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岁一老人, 在交通事故中大腿骨折, 其他无损伤,请问伤残等级及赔偿大概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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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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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20:56
1.残疾等级需等其骨折治愈后,经法医鉴定才能确定。最好情况为:治愈后无功能障碍,即不构成残疾。
2.如定残,还要看等级及护理依赖程度(即生活自理程度),根据所在地区居民年人均收入数计算十年。
3.可能发生的赔偿金额:(以较高人均收入数算)残疾赔偿金约五一十万元,另加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亲属误工费等约不会少于几千元。
上述估算因情况不明,是无法准确的,仅能大致参考。
4.建议:弄清有无减轻责任因素:如该大爷自己的行为、路面情况〈交通标识及路面障碍等〉、有无第三人因素等。另,不要让其住院太久、交待医院少用进口药品,鉴定时间注意应在功能恢复期后〈即不要太早〉。
不必慌张,沉着应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20:57
一、如果是右股骨单纯性骨折,不伴有神经损伤,依据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是不能够上伤残等级的。
二、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7.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参考资料:一名法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20:57
如果腿骨愈合完好,那么没有伤残等级一说,只是赔偿医疗费就行。
赔偿的项目如下:营养费,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因为76岁不涉及到误工费,赔偿不会太多。
营养费,医疗费,护理费须有医院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