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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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7 13:38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01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建设资金可以开支日常经费支出吗第一条 为加强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批转财政部、国家计委等部门的通知》(国发〔2000〕34 号)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以下简称车购税资金),是指*财政从车辆购置税收入中安排用于支持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 车购税资金管理和使用遵循以下原则: (一)突出事权。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要求,保障好*财政事权所需的相关支出,并根据不同时期发展目标对地方财政事权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二)保障重点。应当重点保障国家重大战略目标和纳入国家交通运输规划的重大项目建设。 (三)注重绩效。应当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四)各司其职。各级财政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项目和资金申报、审核、执行、监管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实施期限为五年。*到期后,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开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下一阶段*实施期限。第二章 支出范围和分配方式第五条 车购税资金的支出范围包括: (一)国家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支出; (二)界河桥梁(隧道)、边境口岸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设施、国家级口岸公路支出; (三)普通省道、农村公路支出; (四)综合交通运输支出; (五)重要内河水运支出; (六)重大自然灾害影响的交通运输安全应急保障支出; (七)交通运输智能化信息化支出; (八)*批准同意用于交通运输的其他支出。 第六条 国家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支出,是指用于国家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建设中由*承担支出责任部分的支出,主要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支出。 该项支出分配主要采用项目法。 第七条 界河桥梁(隧道)、边境口岸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设施、国家级口岸公路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