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6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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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1:36
第一章 竞赛组织机构第一条 竞赛委员会一、竞赛委员会组成。根据不同的竞赛规模,成立竞赛委员会(竞赛部或竞赛处),由负责大会竞赛工作的若干人员组成。二、竞赛委员会职责。(一)制定竞赛规程,负责参赛队报名和审核,编排大会秩序册,落实场地器材,准备裁判用品,设计制作奖品。(二)成立竞赛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选派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裁判长和裁判员,并负责业务学习及联络协调工作,组织召开裁判人员、领队及教练员联席会议。(三)组织竞赛秩序册编排和抽签工作,负责每日成绩公告,编印总成绩册,安排实施发奖仪式。第二条 竞赛监督委员会一、竞赛监督委员会组成。(一)主任1名,副主任1名。(二)委员1名或3名。二、竞赛监督委员会职责。(一)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仲裁、裁判工作实行监督,但不干预仲裁委员会和裁判人员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改变裁判人员、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二)主要处理与竞赛业务工作无直接关系的赛风赛纪问题。第三条 仲裁委员会一、仲裁委员会组成。(一)主任1名,副主任1名。(二)委员1名或3名。二、仲裁委员会职责。(一)受理参赛队本队对裁判人员履行竞赛规程、规则有异议的申诉,并及时进行调查、听证、审议和做出裁决,裁决的时限不得影响正常比赛以及名次的评定和发奖。(二)召开仲裁委员会会议,出席人数超过半数作出的决定方为有效。仲裁委员会成员不参加与本人所在单位有牵连问题的讨论与表决。(三)仲裁委员会对申诉所作出的决定为最终裁决,并报大会组委会备案。裁决评判是正确的,参赛队必须坚决服从。裁决评判是错误的,仲裁委员会可视情况对裁判员进行教育或职权范围内的处置,并可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但不能改变评判结果。第四条 裁判人员一、裁判人员组成。(一)总裁判长1名,副总裁判长1-2名。(二)裁判长1名,A组裁判员3名,B组裁判员3名。(三)编排记录长1名。(四)检录长1名。二、裁判人员职责。(一)总裁判长组织大会的全部裁判工作,检查落实竞赛前各项准备工作,保证竞赛规则的执行;有权解释竞赛规则,但不能修改竞赛规则;在比赛中有权调动裁判人员工作和纠正裁判人员的错误;审核并宣布比赛成绩,负责大会的裁判工作总结。(二)副总裁判长协助总裁判长工作,在总裁判长缺席时代行总裁判长职责。(三)裁判长负责裁判人员的业务学习,具体组织裁判工作;比赛中执行因个人原因造成*重做的扣分;演示的整套动作时长同背景音乐时长不吻合的扣分;集体项目参赛队员多人或缺人的扣分;着装不符合指定式样的扣分;对裁判人员的错误,可向总裁判长提出处理建议。(四)裁判员在裁判长的领导下工作;严格执行竞赛规则,独立进行评分,并做好详细记录;A组裁判员负责参赛队员动作规格评分;B组裁判员负责参赛队员演示水平评分。(五)编排记录长负责审查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编排竞赛秩序册,准备竞赛表格,审核竞赛成绩及竞赛名次排列,编排竞赛成绩册等。(六)检录长按照比赛顺序及时进行检录;检查上场参赛队员服装,核对号码;引导参赛队员入场,向裁判长报送参赛队员检录表。第五条 辅助工作人员一、辅助工作人员组成。(一)编排记录员2名。(二)检录员2名。(三)计分员2名。(四)计时员1名。(五)宣告员1名。(六)放音员1名。(七)摄像员2名。二、辅助工作人员职责。(一)编排记录员完成编排纪录长分配的工作。(二)检录员完成检录长分配的工作。(三)计分员负责记录评分结果并计算比赛成绩。(四)计时员负责卡计竞赛演示时长。(五)宣告员负责比赛现场的解说工作,介绍项目知识和竞赛的有关情况,宣告比赛成绩。(六)放音员负责背景音乐的准备及比赛现场音乐的播放。(七)摄像员负责比赛实况的摄像,为竞赛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提供和播放相关录像,向竞赛委员会提缴全部比赛录像带。第二章 竞赛通则第六条 竞赛类别一、个人赛。二、集体赛。三、团体赛。第七条 竞赛项目一、国家体育总局编创的健身气功。(一)健身气功·易筋经。(二)健身气功·五禽戏。(三)健身气功·六字诀。(四)健身气功·八段锦。二、四种健身气功每套*为一个比赛项目。第八条 背景音乐以不带口令词的原配乐曲为演示四种健身气功相应的背景音乐。第九条 参赛服装裁判人员、参赛队员应着大会指定的服装,并佩戴相应的标志。第十条 比赛顺序在竞赛委员会和总裁判长的组织下,由编排记录组实施抽签,决定参赛队(队员)的比赛顺序。第十一条 赛前检录参赛队员在赛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第一次检录,赛前10分钟进行第二次检录,未能按时参加检录或上场比赛按弃权处理。第十二条 参赛礼仪参赛队员听到上场点名和完成比赛项目后,应向裁判长施礼。第十三条 示分办法个人赛和集体赛的比赛成绩施行公开示分。第十四条 名次确定一、个人单项或集体单项名次。(一)按比赛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名次。(二)比赛成绩得分相等时演示水平得分高者列前;如仍相等以动作规格得分高者列前;如仍相等以动作规格分平均值计算前的最高分高者列前;如仍相等名次并列。二、团体名次。(一)按比赛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名次。(二)团体总分相等时以集体项目总分高者列前,如仍相等以单项赛名次高者列前,如仍相等名次并列。第十五条 申诉规定一、申诉的主体为各参赛代表队,不受理参赛队员个人的申诉。二、申述的内容为参赛队本队对裁判评判的异议,一次申诉仅限一项内容。三、在参加一个项目的本队(队员)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由领队或教练员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同时交付申诉费200元,否则不予受理。如申诉被裁决正确,退回申诉费;如申诉被裁决不正确,将申诉费奖励优秀裁判员。内容编辑第三章 评分方法与标准第十六条 评分方法一、每个比赛项目满分为10分,其中动作规格分值为5分,演示水平分值为5分。二、采取裁判长、A组裁判员扣分制和B组裁判员给分制相结合的评分方法。第十七条 评分标准一、动作规格扣分累计不超过4分(含4分),A组裁判员根据下列错误类型每出现一次扣0.1分;同一错误在同一动作中出现多次,同一动作出现多种错误或多人次在同一动作中出现错误,累计扣分最高为0.4分。(一)动作类:动作不符合*规格标准,不规范的口型和发音。(二)平衡类:不属规范动作内的肢体移动、晃动。(三)呼吸类:明显的气喘或憋气。(四)神态类:意念不集中的分神、走神。(五)其他类:遗忘动作,动作与背景音乐不合拍。二、演示水平分值为3个档次,每个档次分为3级,共分9个分数段。给分的方法是先确定给分的档次再确定给分的级别,尔后在对应的分数段中以0.05为单位的倍数给分(小数点后第二位数或者是0或者是5)。评分档次档 次级 别分 数优秀1级5.00至4.802级4.75至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