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占地不给钱去哪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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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6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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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2 20:41
可向当地县级*反应,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
为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和《*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现就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指导意见》明确,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报省级*批准后公布执行。制定统一年产值标准时,综合考虑被征收耕地的类型、质量、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产品价格、农用地等级等因素。在此基础上,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范围内确定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如果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由当地*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现行法律对被征地农民并没有提出具体的安置途径。为了使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指导意见》明确,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农业生产安置、重新择业安置、入股分红安置、异地移民安置等。安置途径大大拓展。
第二十五条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批准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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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2 20:41
去国土部门。县,市叫国土资源局。省叫国土资源厅。国家有国土资源部。你也可拨打全国国土资源,违法占地免费举报电话。12336,举报他们,控告他们。如果打到外地这个号码前面要加上区号。如果打到国土资源部,这个号码前面要加上010。追答如果对我的回答满意的话,请给予采纳谢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2 20:42
占了地不给钱去哪告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2 20:42
2012年左右道路扩建占了我家七升多地,当时村里说做路没有钱,等有单位买了路边的土地再给钱,原来管这的干部下台了,我们想看一下我家有多少地,管帐的没交帐,他说只有一升多地,我家该怎么办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2 20:43
*,其实最有效的是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