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6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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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20:38
不排除被列入涉毒动态管控的可能,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由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并依法实行动态管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二条 *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
*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
第三十五条 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根据*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五条 对有吸毒嫌疑的人,*机关可以对其进行人体*成分检测。
吸毒人员的吸毒记录是不能取消的,只能取消动态管控、降低管控等级,需连续接受派出所监督检测三年以上,有相关记录证明,就可以要求派出所开具证明,而后去市禁毒委申请取消动态管控,由*管控等级变更为蓝色关注等级,从而取消身份证信息报警措施,如果没有的话,身份证信息报警几乎长期存在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20:39
你只要吸毒被处罚过就是永远有记录。动态管控这么专业的名词你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