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个问题请教一下 无固定期合同和服务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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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5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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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22:21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约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如果双方合作愉快,并且企业也没有出现像必须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那么在退休前就不用再签合同了,但是这里要注意,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是铁饭碗,相反,如果员工违反了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一样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服务期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提供专业培训机会或者进修,企业出钱,所以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但是这个服务期一般不会无限长,这个看双方约定。如果劳动者服务期满,那么就不用支付培训违约金,这里还要注意,即便违约没有完成服务期,也不是要支付全部培训违约金,如培训花费三万,服务期三年,履行两年后辞职,那么支付一万的违约金。
3、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产生矛盾,如果服务期长过劳动合同期限的,如果没有其他约定,劳动合同延长至服务期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22:21
1、不用再签
2、服务期一般由双方约定,法律无具体年限规定,但企业也不能乱用服务期约束劳动者,否则会造成合同显失公平
3、不用再缴纳违约金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22:22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约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如果在退休之前没有出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或终止的情形,可以按照你的理解不用再签了。至于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或终止的情形,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的先关规定就可以,比如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或者法律法规,出现了劳动合同中院额定解除或终止的情形,或者用人单位出现经营困难必须裁员(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最后考虑的)的情形等。
2、服务期是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业培训或者进修等专项待遇,或者提供了额外的一些差别待遇,比如解决户口等福利的情况下,单位为此花费了金钱,在此基础上约定的一个时间段的服务期间,并约定违约金,当出现劳动者在服务期因个人原因离职时应赔偿单位的损失即违约金,支付也不是全额的,而是未履行的期间占总服务期间的比例来支付约定违约金的比例。如果像你所说超过了服务期,就不会有违约,也无需支付违约金,之前的服务期条款效力终止。另外,劳动合同如果提前到期应顺延至服务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