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成立业主大会,前期物业合同就一直适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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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6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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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3:23
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话,就仍处于前期物业管理阶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此阶段开发商有权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
前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在没有成立业主大会时,物业公司可以与开发商续约。前期合同可以约定即使合同不到期只要业委会成立合同也可以中止。此外业委会也可以根据业主大会决议更换物业而无需到合同期到期。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3:23
由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导致物业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约的,承认其事实物业服务关系。在此期间,尽管原物业合同已经到期,但是业主享受到了物业服务,仍需缴纳物业费用。
法律分析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标示醒目,字迹清晰。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等。物业管理企业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可采取公示栏、公示牌、收费表、收费清单、收费手册、多媒体终端查询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在双方约定后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向业主进行明示。实行明码标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的标准等发生变化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执行新标准前一个月,将所标示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应标示新标准开始实行的日期。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3:24
是的!到时再重新拟订追问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能否理解为,不具有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物业公司就应当主动同业主签订新的服务合同,以免引起对自己不必要的麻烦;不具有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好几年都过去了,甚至十多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仍然成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们不就成了霸王条款,物业服务无论好坏,业主们必须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