的,属于国家财产,还有就是看是在学校里面还是在学校外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1:11
这样的问题如果真的诉诸法律,对社会公民的法制意识提高是个进步,但对你个人来说是个极其艰苦的历程。
如果你准备好付出自己大量的时间精力投入到诉讼中去,我可以告诉你,你一定会打赢官司。但是你的生活肯定会出现新的问题,比如周围的人怎么看你?那个门卫会怎么对付你?有时候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法律途径并不是最好的途径而是最终的途径。
我想如果你能和门卫搞好关系是最好的解决方案,当然如果他实在不愿每天半夜起来开门你就和他协商给你把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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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01:08
你的要求是什么?
给你一把大院门钥匙?那夜里如果发生了公共财物丢失损坏的事件应该由谁负责呢?你?还是门卫?还是你们对半赔偿?
让学校推迟关门时间?估计门卫该不干了.5点起12点睡估计谁也不愿意干.
还有,这样的房子一定是学校集资盖的,你父亲如果是学校的老师,那么房子自然是你的;而你父亲如果是从该学校老师的手里买来的话,从善意第三人的角度来讲,房子依然可以作为合法财产归属于你,但是有证吗?用没有证的房子打官司也是很困难的.
退一万步说,即使你决定打官司,你能提出一个双方都会接受的办法吗?如果能,那么就不需要打官司了;现在的实际情况是不能,既然不能,那么即使*支持你的请求,也是一个很牵强的判决或者调解的结果.
不管怎么样,诉讼费是要出的;与其这样处处"树敌",不如和门卫搞好关系,多大事也就都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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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01:08
刘学东诉机电公司案跟本案有相似的地方 可以参考一下
《物权法》
第八十七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此即相邻关系通行权的规定 此处相邻只是要求用益上的相邻 必要的便利应循一般人的理解 为使用不动产并且不损害相邻不动产安全及权利人基本利益的一切行为
其法律责任一般设定为排除妨碍 赔礼道歉等 建议先协商 协商不成则保留证据 此举对法庭诉求会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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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01:08
你的要求是什么?
给你一把大院门钥匙?那夜里如果发生了公共财物丢失损坏的事件应该由谁负责呢?你?还是门卫?还是你们对半赔偿?
让学校推迟关门时间?估计门卫该不干了.5点起12点睡估计谁也不愿意干.
还有,这样的房子一定是学校集资盖的,你父亲如果是学校的老师,那么房子自然是你的;而你父亲如果是从该学校老师的手里买来的话,从善意第三人的角度来讲,房子依然可以作为合法财产归属于你,但是有证吗?用没有证的房子打官司也是很困难的.
退一万步说,即使你决定打官司,你能提出一个双方都会接受的办法吗?如果能,那么就不需要打官司了;现在的实际情况是不能,既然不能,那么即使*支持你的请求,也是一个很牵强的判决或者调解的结果.
不管怎么样,诉讼费是要出的;与其这样处处"树敌",不如和门卫搞好关系,多大事也就都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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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01:08
刘学东诉机电公司案跟本案有相似的地方 可以参考一下
《物权法》
第八十七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此即相邻关系通行权的规定 此处相邻只是要求用益上的相邻 必要的便利应循一般人的理解 为使用不动产并且不损害相邻不动产安全及权利人基本利益的一切行为
其法律责任一般设定为排除妨碍 赔礼道歉等 建议先协商 协商不成则保留证据 此举对法庭诉求会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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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01:09
1,如果房子是私人的啦,你应该享有物权和物权相应的权利
2,所谓相应权利指的是你享有通道,采光等权利
3,学校的行为明显侵犯了你权利
4,这样的情况你可以去*起诉要求排除妨碍,恢复你自由通行的权利,基本能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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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01:09
1,如果房子是私人的啦,你应该享有物权和物权相应的权利
2,所谓相应权利指的是你享有通道,采光等权利
3,学校的行为明显侵犯了你权利
4,这样的情况你可以去*起诉要求排除妨碍,恢复你自由通行的权利,基本能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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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01:09
如果你是合法产权人,学校的做法就是对业主的侵权。这管理规定就不合理,你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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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01:10
看房产证没有,学校住房是不允许买卖的,属于国家财产,还有就是看是在学校里面还是在学校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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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01:09
如果你是合法产权人,学校的做法就是对业主的侵权。这管理规定就不合理,你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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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01:08
你的要求是什么?
给你一把大院门钥匙?那夜里如果发生了公共财物丢失损坏的事件应该由谁负责呢?你?还是门卫?还是你们对半赔偿?
让学校推迟关门时间?估计门卫该不干了.5点起12点睡估计谁也不愿意干.
还有,这样的房子一定是学校集资盖的,你父亲如果是学校的老师,那么房子自然是你的;而你父亲如果是从该学校老师的手里买来的话,从善意第三人的角度来讲,房子依然可以作为合法财产归属于你,但是有证吗?用没有证的房子打官司也是很困难的.
退一万步说,即使你决定打官司,你能提出一个双方都会接受的办法吗?如果能,那么就不需要打官司了;现在的实际情况是不能,既然不能,那么即使*支持你的请求,也是一个很牵强的判决或者调解的结果.
不管怎么样,诉讼费是要出的;与其这样处处"树敌",不如和门卫搞好关系,多大事也就都不大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1:11
这样的问题如果真的诉诸法律,对社会公民的法制意识提高是个进步,但对你个人来说是个极其艰苦的历程。
如果你准备好付出自己大量的时间精力投入到诉讼中去,我可以告诉你,你一定会打赢官司。但是你的生活肯定会出现新的问题,比如周围的人怎么看你?那个门卫会怎么对付你?有时候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法律途径并不是最好的途径而是最终的途径。
我想如果你能和门卫搞好关系是最好的解决方案,当然如果他实在不愿每天半夜起来开门你就和他协商给你把钥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1:10
看房产证没有,学校住房是不允许买卖的,属于国家财产,还有就是看是在学校里面还是在学校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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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01:08
刘学东诉机电公司案跟本案有相似的地方 可以参考一下
《物权法》
第八十七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此即相邻关系通行权的规定 此处相邻只是要求用益上的相邻 必要的便利应循一般人的理解 为使用不动产并且不损害相邻不动产安全及权利人基本利益的一切行为
其法律责任一般设定为排除妨碍 赔礼道歉等 建议先协商 协商不成则保留证据 此举对法庭诉求会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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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01:11
这样的问题如果真的诉诸法律,对社会公民的法制意识提高是个进步,但对你个人来说是个极其艰苦的历程。
如果你准备好付出自己大量的时间精力投入到诉讼中去,我可以告诉你,你一定会打赢官司。但是你的生活肯定会出现新的问题,比如周围的人怎么看你?那个门卫会怎么对付你?有时候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法律途径并不是最好的途径而是最终的途径。
我想如果你能和门卫搞好关系是最好的解决方案,当然如果他实在不愿每天半夜起来开门你就和他协商给你把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