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后还能和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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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4 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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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1 11:44
刑事立案后并不是都可以和解。当事人和解的条件是:(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2)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3)被害人自愿和解。需要指出的是,刑事和解必须是有被害人的案件,没有被害人的案件,不能进行刑事和解。对于渎职犯罪不适用刑事和解制度。主要对公职人员从严要求和严格处理的现实考量。
一、刑事案件可以调解吗
1、刑事案件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进行调解。人民*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自诉案件调解的目的是促使自诉人对被告人达成谅解,自诉人谅解了被告人的行为,*则不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无论自诉人撤诉或者*出具调解书,被告人即被认为无罪,自诉人也不可以再次起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二、刑事案件办案流程是什么
刑事案件程序如下:
1、*机关或人民*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3、人民*对嫌疑人提起公诉,并向*提交相应证据;
4、*根据证据做出相应的判决,判决过后,将犯人移交相关部门执行。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对于*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决定,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