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盗多年,盗抢证明怎么处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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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6 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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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5:59
盗抢证明应该去当地车管所开具,摩托车丢了几年,现在报案*不受理是因为不是被盗或者被盗证据不足,不属于刑事案件,开个*证明是无法注销的,该证明应该作为申请,向车管所申请灭失证明(注意:灭失和被盗抢不同,灭失是已经确定车辆报废、毁灭或消失。而被盗抢的车辆还有被找回的可能,车主报案后,持相关证明到车管所记录,停止办理车辆的各项登记和业务)。
属于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拥有者身份证原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灭失证明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买卖、介绍买卖、典当、拍卖、抵押或者用其抵债的;
(二)拆解、拼装或者组装的;
(三)修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的;
(四)更改车身颜色或者车辆外形的;
(五)提供或者出售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
(六)提供或者出售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
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涉及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五辆以上或者价值总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