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6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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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7:55
摘要民事调解书是在人民*的主持下,在合法自愿的原则下,由人民*以司法机关的名义对当事人合意进行确认,其中的付款期限也同样经过了人民*的确认,故其应属于人民*指定的期间。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里的其它法律文书就包括了调解书,而这一规定明确对付款期限采用了“期间”的表述,这就说明付款期限也是属于期间。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14*调解裁定还款日期遇到星期天、节假日日可以推迟吗您好,百度平台合作律师为您服务!已收到您的问题,请稍等!您好,这个一般是不能推迟的。如果有情况需要延迟可以向*说明申请。民事调解书是在人民*的主持下,在合法自愿的原则下,由人民*以司法机关的名义对当事人合意进行确认,其中的付款期限也同样经过了人民*的确认,故其应属于人民*指定的期间。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里的其它法律文书就包括了调解书,而这一规定明确对付款期限采用了“期间”的表述,这就说明付款期限也是属于期间。《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是对方公司差我钱,调解书约定对方分4次还款,第一笔款在8月15月前支付,其余3笔分别约定有时间,同时约定若第一笔没有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我方可向*申请执行一次执行全部欠款,关健8月15日是星期日,对方肯定无法支付,这种情况对方是否己构成违约,对方8月16日如果付款是否也还是违约了,这个约定的期限是该支付的,迟延了就是违约的。如果对方8月16日支付了第一笔款项,我是否还是可以以对方超期支付已构成违约为由,要求*强制执行后面3期欠款(一次性执行)。这个一般迟延支付就是让他支付迟延履行金。调解栽定书写得是对方末在8月15日前支付,我方可申请*执行全部剩余款项那可以按这个裁定书的内容进行,是可以的。麻烦你看一下裁定书,关健是8月15日前未支付是否违约,8月16日支付是否还是违约请稍等,我看一下您的问题这个是违约的,因为这个约定了第一笔要8月15前支付。如果对方8月16日(星期一)支付了,是否仍然是违约了呢这个是违约了呀,这个规定是8月15支付,又不是规定多少个工作日支付。如果没有其他问题的话,希望您早日解决问题,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