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5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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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时间:2022-10-09 20:47
一切事物的运动都是有规律的,各门具体科学分别揭示了各类事物发展的规律,这些规律的具体内容虽然不同,但是作为规律,必然具有共同的特性;哲学上所讲的规律,就是对各种具体事物运动规律共同特性的概括和总结,所以,哲学上讲的规律和各门具体科学所揭示的具体规律之间是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的关系,规律是运动着的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而不是外部力量强加的,也不是人的主观意识赋予事物的,更不是上帝创造的。例如:牛顿揭示的万有引力定律就是自然界本身所固有的规律,它表明:任何两个物体之间总是存在着引力的相互作用,引力大小同两个物体的质量的乘积成正比,同两者之间距离成反比,大到宇宙天体,小到微观粒子,都毫无例外。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5 19:15
一、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把握唯物辩证法的一把钥匙,回答的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的问题.
对立统一规律就是矛盾规律.矛盾对立面双方既有同一性又有斗争性.
1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对立面之间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转化.斗争性是指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相互分离.
同一性与斗争性互相联结不可分割,谁也离不开谁.
2 、内外因辨证关系原理
矛盾是一切运动的根源,变化和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在于自身内部的矛盾,在于矛盾双方同一性和斗争性共同作用的结果,事物的发展是“自己运动”,自身内部的矛盾,即内因.外部矛盾即外因.
内外因辨证关系原理,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我国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的*,是内外因辨证关系原理的具体体现.
3 、矛盾的共性和个性辩证关系原理
矛盾的共性是指矛盾的普遍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矛盾无处不在,事事有矛盾;矛盾无时不有,时时有矛盾.
矛盾的个性是指矛盾的特殊性,指具体矛盾及其方面各有特点.
矛盾的共性和个性就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二者相互联结,不可分割.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夸大了白马的个性,忽略了白马的共性,走向诡辩论.
二、质量互变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因矛盾引起的发展过程和状态.
1 、质量度
质,世界上各种事物所以是这物而非他物,是因为每一事物都有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的质;量,是指事物规模的大小、运动速度的快慢、颜色深浅数目多少等等.一定范围内量的增减不会影响事物的存在,使事物保持一定质的数量界限就是度.
2 、量变质变及其辩证关系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一切事物变化都从量变开始;当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必然发生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的发展就是沿着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这样循环往复以至无穷,在量变与质变的相互交替中实现.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1 、辩证的否定观
哲学上有两种对立的否定观:形而上学的否定观认为,否定是外力强加给事物主观任意的否定,是全盘抛弃一笔勾销;辩证的否定观认为,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它通过事物的内在矛盾运动,而进行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和联系的环节的统一,是扬弃,扬弃是辩证否定的实质.
2 、否定之否定
事物在发展过程中,总要经历三个阶段、两次否定,完成一个周期,既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事物完成一个发展周期不是简单的循环或重复,而是从低级到高级的前进的上升的发展.
3 、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实质内容
事物由肯定、否定到否定之否定,从内容上看,是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从表现形态发展趋势上看,是一个螺旋式或波浪式及曲折前进的过程;从发展方向上看,总是前进的或上升的;从发展道路上看,事物发展总是曲折的或者有回复的.
总之,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承认事物的普遍联系和运动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观点或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