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6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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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5 01:36
梅瑟五书
梅瑟五书引论
《旧约全书》前五卷,通称《梅瑟五书》,或简称《五书》。因为在这五卷书内,包含《旧约》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即梅瑟给以色列人所宣布的法律,为此圣经上多次称《五书》为「法律」。希伯来人称之为「托辣」。
《梅瑟五书》虽然在纪元前已有如此的分划:即《创世纪》、《出谷纪》、《肋未纪》、《户籍纪》、《申命纪》,但自古以来这五卷书常视为一部,且是一部世界文学上的杰作。
如果说全部圣经的主题是阐述人类的救赎史,那么《五书》即是记述这救赎史的开端。作者从天地和人类的创造开始,说到人类因违背天主的命令,而失掉原有的幸福,再扼要地叙述各民族的太古史,继而只?重于以色列民族的起源,及其成为天主选民的历史。这历史的中心即在于天主与选民在西乃山上所结的盟约。天主很早即对以色列人的先祖再三地许诺,要以特殊照顾和非凡的奇事,准备以民的心灵,使他们对天主养成坚定不移的信仰,以后好借梅瑟选立他们为自己的国民,颁下当遵行的法律,在世上建立起神权政体的神国。以后又在旷野四十年之久,以种种试探考验了他们的忠诚和信心;最后引他们到了约但河东岸,在那里又借梅瑟劝告他们,重述以前教导过他们的一切,准备他们进占已预许给他们祖先的福地。所以从历史方面来看,《五书》有其统一的目标,实是一部上下一贯的著述。
按古来一致的传授,「五书」的作者是梅瑟。称他为作者,并不是说全书每字每句都出于他一人的手笔,而是说他曾蒐集了不少当时所能找得到的史料、文献和法律。且在他死后,有许多历史或法律部分是后人增补的,因为「五书」原是以色列人宗教、*、社会生活的法典,所以常有随时增添一些解释的必要,为使梅瑟法律能随历史的演变,而适应时代的环境。
从以上所述,可知《五书》为以色列人具有多么重要的关系。如果我们对「五书」没有认识,便不能明了以色列子民的历史,因为他们生活在一个神权政体的制度之下,他们的存亡盛衰,全系于他们是否忠实履行天主借梅瑟所颁布的法律。在《旧约》其他经书内,常不断指出法律的这种重要关系,并依法律为原则,来批判一切历史的得失。但这法律的最终目的,诚如圣保禄所说:「法律的终向本来是*」(罗10:4)。为此,法律为以色列人,好像是「归于*的启蒙师」(迦3:24)。换句话说,法律应领导以色列人,认识并信仰将要来临的默西亚。当默西亚耶稣*一降生,法律的使命就算完结,耶稣所宣讲的「爱的诫命」,满全了整个法律(罗13:10)。虽然如此,《五书》为《新约》的教会,仍未失其重要性,因为本书含有永生天主的启示,以及教会信仰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