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每一环节征税是否重复征税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6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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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5 05:59
你的理解不对,其实*是最可以避免重复征税的税种
从理论上,*只是对每一环节的增值额部分征税,最后征税的综合就是总的增值额,这也是*名称的来源
在实际中,采用间接法计算,在全环节*业务流中,如果所有企业都是一般纳税人,都取得*专用*,其征税的最终结果跟理论上的直接法也应该是完全一样的
100到200
增值了100,按税率交17的税,200到500*了300交51的税,总的*500-100=400,交税400*17%=68=两个环节交的*合计17+51
至于最后消费者,他实际上并没有直接缴纳500*17%=85的税,只是他作为*链条的最后消费者,承担了整个环节的所有*17+51
这也是*的一个特点,就是间接税,最终承担税负的人是最终的消费者,但是最终的消费者并不是*的纳税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5 05:59
一件商品的*最终都是消费者承担的。*的最大特点就是可抵扣不重复缴税,只有在上一环节是一般纳税人,应开*专用*而没有开据*专用*的情况下,造成下一个环节不能抵扣,这样才会重复缴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5 05:59
你好!第一:厂商的进项税额你没有计算进去也没有扣除这部分进项税额,第二:*只对增值额部分缴纳*。所以你的理解是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