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6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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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9 06:39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共需要可以划分为三类:
第一类,刚性的公共需要(典型的公共需要),这类公共需要,基本上或全部由国家解决。例如,行政、国防、城市公共设施、基础科研、环境保护、义务教育。
第二类,有弹性的公共需要,职业教育、医院、交通、通讯、能源。如果国家有力量包下来,当然由国家办更好,如果国家包不下来,而民间能够举办又愿意举办,则由民间举办更好。这类公共需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得到进一步扩大。
第三类,随机的公共需要。根据国家宏观*的需要,对某些产业进行投资。这些产业在一个阶段成为财政投资重点,在另一些时候,则完全由市场调节。
以上这些归类,都是相对的。因为,根据上面提供的有关划分公共需要的标准,哪一类事业属于公共需要,并不是绝对不变的。一些事情,虽然一般地可以归类为公共需要,但只要民间可以办,又愿意办,而且也并不妨碍社会公共利益,这就并不一定非得由纳税人掏钱,完全可由市场去解决。即使是建设铁路、公共交通,也可由民间去建设。再者,有些事业,虽然一直由民间举办,但只要这些事业,民间办不了,民间不愿办,而社会又特别需要,这就可由纳税人掏腰包来举办,例如:农业通常是由民间举办的,但是,如果大片沙漠的改造、垦荒种植,民间办不起,非由国家办不行,则纳税人还应该慷慨解囊。现实社会中,有些事不是先界定它的性质,而后决定由谁做。倒是在做的过程中,由事实决定它的性质。总之,公共需要是随生产力发展而不断发展不断扩大其范围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