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6 00:57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2 11:18
继承权不存在剥夺的说法。如果遗嘱中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先为未成年子女留下必要的遗产,其余的遗产才按照遗嘱进行分配。除了年满16周岁、已经参加工作并且可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生活的未成年人外,其他的未成年人除了父母没有其他生活来源,不能独立生活,父母对其有抚养义务,应当在遗嘱中为他们保留一定的份额。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2 11:18
所谓遗嘱,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对自己的财产预作处分,并在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公民不仅可以通过设定遗嘱的方式改变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继承份额,而且还可以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把财产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继承法》规定遗嘱自由的同时,对遗嘱自由又作出了一些*性的规定,比如: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由此可见,公民立遗嘱时不能剥夺法定继承人中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否则,该遗嘱无效。被遗嘱剥夺继承权的无独立生活能力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未成年法定继承人可依法律规定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必要时,还可以适当多分一部分遗产。
而本题中,“剥夺”的是成年人的继承权,这个在法律上是许可的,除非该法定继承人(成年)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
综上所述,成年人的继承权在遗嘱中是可以被“剥夺”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2 11:19
如果是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立遗嘱这样处分遗产。但是如果父母没有其他生活来源,这个处置也不能完全生效。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2 11:19
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有处分权,但是对于无生活能力的老人应为其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