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6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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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1 00:15
法律分析:1.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如果贷款办理不成功,就要无条件解除合同,退回全部定金和已交付的房款;要明确约定产权证办理的具体时间,同时要约定不能如期交付产权证的违约责任;2.要约定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保质期及出现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将公摊面积和套内面积明确地写出来,并附一张项目公摊的平面图纸;签订正式合同的时候,要确保合同无空白处。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
第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