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6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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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02:38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件49条规定,不属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不属医疗事故不一定不存在医疗过错,民法通则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据民法通则的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因过错(过失)所导致的误诊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到但未预见到,或者虽然预见到而轻信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结果的叫过失。衡量行为人是否有过失,应以行为是否“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为依据,来判断诊断行为是否规范,诊断医生是否尽责。因为医学是个很复杂的学问,不但个体差异大,而且疾病发展也复杂,难免出现意外,关键是看医生能否尽职尽责,即医疗过错主要体现在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防范没有防范,这是一个基本衡量原则。
临床误诊性质不同,涉及到法律责任也不同,从过错原则上看,无过错的误诊不承担法律责任,有过错的误诊有以下几种法律责任。
(一)医疗事故责任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且过失行为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二)民事法律责任
人民*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对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经审理能够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误诊行为,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确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
对技术性误诊,无论给患者造成何种程序的损害,都要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误诊给病人带来的损害,医院应赔偿患者因误诊误治增加的不必要医疗费、交通费,根据不同情况赔偿病人因营养支持从而支出的营养费,因误诊误治产生的误工费,如侵权后果严重,还要承担适当的精神抚慰金等。
(三)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误诊--百度百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04:13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医院的挂号、就诊记录以及看诊医生的诊断结果,单子等都可以作为误诊的证据,如果医疗事故协商未果,可起诉到*进行维权。误诊,即医务人员由于观察检查不周,不认真不仔细,导致漏诊或给出错误的诊断。《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提问您好,我爸今年58岁出血热,先去诊所看时当感冒治严误病情,去医院时救治晚了,算是医疗事故吗
回答您好,属于的。
可以起诉
提问刚开始是发烧,浑身疼痛无力,先去诊所看给开的药,打了两天肌肉针,没疗效后去的医院,医院救治十天,治病人无法救治,
如果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回答把在医院的证据固定后,写一篇起诉状和证据清单就可以了
提问是诊所误诊,吃的药现在还在,
这算证据
回答可以的。
根据目前你给我描述的情况。我认为可以起诉
提问小诊所看病没有开单子,怎样收集证据
回答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如果在诊所没有留下证据,败诉的几率很大。因此要想收集证据,前提是必须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