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5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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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7:40
法律分析:市级就业创业人才相关*均适用于所有区,无需调整。部分行政区划优化调整涉及到的部分城区原有一些就业创业人才*存在覆盖人群、待遇项目、待遇标准等差异,由承担其职能的新的区*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衔接。市级层面就业创业人才*经办按原渠道方式办理无变化不受影响。涉及原区域各自*业务,由承担其职能的新的区*全部承接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与就业*。
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在安排*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当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增加就业岗位。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