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5 07:1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4:43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参与分配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的债权与其它普通债权相比,并不具有优先性,理由如下: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4:44
按资产处置用于偿还债务次序,申请资产保全方在资产处置后用于分配时,优于没有申请资产保全方。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4:44
先让申请保全的人收偿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4:45
比如A欠你10万元,你起诉时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封了A的银行账号,这个银行账号有10万元,你的债权的实现就得到了保障,判决后就能拿这10万了。反之,不进行保全,在诉讼期间,A的这10万元先被别人保全了,不管你的判决是否比别人早,A这10万要先给别人,你这10万元就执行不到了。这是申请保全和不申请的区别,至于你说的分配,对同一个债务人申请债权,债权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4:46
当然不是,谁申请了谁就有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