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唯物主义的历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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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6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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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15 16:03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历史发展是客观的和有其特定规律的,其最基本的规律就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反作用(可能促进或阻碍)。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会历经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最终走向*主义社会。主流历史唯物主义者认为人类已经经历了前三个阶段,目前正处于向第四阶段过渡的时代(越南、古巴、朝鲜等自称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1987年的中国*党十三大上,中国自称自己在1950年代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德国犹太裔哲学家卡尔·洛维特在其著作《世界历史与救赎历史——历史哲学的神学前提》[1] 中就历史唯物主义的神学前提展开了论述。洛维特指出:正如马克思认为意识形态的历史在经济条件中有与其自我表白不一致的“隐秘历史”,历史唯物主义的真正内涵也无法从马克思的自我表白中获得。实际上,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质乃是先知主义的精神——根植于马克思自己的存在及其种族之中的弥赛亚主义。在洛维特看来,历史唯物主义对历史进程的阐释反映了犹太教—*教解释历史的普遍图式,因而历史唯物主义不过是用经济学语言包装的朝向终极目标前进的救赎史。
中国学者吴思在一次演讲[2]中指出:马克思在进行历史考量的时候把暴力因素很大程度上忽视了,《资本论》的逻辑起点本身不应该是“等价交换”,而是“暴力均衡”只有当人与人之间或者团体和团体之间的暴力达到了均衡,“等价交换”的逻辑才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实现。若暴力水平间相差悬殊,则整个《资本论》的逻辑都不能达成,因为强者会无条件的吞并弱者。所以暴力是自主而不是被动的成为历史发展的力量,若不好好考量暴力集团的行为方式和生存逻辑,那么唯物史观的定然是有缺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