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6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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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9 21:21
第261号
《重庆市*关于废止、继续施行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12年2月2日市*第11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黄奇帆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
重庆市*关于废止、继续施行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根据《重庆市行政立法基本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经认真清理审查,并经2012年2月2日市*第118次常务会议通过,市*决定将《重庆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2件规章予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重庆市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等11件规章继续施行,有效期从2012年1月1日重新起算;修改的《重庆市城市夜景灯饰管理办法》等8件规章条款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重庆市废止的规章目录
2.重庆市继续施行的规章目录
3.重庆市修改的规章条款内容
附件3:重庆市修改的规章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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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庆市国有土地储备整治管理办法(重庆市*令第137号)
删除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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