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乡镇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签5年服务期,工作到第三年,想辞职,合同上没有约定违约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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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6 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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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1:11
合法
首先,事业编制人员和单位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而属于人事关系,这个你可以看《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条例》,也就是说虽然事业编制人员也签合同,但是形成的不是劳动合同关系,所以不适合《劳动合同法》。这也是为什么在编与非在编不能同工同酬的原因,因为非在编形成的是劳动合同关系,而编制人员不属,而是属于人事关系。
辞职时要支付违约金的,你的情况年年都有人发生,为数还不少,有2个途径:一是缴纳违约金,单位放你走,一是找关系,不用缴纳违约金,放你走。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1:11
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对方不同意就需要自己考虑。签订后的合同一般不能反悔,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来履行,不履行合同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存在某些法定变更或合同无效时可以反悔。因此,在反悔之前仔细阅读合同相关条款,尤其是与违约相关的条款,还有就是合同的生效条件,都可以帮助当事人了解和预测合同反悔后果。
法律分析一个乡镇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签5年服务期,工作到第三年,想辞职,合同上没有约定违约金事项有在签订后反悔时,首先可与对方友好协商解除合同,在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可寻找对方有无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以便行使约定解除权,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可看是否符合合同法法定解除权的条件,最后确实不想继续履行合同的,可通知或起诉解除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以消灭双方合同权利义务。但特别注意的是,双方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充分考虑,签订后一旦反悔的,可能涉及沉重的违约责任。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和执行合同法的总的指导思想,是合同法的灵魂。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法区别其他法律的标志,集中体现了合同法的基本特征。反悔是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相关的违约赔偿,因为对方不可能轻易反悔还不需要赔偿。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时起成立生效,对双方具有拘束的作为,双方应当切实履行,不得无故违反合同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1:12
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了你在试用期期间单位为你支付的培训费以外,你辞职时,单位不应向你收取任何形式的违 约金。新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实施的,根据你的叙述,你的合同应该是在实施后签订的。因此如果你的合同里有违 约金的条款,该条款属于无效条款。你可以拿着新劳动合同法和单位理论。若无效,直接找当地劳 动部门申请仲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1:12
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没有过错,无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1:13
以劳动合同上单位为准,单位应该是人事局。
劳动法规定,单位跟你有培训约定、支付培训费的、保密竞业协议才有违约金出现,其他任何情况收取违约金都是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