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5 07:27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5:26
一、我仅就自己的执业经验回答你的问题。
1、首先经济纠纷中双方的主体不一定平等。
(1)、是经济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等;
(2)、是经济侵权纠纷;如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侵权纠纷、所有权侵权纠纷、经营权侵权纠纷等。
(3)、行政原因导致的经济纠纷,此类纠纷主体地位不平等,有行政强制性,诉讼中对行政行为的合法与合理性有特定的要求。
2、其次,粗浅的理解以下间接损失。
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
(1)、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列举间接损失的种类,不像人损中明确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那样,所以在是否支持间接损失的司法实务中一般看因果关系如果关系强度较大,可以支持。比如海商法中轮船碰撞引起的运输经济损失,营运货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停运损失等。
(2)、2017年10月1日生效的《民法总则》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其中第八项中赔偿损失并没有明确是否为直接损失。
所以,如果当事人之间有约定,只要违约责任不违反法律规定,比如违约方应支付因索赔引起的交通费,误工费,律师费等。
为了避免损失不能得到支持,应当在纠纷发生之前约定明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5:27
任何赔偿都是基于直接损失进行的,对于间接损失不是该事故赔偿的范畴。要对间接损失进行索赔,必须把它转变为直接损失才能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