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5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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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6:08
诉讼的关键就是证据,通过证据还原事实,然后适用法律规定进行裁判。你所讲的问题严格从证据角度讲,确实不够严谨,但是基于有工厂仓管及财务的签名,即便财务已经离职,但在业务往来之时属于厂财务是无可争议的事实,两者结合可以形成证据锁链,基本可以判断出双方间购销业务往来的事实,同时按照最高*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方负有举证证明该二人非其工厂员工或在认可是其厂员工的情况下,否认属于职务行为就需举证证明二人的行为不是为厂家,而属于个人行为,在无法举出此方面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就得承担举证不能或说不利的法律后果。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6:09
欠了别人货款,一直分期付款,但还是被起诉了,和对方协商解决或等待*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