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6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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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20:26
你先看看奥斯卡怎么评奖的奥斯卡策略之一——权威的树立。奥斯卡权威的树立并非一蹴而就,它这一方面依赖于其本身对规则的严格执行和对电影艺术的尊重;另一方面,则完全是沾了*的光。奥斯卡举办初期,力主把自己定位于民间组织形式,对官方一直保持敬而远之的态度。1920年代,美国民主党和共和党分别被置于金融寡头摩根集团和企业财阀洛克菲勒控制之下,而此时电影工业在美国也开始暂露头角,两大财团竭力企图在各方面控制好莱坞八大影片公司,华纳和福斯两家电影公司曾为此不惜花费时间和金钱提出诉讼,皆以失败而告终。与此同时,两大财团也通过白宫作为总代理名正言顺地表达了自己对学院奖的关注,在第四届学院奖,不仅送来了会务费,而且副总统还亲临会场。此举虽说是财团控制下的白宫为满足一己之私的自作多情,学院不一定领情,但在壮大学院声势和树立学院威信方面却起了很大作用。 此后,又曾有过两位总统亲临奥斯卡颁奖现场,第13届(1941年)罗斯福总统和第39届(1966年)里根总统,但此时总统光临现场和当年副总统的出席性质已经完全不同了:罗斯福的出席是为了表彰好莱坞在反法西斯战争中起到的特殊作用,而里根则是来看望老朋友的。 奥斯卡策略之二——顺势而行。奥斯卡虽说是站在电影流行艺术的风口浪尖,但却极少标新立异,大部分时候都选择顺势而行,特别在特殊年代,这一倾向就尤为明显。二战期间的第15届奥斯卡(1942年)把六项大奖授予了应时之作《忠勇之家》,而到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随着美越战争的开火,国内反战情绪日渐增高,第51届(1978年)奥斯卡把五项大奖授予了反越战题材片《猎鹿人》,这还引发了国际*界的轩然大波,同年三月,在柏林电影节上,苏联代表团为了抵制《猎鹿人》的放映,率领古巴、东欧等国代表团退出电影节。下面再举一例作证明:只要稍微关心电影的人,没有谁不知道《阿甘正传》,它曾横扫第67届(1994年)奥斯卡,获13项提名(最后获六项大奖),由于《阿甘》的出现,年度奥斯卡评选成为了很多经典力作——《狮子王》、《肖申克的救赎》、《真实的谎言》挥之不去的一场噩梦。但鲜为人知的是,《阿甘》其实是奥斯卡顺应美国社会长期弥漫的强烈的反智情绪和抚平越战伤痛呼声的产物。最后要提出的是,奥斯卡的“顺势而行”仅针对影片的题材而言,对于影片的艺术要求,并未降低评判标准,以上所提几部影片,在题材上可圈可点,但在艺术水准上,亦属佼佼者。 奥斯卡策略之三——票房决定一切。谈到奥斯卡,有一个话题永远也无法绕开,那就是奥斯卡评委在评定优秀影片时,在“艺术”与“商业”之间何去何从?这也是奥斯卡历年引起的最大争议之一。通常情况下,奥斯卡评委对此采取折衷手段,选取的影片一般既“艺术”又“商业”,两者达到最佳结合点,既非阳春白雪、曲高和寡,又避免了庸俗卖乖之嫌。但也有绕不开的年份,偏偏出现极端“艺术”却也是极端“票房毒药”的影片,在这种情况下,好莱坞评委往往选择的是放弃。上世纪全美经典影片排名第一的《公民凯恩》就是一例。在第十四届奥斯卡时,学院对评奖规则还未进行改革,采取的是资深影评人评选制,专家们折服于《公民凯恩》高超的电影技巧,给予了9项提名,但影片上映以来一直平庸的票房成绩和在公众中冷清的反应,让评委们在最终评定时感到颇为棘手,斟酌再三,把大奖给予了它的对手《青山翠谷》,《公民凯恩》仅获一项最佳编剧奖。 奥斯卡策略之四——悬疑的缔造者。1940年,希区柯克那部著名的惊悚悬疑片《蝴蝶梦》夺魁第十三届奥斯卡,与此相若的是,奥斯卡也走进了它的悬疑旅程——从本届开始,获奖名单将采用密封方法,在颁奖典礼上主持人不拆开它之前,任何人都无权知道结果。这一做法无疑是奥斯卡的点睛之笔,之后成为国际诸多电影节的借鉴典范。 奥斯卡犹如一潭深水,浪花飞溅之下是涌动的暗流。奥斯卡被推到举世瞩目的地位,除了它本身的“软硬件”和谐匹配外,还有更深的一层原因,那就是——利益。据内行人估计,一部影片如果获得奥斯卡提名,其票房增加值在3000万美元左右,而如果一旦获奖,票房收入还将增加2000万美元[1]。例如,1981年,《极地站车》获得最佳故事片奖,获奖后的三周就赚了近一千五百万美元[2]。而离我们较近的《莎翁情史》,在 1998年12月底上映,到次年2月获得提名时,票房收入为3630万美元,在获得奥斯卡奖提名后,票房翻了一倍多,又赚了3670万美元;三月底得大奖后,另增加了2700万美元。按照估计,该片60%的票房都跟它受到奥斯卡奖青睐有直接关联[3]。而且,影片获奖后,对演员的回报也相当丰厚,不仅身价攀升,能得到实质性的物质回报,本人甚至还可以凭借奥斯卡的权威在世界电影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出于以上这些原因,好莱坞各大制片公司几乎每年都要押宝于某部电影,为其耗费巨大的广告投资。从五十年代早期开始至今,好莱坞的两份定期刊物《联合演出日报》和《好莱坞报道》成为了各大制片公司争夺的主要阵地,它们买断其中的多页版面刊登电影广告。例如,在1984年的奥斯卡评选前夕,米高梅和联美公司买了《联合演出日报》的31页版面,而派拉蒙则为为年度参评影片《母女情深》买下了28页版面,二十世纪福斯公司和AB影片公司也不甘示弱,为《希尔克伍德》一口气买下了50页广告[4]。可以计算一下,以当时该杂志广告价格每页3500美元计算,各大公司在页面广告上的费用就高达几何。除此而外,各大制片公司在电视台黄金时间插播的电视广告上也得花大笔费用。时至今日,互联网也成为了他们进行影片宣传竞争的主要手段。 制片公司通过各种媒介方式宣传影片主要是要在公众中扩大影响,争取票房,但是,要想真正获奖,仅靠*影响力是不够的,因为,奥斯卡奖项的选票是牢牢攥在学院评委的手里的。制片公司要想稳操最后胜券,必须采用“非常手段”。 在奥斯卡评委团里抢占评委席成了各大制片公司屡试不爽、颇有成效的一个招数。我们可来看以下这个例子:如前文所提到的,早期的奥斯卡是几大制片公司一手扶持下成长起来的。其中Metro-Goldwyn-Mayer(米高梅公司)无疑在学院中占据绝对优势(这除了Metro-Goldwyn-Mayer本身经济实力强大外,它当时的总经理路易斯.B.梅耶为学院的成立所立下的汗马功劳而产生的影响力也不可忽视),学院首届*就是由米高梅旗下的著名默片影星道格拉斯.范朋克担任的。在学院成立的前十年,最佳影片的奖项几乎被米高梅公司所囊括,当时好莱坞流传一句话:“只要你跟Metro-Goldwyn-Mayer签约,就有得奖资格”。 所以 奥斯卡的评奖 并不是按照可看性来评价的 中间牵扯多方的利益 可看性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