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野生动物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2:54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8 08:37
我们应该如何保护野生动物:
11月25日*电视台的《焦点访谈》播出鄱阳湖周边发生的猎杀国家一、二级保护天鹅、大燕等野生动物的新闻,最后的结果是当地*门对有关肇事者进行了各种各样的处罚,电视台建议加强保护等等。这样的新闻其实都不是什么新闻,前几天广州的本地媒体播放了查获大量野生动物的新闻,前不久的《南方周末》对发生在青海省的藏羚羊被猎杀的事情进行了报道,可见,在当前的中国正大规模地发生着猎杀野生动物的事情。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有需求就有供结,目前我国大量发生的猎杀国产野生动物和走私野生动物的原因无非有两个,一是猎杀野生动物的人很穷,他们需要改善自己的生活又没有别的途径;二是国内国际市场存在对野生动物的大量需求,对于诸如天鹅、穿山甲几乎都是国内市场的需求,说白了,许多人有吃“野味”的嗜好
现在国内保护野生动物的手段是严厉惩罚猎杀野生动物的、贩卖野生动物的、走私野生动物的人,但由于存在巨大的市场需求和高额的回报(对某些贫苦农民来说,可能是唯一的挣钱渠道,最近很多地方*将打工的农民赶了回去)。用马克思的话来讲,只要有利可图,资本家就不会放弃,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家就会铤而走险。这句话对参与猎杀野生动物全过程的人都是适用的。因此,现行的保护野生动物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办法,也就是说,除非把野生动物的市场需求降下来,否则什么措施都不可行。
我有一个设想,虽然目前我国还无法控制诸如藏羚羊的国际需求,对这类有国际需求的野生动物保护就只有依靠增加打击力度,设法转移因贫困而不得不偷猎的人口这两个办法。但对于主要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野生动物保护,除了继续执行上述两个办法外,更重要的是要抑制国内市场的需求。例如,天鹅为什么被猎杀,原因是市场上有人购买。如果国家出台一个规定,凡食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者、处10年有期徒刑,食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者、处年有期徒刑等等。我看哪个人还敢买天鹅、还敢吃天鹅。当然这样一来有些正常的野味也不敢吃了,结论也简单,无论何人都可以经营野味,但必须将经营的品种是否列入国家保护目录予以明示,食客自行区分是否可以合法食用。
这个方法看起来难度很大,执行起来其实很容易,用一句俗语来讲,“杀一儆百”,抓住几个吃天鹅肉的,吃“过山峰”的,判个十年二十年,大力宣传,恐怕老百姓都不敢吃了,不但不敢吃,想也不敢想。不过很多吃野生动物的,特别是珍稀野生动物的都是有一定地位的人,对这样的人也要敢下手,不然上述控制野生动物市场需求的办法最后变成“朱门席上味,百姓牢中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8 09:55
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并非所有野生动物都需要保护,有时候对一些常见的或者已经泛滥成灾的野生动物也需要适量的捕捉,以维持树木庄稼等等不被破坏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8 11:30
成立专门的反偷猎吧 国家出得起这些钱的 或者举报野生动物有奖金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